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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探究

370年前皇太极发布禁烟令(3)

2016-03-09 05:39 辽宁省档案馆 不详 1986
17世纪30年代,烟草刚传入中国不久,统治东北的皇太极很快认识到种烟吸烟对百姓生产生活的危害,明令加以查禁。清政府特别发布命令严禁八旗官兵人等种烟吸烟,违者按盗窃治罪,在其统治的东北大地上掀起一场禁烟运动,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禁烟运动。


  由于满族贵族吸烟的人比较多,即便皇太极想禁也没有能力禁止。当时八旗旗主权力很大,每个旗相当于旗主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有绝对的管理统治权,大贝勒代善为正红旗和镶红旗两个旗的旗主,另一个烟瘾大的和硕贝勒多尔衮是镶白旗主,正蓝旗的两任旗主莽古尔泰、德格类均吸烟。当时皇太极真正执掌的只有正黄旗和镶黄旗,因此皇太极的禁烟只能绕过旗主贝勒们去禁止官员和平民吸烟。

  吸烟种烟按盗窃治罪

  崇德三年(1638年),盛京刑部开始对违犯烟禁者进行治罪处罚。十月初四日(1638年11月9日),正蓝旗唐贵在囚禁时抽烟,唐贵应打82鞭,准许每3鞭折交银1两赎罪。十一月初八日(1638年12月12日),正白旗大凌河守备陈家茂被家奴坦达、宋亚美、宋有明举报到法司说:“陈家茂做烟袋卖给铺子。”经审讯属实,应打陈家茂82鞭、贯耳鼻(即用一根铁钎子穿透两耳、鼻子),但准许交银两赎罪,又另外罚银9两,共罚银42两3钱。

  崇德四年六月二十六日(1639年7月26日),奉皇太极的命令,户部颁布告示,禁止官员人等栽种或吸食烟草,违者将严加治罪,并规定了对违犯者治罪的相应措施。

  普通旗人栽种、吸食、贩卖烟草按贼盗治罪。当时盛京城有德盛门、天佑门等8个城门,凡犯禁者分别戴枷在8门旁边的集市各示众1天,打82鞭,用铁钎贯耳,并罚银9两奖励给捉拿罪犯的人。如果有人看到违犯者徇私情不举报,知情不举者与违犯者一样治罪。种烟人所属牛录的牛录章京和封得拨什库负有管理责任,即使不知情也要受罚。

  虽然皇太极下令张贴告示严惩,但当时还是有很多人偷偷地种烟。颁布告示后的第一个月,盛京刑部就查办了金有官、觉沙、德衣布等22个人种烟案件。其中七月二十四日(1639年8月22日)这一天,就查出4人种烟,这4人戴枷在8个集市各示众1天,各打82鞭,用铁钎贯耳,各罚银9两。对种烟失于觉察的主管牛录章京赵宗科、李茂、宋仁、张承德各罚银10两,分管的4个分得拨什库各打30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4个村的拨什库各打50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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