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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长山论红楼梦

第一章《红楼梦》成书于康熙年间

2015-09-11 19:42 抚顺七千年 钟长山 2901
《红楼梦》纪年,是指文本和批语的纪年。这些纪年,从胡适先生开始,几乎众口一致地认为是乾隆纪年。其中缘由是胡适先生找到了一位同《红楼梦》增删者同名同姓的乾隆朝的曹雪芹,那么这些纪年就被胡适先生想当然地定为乾隆纪年,而后人又不认真对此说法进行推敲,使其观点一直沿习自今。在没有证明此曹雪芹与《红楼梦》有任何关系的前题下,得出...
  《红楼梦》纪年,是指文本和批语的纪年。这些纪年,从胡适先生开始,几乎众口一致地认为是乾隆纪年。其中缘由是胡适先生找到了一位同《红楼梦》增删者同名同姓的乾隆朝的曹雪芹,那么这些纪年就被胡适先生想当然地定为乾隆纪年,而后人又不认真对此说法进行推敲,使其观点一直沿习自今。在没有证明此曹雪芹与《红楼梦》有任何关系的前题下,得出《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的结论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有人又以此推衍出脂砚斋的四次阅评时间分别是乾隆甲戌年,乾隆二十一年,乾隆己卯年,乾隆庚辰年。导致《红楼梦》的纪年越理越乱。

  《红楼梦》纪年的准确与否关系到《红楼梦》的成书时间,作者、增删者、批者、题书名者的存世时间和年龄的确定,还关系到《红楼梦》的创作主题和《红楼梦》的时代背景的认定,是《红楼梦》研究最基本的问题,也是《红楼梦》研究最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从文本、脂批、版本流传和前人研究成果等所反映出的时间概念来看,《红楼梦》的成书时间应为康熙年间,而非乾隆年间。

  第一节 抄本的残破程度所反映的时间坐标

  我们所知道的《红楼梦》早期抄本都是残本或重新组合本。乾隆时期,程伟元、高鹗在程本出版前所见到的版本已经是残缺不全的。

  “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

  “一,是书沿传既久,坊间誉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

  “一,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以上程乙本程高序)。

  “一日偶于鼔担上得十余卷,……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漫漶不可收拾。(程甲本程序)。

  这就是程、高眼中所见到的乾隆时期的版本状况。而今我们所见到的乾隆抄本的状况,更是残缺不全,版本各异。

  第一、从文本分回情况来看,各本的差异很大。如己卯本和庚辰本第十七回和十八回都没分回,只有一个回目;杨、蒙、戚、舒等本却分了回,除了列藏本外,都有回目;己卯、庚辰本十九回无回目。第七十九回列藏本是一个长回,庚辰本分做两回,而第八十回并无回目。梦稿本第七回无回目,且总目中无第一回至八十三回目录。有的版本有第六十七回,有的没有。甲戌本残存十六回,己卯本仅存四十一回和另外两个半回,庚辰本存七十八回,蒙府本原亦八十回,缺五十七回至六十二回,列藏本存七十八回,缺第五、六两回,舒序本存四十回,更可怜的是郑藏本仅残存第二十三和二十四两回。

  第二、从文本内容上,文字的缺失错乱相当严重。有的缺“凡例”,缺僧道石头对话的四百二十九字,缺“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缺“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甲戌本描写林黛玉眉目的文字缺字。第十三回至第十六回一册,没有标题诗,回目前仅存“诗云”、“诗曰”等字,其下空白。各版本有的有题诗尾联,有的没有。有的题名《石头记》,尾为《红楼梦》。有的回目相同而内容不同,有的内容相同而回目不同。有的多出一段话,有的少一段话。人名错乱之处多见,如“英莲”作“英菊”,“晴雯”作“红檀”,“林如海”作“林儒海”等等。

  第三,批语错乱。有的有批语,有的无批语,有的两批合一批,有的一批分两批,有的已无法辩识。

  上述问题都不应是稿本阶段出现的问题,更不是由于版本不同所致,而是由于版本长期流传,反复传抄,抄本互补,抄本漫漶所致。一部书只有一个祖本,这是人们所熟知的版本常识。《红楼梦》甲戌年前已成定本,所有版本除甲戌本外都是源于四阅评本这个祖本。但由于传抄有年,将四阅评本抄得面目皆非,又有好事者擅自增改,才形成我们现在看到的版本状况。

  那么,究竟传抄了多少年呢?

  程乙本成书于乾隆壬子年,即一七九二年。程、高认为《红楼梦》流传到这个时期“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残缺有年”。高鹗在程甲本序中“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壁,无定本。”

  《红楼梦》流传时间程甲本高序认为“几廿余年”,程乙本程高序认为几三十年矣。程乙本较程甲本晚出只有一年,为何判定的流传时间有所不同呢?“廿余年”和“几三十年”只是大致时间,就是到程乙本出版时,《红楼梦》已流传了三十年左右的时间。  《红楼梦》文本中关于时间的记录只有一条,甲戌本:“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而脂批中关于时间的记录共有八条。一是“丁丑”。靖本四十一回眉批:“尚记丁已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二是“已卯”。庚辰本有已卯年的评语二十四条。三是“壬午”。庚辰本上有壬午年的批语四十二条。四是“甲申”。靖本有“甲申八月”批语一条。五是“乙酉”。庚辰本上有“乙酉冬”的批语一条。六是“丁亥”。庚辰本上有丁亥批语二十七条。七是“戊子”。靖本十八回有“戊子孟夏”批语一条。八是“辛卯”。靖本四十二回有辛卯冬日批语一条。另有时间概念的题字三条。一条是已卯本上“已卯冬月定本”,一条是庚辰本上“庚辰秋月定本”,再一条是庚辰本上“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

  这些干支纪年胡适先生认为是乾隆朝纪年,如果是乾隆纪年,所有文本和脂批都用干支纪年,为什么又出现了“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呢?很奇怪。上述这些干支纪年中以“辛卯”为最晚,按胡适先生的说法“辛卯”为乾隆三十六年(1771)。而程甲本的出版时间为乾隆五十六年(1791)。最晚的批语距程甲本正式出版也只有二十年的间隔。然而,高鹗却在《红楼梦序》中称:“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壁,无定本”。也就是说,高鹗认为“二十余年”前《红楼梦》已开始传播,没有见到过完整的版本,而且版本不一,“无定本”。按胡适先生论定的乾隆纪年,二十年前《红楼梦》稿本还在批者手中做批,怎能流传出来“脍炙人口”呢?即使流出,区区二十年的时间如何能把原稿本流传成缺章少回、回目相异、缺词少字、漫漶不堪呢?

  程伟元、高鹗在程乙本引言中称,“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程乙本出版为1792年,前三十年为1762年,即壬午年。壬午年是畸笏叟做批最多的年份,岂能将未完之稿流出?如果文本和批语中的这些纪年为康熙纪年,稿本流出的时间就增加了六十年,即到程高本则已有八十年之久,八十年的时间造成程、高所见到的版本的损坏情况还是可以接受的,也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那么能否再上推一个甲子呢?如再上推一个甲子,抄阅再评 的“甲戌”应是天聪八年。曹雪芹曾“披阅十载”,“甲戌”上推十年应是曹雪芹开始“披阅”时间,这一年是明朝天启四年。《红楼梦》中记载的内容具有明显的清朝初年的特征。列藏本凤姐说贾琏“只是可惜这五六品的顶带给他”,露出了清代顶带花翎的独有的特征。庚辰本文本中戏名《乞巧》旁有双批:“《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乞巧》是洪昇撰写的《长生殿》中的一节,《长生殿》成书于康熙十八年。所以文本的形成不会早于洪昇《长生殿》的创作时间。通过以上论述,可以认定文本和批语中的纪年应该是康熙朝纪年。

  第二节 “西堂”所提示的时间坐标

  第二十八回庚辰眉批:“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文本讲到“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处,与人斟酒”时,批者又感叹道:“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西堂”是曹寅署中斋名。这可以从曹寅的文友施瑮在曹寅死后怀念他的一首诗中得到证实。诗中说:“二十年树倒西堂闭,不待西州泪万行。”自注说:“曹栋亭公时拈佛语,对坐客云:‘树倒猢狲散’,今忆斯言,车轮复转。……楝亭、西堂,皆署中斋名”(《隋村先生遗集》卷第六页十六《病中杂赋》)。施瑮明言“楝亭,西堂皆署中斋名”,说明曹寅署中确实有“西堂”之名。但由于相同的名字很多,怎么就能够确指出此“西堂”即彼“西堂”?

  文本和批语中还多次提到“树倒猢狲散”之语,第五回甲戌侧批:“又照葫芦庙。与树倒猢狲散反照”。第二十三回庚辰本“猴子身轻站树梢”处有双批:“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第二十三回甲戌文本:“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此处有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全(今)犹在耳,曲(屈)指三十五年矣。口口(哀哉)、伤哉,宁不恸杀!”“树倒猢狲散”是曹寅的口头语,《红楼梦》的文本和批语中又多次出现此语,看来不是个案,此语在作者和批者的心中烙印是很深的。“西堂”和“树倒猢狲散”同时出现在文本和批语中,又都与曹寅有关系,说明批语中的“西堂”,即是曹寅署中“西堂”,《红楼梦》的成书必然与曹寅有密切关联。

  作者和批者都认识曹寅,他们经常在曹寅署中的“西堂”“大海饮酒”,批者还清楚地记得在一次“西堂”饮酒时,出现了“九台灵芝”的瑞兆,而且还有许多发生在“西堂”的故事。曹寅常说的“树倒猢狲散”之语被作者用在文本中,被批者用在批语中,可见作者、批者非常之熟悉曹寅,他们应该是同时代的要好朋友,经常在 “西堂”聚会,也可能讨论《红楼梦》的创作话题。

  庚辰本十三回双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说明曹雪芹对曹寅十分尊重,在文学创作中都小心避曹寅姓名之讳。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他的好友尤侗号“西堂”老人。可以看出“西堂”在曹寅及其友人心中的位置是很高的。曹寅的“扫花行者”与文本和批语也有关联。第二十三回梦觉本在“好好,来把这个花扫起来”。有眉批:“写出扫花仙女”。第二十四回庚辰本“还有引泉、扫花、挑云、拌鹤”。“扫花行者”同“扫花仙女”、“扫花”的相似之处,说明他们之间一定有内在的联系。曹寅又号曹雪樵,同曹雪芹名字形成系列。大名鼎鼎的江南织造,为何自号“西堂扫花行者”?为何会在批语中出现他的署中斋名“西堂”和口头禅?为何曹雪樵同曹雪芹这么相似?答案是曹寅与《红楼梦》有着较为密切的关联。

  那么这种关系密切到什么程度呢?是否存在曹寅即是《红楼梦》增删者曹雪芹或是批者脂砚的可能呢?笔者认为这种可能并不存在。因其年龄与曹雪芹、脂砚故去时间不合。畸笏叟在丁亥年作批时,与《红楼梦》有关的人士都相继故去,只剩畸笏叟一人。而曹寅在丁亥年仍然健在。虽说曹寅不是曹雪芹或脂砚,但就其与《红楼梦》的密切关系来看,将他认定为稿本的收藏者、创作的支持者和作批者畸笏叟还是可信的。

  曹寅生于一六五九年,故于一七一二年。其生卒年限正好涵盖了文本和批语中提到的甲戌、丁丑、已卯、壬午、庚辰、甲申、乙酉、丁亥、戊子、辛卯等干支年份,也涵盖了洪昇创作《长生殿》的时间。可证《红楼梦》成书于康熙朝曹寅在世其间。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释,“树倒猢狲散之语,会(今)犹在耳,曲(屈)指三十五年矣。口口(哀哉)伤哉,宁不恸杀!”这条批语是指三十五年前听到的“树倒猢狲散”这句话,还是指三十五年前发生的一件十分重大的令人“哀哉伤哉,宁不恸杀”的事件而想到曹寅的这句话呢?如三十五年前听到曹寅说得这话,那么曹寅只有十三岁,批者怎会记住三十五年前一个孩子说的话呢?其文友施瑮的诗作于曹寅故去之后,比“三十五年”的时间更长,他记住曹寅说的这句话的可能性也不大。所以此批应不是指三十五年前说过的这句话,而是指曹寅出仕后经常说的话,由于他说的频率很高,朋友们记忆很深。三十五年前发生了一件大事件,这个大事件使批者想到了曹寅的这句话。那么,三十五年前发生了什么大事件呢?三十五年前发生了使江南文人痛失文坛领袖吴梅村这一大事件。此批批在丁亥年,即一七零七年,三十五年前是公元一六七一年,康熙十年。这一年江南文人团体复社的领袖人物吴梅村逝世。从此江南文人“树倒猢狲散”,各奔前程,有仕清的,有不仕清的。增删者和批者是反对仕清的,文本中贾宝玉反对“仕途经济”的思想就是增删者和批者创作《红楼梦》的基本指导思想。增删者和批者想到曹寅说的这句话就会联想到江南文人团体的解体,想到一些人去仕清,故有悲痛之心情。

  增删者和批者是同时代人写同时代事,同时代人批同时代人做的书。并不是胡适先生认为的乾隆朝人写康熙朝事。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许多批语中得到证实。

  第二十五回甲戌侧批:“一夥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浑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此批证明文本中所记的事“作者和余实实经过”的,“句句都是耳闻目睹”的,“并非杜撰”的。作者把身边的人和事写进了《红楼梦》。如作者把吴梅村亲家当朝大学士陈之遴被抄家和秦淮八艳写进书中,就有《红楼梦》是写顺康宫廷斗争和写戏子的说法。增删者将曹寅和纳兰明珠家事写进书中,后人就有曹寅家事说和纳兰明珠家事说。增删者和批者是同时代人,当代人写当代事,是这段批语给出的结论。

  如果只有一条批语,可能还是孤证。在三十七回靖本墨眉批又一次指出《红楼梦》中的部分情节和人物是实有其人其事的,并非杜撰。批云:“观湘云作《海棠》诗,如见其娇憨之态。是乃实有其事,非作者杜撰也”。证明作者和批者是同一时代人,写的是身边的人和事。这类批语还有很多:七十四回庚辰双批:“……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是(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笔……”,七十五回庚辰双批:“实写旧日往事”,七十七回庚辰双批:“……况此亦此(皆)余旧日目睹亲问(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与(他)小说之离合悲欢窠旧(臼)相对。”等等。《红楼梦》是写作者和批者所经历之事,说明他们都是同一时期的人。

  曹寅同时代的人作书,批书,并把身边的人和事写进书中。曹寅是康熙朝人,增删者和批者也是康熙朝人,而非乾隆朝人。这就是“西堂”给我们的《红楼梦》成书时间的提示。

  第三节 “南巡”所提示的时间坐标

  甲戌本第十六回回目前有一句批语写到了“南巡”。“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惜(昔)感今”。如果没有此批,我们只知道赵嬷嬷讲了一些接驾场面而已,不会知道“省亲”是实写“南巡”。在庚辰本赵嬷嬷讲到“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的侧面有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我们知道“南巡”接驾之事,作者和批者是亲自“经过见过”。说明“南巡”被实实在在地反映到了文本之中。这就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时间坐标。

  上面我们已经讨论过,《红楼梦》成书于曹寅生卒年间,即一六五九至一七一二年间。那么“南巡”一定发生在这个期间。康熙一共进行了六次南巡:

  康熙二十三年(1684)第一次南巡;

  康熙二十八年(1689)第二次南巡;

  康熙三十八年(1699)第三次南巡;

  康熙四十二年(1703)第四次南巡;

  康熙四十四年(1705)第五次南巡;

  康熙四十六年(1707)第六次南巡;

  康熙六次南巡都在这一期间。

  在康熙六次南巡中,有五次把江南织造署当作行宫,这五次中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曹寅的好友,《红楼梦》的增删者和批书者“经过看过”这样的接驾场面是完全可能的。文本中既然出现“借省亲事写南巡”,曹雪芹增删《红楼梦》至少应在第一次南巡之后,即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之后。文本中的“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甲戌”应是康熙三十三年(1694),此时曹雪芹已“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上推十年,曹雪芹正是在康熙二十三年第一次南巡之当年或次年开始增删《红楼梦》的。甲戌本当提到“省亲”时,有侧批:“补近日之事,启下回之文”,说明“南巡”是刚刚发生的事情,因此将曹雪芹增删《红楼梦》的起始点定在康熙二十三年或二十四年是较为合适的。

  至于文本中的“接驾四次”只是文学语言,当时并非实指其事。后来曹家接驾了五次,而非四次。这就是“南巡”为我们提供的时间坐标。

  第四节 生活用具所提示的时间坐标

  文本中记录的生活用具也为我们提供了时间坐标。据方豪先生考证,“清初文献中所记钟表、自动物品、西洋玻璃品、西洋葡萄酒、西洋药物(包括鼻烟和玫瑰露之类)、西洋呢布和《红楼梦》所记的同样物品,相互参证,而确定这些物品在中国的流传,以在康熙时最风行,也最值得小说家来竭力描写。当时时髦的物件必被小说家所重视,自然会写到小说中来,这些物件也就具有了某种时代特征。这些物件在乾隆朝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乾隆朝的作者应不会以描写前朝流行的东西为荣耀。”①可见文本中所提到的生活用品具有康熙朝的特征。

  第五节 戏剧资料所提示的时间坐标

  文本中关于戏剧资料的记录也具有时代特征。第五十四回贾母讲到了《续琵琶记》这一戏名,此戏名经周汝昌先生考证,是曹寅所着剧本。文本中提到的《满床笏》、《乞巧》等戏名也是康熙年间所着。《满床笏》,是清初龚鼎孽的门客范希哲为龚氏替他的横波夫人祝寿而作,又名《十醋记》,初次演出在顺治年间。另外还有《乞巧》,出自洪昇的《长生殿》。《长生殿》初刊于康熙十八年,初名《沉香亭传奇》后改为《舞霓裳》,最后定名《长生殿》。康熙八九年左右开始公演。我们已知《红楼梦》开始增删为康熙二十三年或二十四年,上述三例剧本正是流行于曹雪芹《红楼梦》甲戌定本之前,才有可能被曹雪芹写进文本之中。我们所见《红楼梦》文本中的戏剧名称很多,均为康熙甲戌定稿前的戏剧名称,未见雍正、乾隆朝的戏剧名称。可证《红楼梦》成书于康熙甲戌之前。

  在《红楼梦》的第五回中,出现了十四支警幻曲子。这些曲子经蒋凤先生考证,认为:“今《红楼梦》十四曲显然是符于康熙前或康熙初年之名俚调而非乾嘉左右杂曲,更与道咸以降之杂曲有异,前文所引各杂曲及【太平歌词】的词句,早就不唱于乾嘉时代,今曹氏为雍乾文人,未必耐心依各前俚曲填词。”②蒋先生所言极是,乾隆时代的作者岂能会耐心依前代各俚曲填词,只能康熙本朝人所为。

  第六节 乾隆时期的文人所提示的时间坐标

  袁枚(1716—1797)在《随园诗话》中,明白地称“雪芹者,曹练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原文是:

  “丁未八月,余答客之便,见秦淮壁上题云:‘一溪烟水露华凝,别院笙歌转玉绳。为待夜凉新月上,曲栏深处撤银灯。’‘飞盏香含豆蔻梢,冰桃雪藕绿荷包。榜人能唱湘江浪,画浆临风当板敲。早潮退后晚潮催,潮去潮来日几回?潮去不能将妾去,潮来可肯送郎来?’三首深得竹枝风趣。尾署‘翠云道人。’访之,及织造成公之子啸厓所作,名延福。有才如此,可与雪芹公子前后辉映。雪芹者,曹练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

  按袁枚所述,曹雪芹与成延福(啸厓)相隔已百年,曹雪芹已是百年前的人物。百年前正是康熙朝。

  富察明义(1740—?)在他作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题红楼梦》的诗前小序称:“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从“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来看,明义看见的《红楼梦》都不是当朝人所作,已是很久远的事了。

  永忠(1735—1793)在《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诗三首中认为,他和曹雪芹是“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诗后有永忠叔叔弘旿的批语:“此三章诗极妙。《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弘旿在称赞永忠“诗极妙”的同时,更正了永忠认为曹雪芹是同时代人的错误,指出“《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

  永忠认为曹雪芹是同时代人,但不认识曹雪芹,得出同时代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袁枚,明义,永忠,弘旿都不认识曹雪芹,都是因《红楼梦》而知道曹雪芹这个名字。《红楼梦》对于他们已是很久远的事,随园已成大观圆的故址,《红楼梦》非传世是小说,已是“相隔百年”前的人所作的书。

  周春生存的年代与袁枚相仿。他读过袁枚的《随园诗话》,但他认为《红楼梦》是“序金陵张侯家事也”。认为文本中的“林如海者即曹雪芹之父楝亭也,楝亭名寅,字子清,号荔轩,满洲人,官江宁织造,四任巡盐……”。可见周春认为《红楼梦》是写曹寅时代的人和事。

  陈镛在《樗散轩丛谈》中说:“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席某孝廉所作……”。

  俞樾在《小浮梅闲话》中说:“《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

  陈镛、俞樾都认为世传《红楼梦》作于康熙年间。

  这些乾隆时期文人所记录的有关《红楼梦》成书时间都很模糊,但有一个共同点,都不认为是当代文人所作,文本流传很久。

  明义乾隆二十七年作的诗中称已看到《红楼梦》抄本,实际看到《红楼梦》的时间应更早。乾隆二十七年为壬午年,按胡适先生考订的纪年,此壬午年是曹雪芹逝世的当年,《红楼梦》仍在批者中做批,明义既不认识曹雪芹,怎能看到曹雪芹稿本?根据其认为当时的随园已是大观园故址来判断,《红楼梦》成书的时间应是很久远的事了,他在乾隆二十七年看到的抄本应该是个康熙朝流传到乾隆朝的抄本,并不是乾隆朝二十七年正在批阅的稿本。  第七节 文学背景所提示的时代信息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必然打着创作时代的历史印记,不同的时代产生不同的文学作品,这是文学作品产生的一般规律,《红楼梦》也不会例外。

  清朝统治者,从顺治开始,就尊奉孔子,推崇南宋理学家朱熹,利用他的学资来巩固封建统治。康熙亲政后,更是提倡儒学,推崇和表彰孔孟程朱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称颂朱熹是:“集大成而继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归”。后又将朱熹升入孔庙大殿的十哲之次,形成了“朱子祠宇遍天下”的局面。康熙利用儒家提倡的伦理道德,来加强对全国人民,特别是对江南文人思想意识的统治。

  到了乾隆时期,以考据为主的乾嘉学派成为学术领域的主流,加之文网森严,这就使当时的文人学士不但不敢抒发己见,议论时政,即使是诗文奏章中有一言一句的疏失,都有遭致杀身之祸的可能。残酷的现实使得他们放弃了与现实关系较为突出的义理经济方面的探讨,而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古代典籍的整理上,以此来逃避现实。

  按胡适先生考证《红楼梦》创作于乾隆初年,而这个时期正是乾嘉学派盛行的时期,提倡严肃的封建正统的文风,具有教化色彩的忠孝节义之类文学作品是时代主流。市井文学特别是艳情文学,几乎都遭到查禁。这个时期不可能产生《红楼梦》这样充满异端思想的作品,如同文化大革命中不可能产生《金瓶梅》这样的作品一样。有清一代,只有顺治、康熙两朝刚刚以清代明,文坛大量出现悼明反清的文学作品,如吴伟业、洪昇、孔尚任等,都创作了大量的有着晚明遗风的、披着市井艳情文学外衣的反清复明的文学作品。后来清政府对反清文人进行了整肃,故乾隆初年已很难见到反清复明或悼明刺清的文学作品,描写市井和艳情的作品也几乎不见踪影。

  顺康时期的文学作品有一个共同特点,抒发亡国之痛。他们假托时代,对世道进行了讽刺,吴伟业的《秣陵春》,洪昇的《长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都是这一时期诽谤朝廷的作品。《红楼梦》同《秣陵春》《长生殿》《桃花扇》异曲同工,都是假托时代,披着艳情文学的外衣,却具有鲜明的反皇权反理学的政治倾向,他们应该是同一时期的作品,即康熙时期的文学作品。

  第八节 文本中文学细节所提供的时代信息

  文本所提示的时间坐标的例子还很多。《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写宝玉续庄子,黛玉题诗:“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此《庄子因》是林云铭着于康熙二十六年(1688年)。可见《红楼梦》将当时通行的《庄子》注本写进了《红楼梦》。

  《红楼梦》第十九回写及袭人“况且原有卖倒的死契”,“不过求一求,只怕连身价银一并赏了,也是有的事呢?”据周汝昌《红楼梦新证》载,康熙十八年(1679年)“二月谕刑部:民间鬻身为厮养者,多借口投充营伍,挟制家长,勒索身契及妻子财物,又有杰黠之徙,乘戎马往来之际,发人坟墓,或利所有,或挟私仇。严其刑律”。可证袭人的“卖倒的死契”正是康熙十八年前后社会的真实写照。也是同时代人写同代事的又一例证。

  在《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宝玉读的《秋水》一书,是康熙朝着名文人严绳孙的诗文集《秋水集》,也证明《红楼梦》把当时的着名反清文集《秋水集》写进文本中。

  上述文本中的三例,均发生在康熙甲戌之前。康熙甲戌之后的实例,我们只见到高鹗所补的科考诗。可证《红楼梦》是康熙朝的人写康熙朝的事。

  第九节 其他旁证所提供的时代信息

  《红楼梦》不是成书于乾隆年间也有证据。乾隆三年,皇太子永琏去世。《清史稿》载,皇帝命避“琏”字讳。如果《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作者怎敢将书中不堪的人物“贾二爷”取名贾琏。难道作者不怕招惹杀身之祸么?

  另一条证据是,鸳鸯拒绝嫁给贾赦,并发誓说,就是“宝天王”、“宝皇帝”我也不嫁。我们知道,弘历登基前被封“宝亲王”,如果上面一条证据作者只是抗旨的话,这一条证据已是把斗争的锋芒直指皇帝。乾隆朝的文人有多大的胆子,敢冒杀头的危险来这样做呢?说明《红楼梦》只能成书于乾隆朝之前,特别是康熙朝的政治较为开明,文纲较为宽松的时代,才会产生《红楼梦》这样的文学作品。

  有学者以文本中“独他家接驾四次”和“虽历百年”为证据,认为《红楼梦》成书于乾隆年间,这是值得商榷的。第十六回和第五回是说过这两段话,这只是文学语言,不能当做史料来做证据。《红楼梦》是小说,不是历史教课书。曹家接驾不是四次,而是五次。贾家“虽历百年”,也不能理解为顺治元年至《红楼梦》成书为百年时间。如果把《红楼梦》当做史书来考证,只能搞乱《红楼梦》的研究。

  更有甚者,有学者将贾雨村参赞军机的“军机”误解为“军机处”,进而将《红楼梦》成书时间断为雍正朝军机处设立之后。“军机”与“军机处”是不同的。“军机”是个清朝以前经常使用的名词,不能做为断代的根据。

  还有学者将高鹗乾隆时期增补的内容做为断代的依据,是不足取的。

  综上所述,无论从版本的损坏程度,从前人提供的的文字记录,从文学背景分析,从文本和批语中所提供的信息,从其他旁证资料,都可以认定《红楼梦》创作于康熙年间而非乾隆年间。曹雪芹开始增删《红楼梦》的时间,应该是康熙二十三年或二十四年,定稿于康熙甲戌年前,既康熙三十三年前。

  注:

  ①台湾红学文选:《红楼梦》故事的人物问题,方豪着。

  ②香港红学文选:红楼警幻曲之研究,蒋凤着。 
第一章《红楼梦》成书于康熙年间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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