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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遗存

孙进己《海龙女真摩崖石刻考释》

2016-12-01 13:19 《东北史地》 孙进己 2969
吉林省海龙县山城镇南小杨乡庆云村九缸十八锅山,有金代女真文摩崖石刻二块。一为全部女真文,过去称海龙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一有汉文,过去讹称柳河半截山女真国书摩崖。两碑为金代重要文物,是吉林省已发现的五块金代石刻中保存较好的,也是国内外已知的十块女真字碑中保存较好的。因此海龙两碑对研究金史,研究女真文字都有重要意义。下面将...
  吉林省海龙县山城镇南小杨乡庆云村九缸十八锅山,有金代女真文摩崖石刻二块。一为全部女真文,过去称海龙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一有汉文,过去讹称柳河半截山女真国书摩崖。两碑为金代重要文物,是吉林省已发现的五块金代石刻中保存较好的,也是国内外已知的十块女真字碑中保存较好的。因此海龙两碑对研究金史,研究女真文字都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两碑有关问题试拓考释。

  一、前人对海龙女真摩崖的发现和认识

  最早记载海龙女真摩崖的是清末光绪年间杨同桂所著的《沈故》。他在卷三女真小字碑中记载:“海龙厅西百里山城子镇正南小城子山上有摩崖书一段。方高周尺三尺八寸有余,宽三尺。字共七行。前五行,行十三、四字不一。后二行距前五行尺许,每行约四、五字。其笔势颇古劲,然结字甚奇,好古者莫能识也。嗣读金石萃编内有金国书碑,其‘戊’‘杀’‘婪’等字皆与碑同,知为金之国书。”杨同桂为海龙首任通判杨文圃之子。他于光绪六年到十年(1880-1884)跟随父亲居住海龙,亲自对女真碑作了调查,并抄录全文。他的记载和抄文,仅提到今女真字碑,而未提今汉字碑。由于他不懂女真字,抄文错误极多,正确者仅十八字。

  其次记载女真字碑的,是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编的《海龙府乡土志》地理第三十三条。记载:“海升社在海龙城西南一百二十里,曰大荒沟。东界海仁社(四合堡)海隆社(碱水河子),西界海茂社(大桦树),南界柳河县,北界海河社(杨树河子)。社之山阴石壁镌有古字类篆籀,然模糊不可辩认矣。”这里没有记载这块碑有无汉字。但从模糊不可辩看,应是女真字碑。因为今天的汉字碑是很易辩认的。它所记的位置正是今九缸十八锅山的位置,今之碑在山北与所记在山阴也相合。

  再次记载这块女真字碑的是日人鸟居龙藏所著《满蒙古迹考》。记他1912年在我国东北地区考古时“由海龙城前进则有马贼之危险。予冒险访辉发之山城迹而至柳河。在森林中发现女真文石碑,碑上仅女真文而无汉字。此女真碑乃此次始发见者。”他记载的女真文碑地点近山城,在海龙和柳河之间。和今碑所在位置相当。他说碑文仅女真文而无汉字,显然指的是今女真字碑。他自以为首次发观,实际已晚了数十年。

  1929年奉天通志馆搜罗金石又发现了女真字碑。1930年金梁作《海龙女真字碑拓文跋》(见伪满编《海龙县志》)。文中说:“女真字碑在海龙杨树河子村山麓摩崖,己巳年始发现。通志馆搜罗金石得此拓文。众指为高丽文,余视之女真国书也。亟寄罗雪堂嘱其长君辩释。以原文模糊不能尽译,仅译出‘收国二年五月五日’八字。则金太祖阿骨打纪念,金源刻石至难得也。”

  罗福成亦发表了《女真国书碑考释》,刊于国立北平图书馆月刊三卷四号,文中记载了:“女真国书碑在海龙县杨树河山顶摩崖刻之,近年始发见。余按女真国书非一字一义,必合数音乃成一语。至于字义设通满洲语按声以求即可得之。此碑刻于摩崖拓文字画不清,难以移录全文。可识者约十字。……译以汉文为收国二年五月五日。”罗氏是第一个以懂女真文的人来研究此碑的。因此罗所抄录的本就比杨同桂多对了廿五字。但由于他没有亲临现场,所据拓片不如原刻真切,因此仍有不少错认和未能辩识。

  伪满康德年间编的《海龙县志》,转载了金梁及罗福成的文章,并在卷首附有1937年所拍碑的照片,但仅拍了女真字碑而未拍汉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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