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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旧事:《矿山十年》之[01]离乡返城(2)

2016-07-01 11:12 抚顺七千年 王维俊 2547
1972年的11月,天上一行行的大雁,在头雁的带领下,唿扇着翅膀,“嘎嘎”地叫着,开始往温暖的南方飞了。青年点里的同学一个一个的都走了,回城当老师的当老师,当工人的当工人。原来热热闹闹的青年点,现在冷冷清清,只剩下我们两男两女四个人,心里没着没落的。

  在这个关系到子女命运和家庭稳定的大事面前,真的让人举棋不定,左右为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街彼邻右,互相打听,“你家是让老大回来还是让老二回来”,“你家是让丫头回来还是小子回来?”家家愁眉不展,彻夜难眠。

  我们家经过反复权衡,反复互递消息,反复沟通,最后还是弟弟做出了让步,“让我哥先回来吧,他毕竟比我大一岁,”“还是让老二回来吧,我现在情况比他好一些,不管怎么说,我现在也不干农活了,还挺得烟儿抽”。但经过父母的平衡,还是同意我先回来。等消息传到我们羊草沟的时候,锦县回城青年的整体体检工作已经完毕了。

  当我急三火四赶到锦县医院去体检的时候,让院方好一顿训斥。“你怎么不知道着急呢,再晚一点儿,你就别回去了,没人等你,你以为你是谁?”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整个下乡到锦县、已经通知回城青年的填表、审批、体检、没有进行的就剩我一个,差一点就被取消了这次回城的机会。

  那时候体检很简单,量量身高、体重,问问有没有什么疾病,眼睛怎么样,是不是近视眼,看看视力表,比划一下上下左右,在体检表上画上对号,卡上一个“体检合格”的长条戳,就行了,等通知吧。

  在等待的几天里,日子虽短却异常难熬,度日如年,心里火烧火燎的。就要离开生活四年,让我痛、让我恨,让我流泪、流汗的地方,心里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舍。这里毕竟是我宝贵的青春年华悄悄成熟的地方,是我有过初恋的地方,是我失恋的地方,是我逐渐长大,学会接人处事,克服柔弱,变得刚强的地方,这一年我23岁!

  人们说23岁是人生最富有创造力的年龄,是青年走向壮年的转折点。就在这个时候,我更改了“下乡青年”的称号,摇身变成了一名即将走向城市、走向煤炭工业战线的一名工人,从一个农民变成了中国领导阶级中的一员。

  来看我、要给我送行的老乡络绎不绝。四年来我和老乡的感情处得很好,我跟他们没红过脸儿,每家的电灯都是我亲手给立的杆、布的线、送的电。我吃过每家最好的饭,喝过他们只有过年或姑爷上门才能端上桌的好酒,品尝过他们不舍得给孩子们吃的醉枣。我叫得出每家老爷们、老娘们儿和孩子的大名和外号,甚至他们家的狗我都能叫出名字。“大兄弟,你就要回去了,这四年你可没少挨累,有空就回来看看,我们忘不了你”。“大侄子,要不是你,我们磨面、磨米还得抱磨杆推,你给我们羊草沟立了大功”,“他王叔,别忘了我们这,虽然没什么好吃的,等你再来给你杀猪、做豆腐、蒸饽饽!”满耳都灌满了送别的话语和依依惜别的深情,我真的怕我要走的那一天,还不哭个稀里哗啦的。

  我最害怕告别的还有一个人,就是我房东的外甥女二珍子。她和他们家都看好我,曾请她老舅向我提亲。她曾经帮我很多,就想和我处“对象”,我为了回城,没有答应她。但她知道我要走,竟躲在家里哭了好几场。我辜负了这位心地善良、勤劳能干、美丽漂亮的姑娘。不是我不动心,而是我不能在这里成家,在她和回城之间,我没有别的选择,我无法直面这个给与我爱意和帮助的姑娘。

  我选择了出其不意的“溜走”。我和大队领导说,最好下半夜走,在整个村子都在睡梦里的时候走。我不想惊动他们,不想在他们面前流泪,我要悄悄地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就像我来的时候那样不显山不露水儿地走。

  1972年11月3日凌晨2时,我的房东老叔套上车,我和我的同学们,还有队里的副书记悄悄地走进了夜幕,离开了青年点儿,走向了回城的路。

  头上的电线在秋风中轻轻地摆动,生产队马号里的灯光闪耀,秋收后的田地里一攒攒的玉米、高粱的秸秆静静的站立。没有声音,只有“得得”的马蹄声敲打着我的心,泪水流下来,没人看见,在深秋的凌晨,脸上有了冰凉的感觉。 

  别了,羊草沟!别了,乡亲们!别了,曾经爱过我的姑娘!不知哪年才能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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