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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俊:第一次吃狗肉(2)

2015-09-07 12:18 抚顺七千年 王维俊 1072
 现在我很少光顾狗肉馆,有的是吃的,何必吃狗肉!再说现在的狗肉馆当街杀狗,弄得血淋淋的,有些惨不忍睹,让人没了的食欲。

  人是会变化的,我现在明白了“时势造人”的真谛。还真想有一天谁家的狗不要了,能给我们打打“牙祭”、解解馋。

  说来也巧,挨着我们青年点的老王家和我们处得挺好,家里有一条黑色带白花的狗。有一天老王家当家的和我说,“小王,我们家的狗不知叫谁把腿给打断了,也不能养了,你们要是不嫌弃,给你们吃肉吧,你们敢吃不。”“敢,那有什么不敢的,你给它勒死吧,皮归你,肉归我们。”我们对狗还有点儿下不了手。

  现在看,杀狗有些残忍,但农村的狗命运不过如此,而且都是一个死法——上吊。不像现在城里人养的宠物狗,一个劲儿地“儿子”、“宝宝”的叫。就是有个意外死了,还要妥妥地下葬,讲究的、有钱的,甚至还花钱给狗买墓地。但在农村,没那么些讲究,老王家的也不例外,三下五除二就把狗给整死了,送给我们一个白条狗。

  我们吃狗肉也是很浪费的,肚里的心肝肺肚、狗头、狗爪全部扔掉,只留下干干净净的白条。但在吃不吃的问题上还是有分歧,女生举手不同意,极力反对;男生举手全同意,极力拥护。女生说:“太残忍,什么都吃,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怎么还能吃呢?要吃你们也别在“点儿”(青年点)里整,那锅可不是给你们炖狗肉的,看着恶心。”没办法只好在外面搭个灶,弄口锅烧火炖狗肉。

  炖狗肉挺香的,外号叫“佛跳墙”,许多书里都有描述,说是墙外头炖狗肉,老和尚都要跳墙过来,把佛家的清规戒律扔到了脑后。《水浒传》里有一段鲁达出家,耐不住寺里斋饭的清寡,下山吃酒,又把一条狗腿揣在怀里,打倒半山亭,醉打山门,大闹寺院,不就是狗肉给闹的?我们怎么就吃不得呢?

  炖狗肉香引来了许多村民围观,有好信儿的年轻人还捞起一块尝尝,都说好吃。这里没听说过谁家吃狗肉,下乡青年可是开了小山沟吃狗肉的先河。可是女生说什么也不吃,躲得老远,闻味儿,干馋着!

  其实,人没什么可以忌口的,只是没到那个份上,饿上你三天,眼睛直发蓝,你保准看什么都是香的。我相信那句话:“饥饿是最好的美食”。现在你看看满街的狗肉馆,顾客络绎不绝。但对于吃不吃狗肉还是有些争论,有的国家在吃狗肉问题上还引起了国际争端。我认为大可不必太认真,有的人、有的民族就爱吃狗肉,有的动物保护者就是极力反对,因为这个事儿,再引起“世界大战”,那就是小题大做了。天生万物,就是为人所用,怎么用,有各自的习惯和做法,谁能过多地去干预呢?我们那时候如果粮多、油足,谁又会吃狗肉呢?

  现在我很少光顾狗肉馆,有的是吃的,何必吃狗肉!再说现在的狗肉馆当街杀狗,弄得血淋淋的,有些惨不忍睹,让人没了的食欲。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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