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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全:再论李成梁不曾收养努尔哈赤

2016-12-28 19:07 抚顺七千年 曹德全 4753
努尔哈赤的实力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作为长期担任辽东总兵的李成梁来说是有一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但是,这种责任决不能跟“努尔哈赤曾被李成梁收于帐下,培养、收养”的传说混为一谈。
努尔哈赤“请死”的真相及相关问题考

——再论李成梁不曾收养努尔哈赤

  最近,有位好友从网上下载打印了几篇文章给我,都是引经据典、反复考证李成梁确实收养过努尔哈赤的。如:孙相适先生的《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考》、《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张德玉先生的《努尔哈赤从军李成梁帐下史事再探》等。尽管他们的考证结论与我的观点完全相悖,但我还是非常认真仔细地读完这些文章,且反复推敲他们的论据和考证结论之间的关系,最终,我还是得不出跟他们同样的观点。

  历史研究的目的是探求历史事件的真相,对很多历史事件的研究都离不开历史学者们的反复探讨和争辩。为此,本文就上述文章中的观点和证据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并诚恳欢迎相关学者和广大读者的批评指教。

  1、 努尔哈赤“请死”的真相。

  有的学者否定“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一事见诸史料的时间是在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国的1616年之后,他说此事“在1609年就出现了”。他的根据是熊廷弼在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十一月十八日到辽阳查勘辽地后,于第二年写给友人的一份书牍:《答友人【查勘辽地】》。该文中有一句话“当奴酋之请死也,覆巢之卵可一指掐也……宁远不得而辞其过也”。《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一文据此就认为:“这分明是说李成梁不但不杀努尔哈赤,还收留培养他”。

  在根本没有搞清“奴酋”为什么“请死”,在何时有过“请死”,其“请死”的后果是什么的前提下,就完全违背熊廷弼书牍原意的情况下,非常主观的得出“收留培养他”的结论,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熊廷弼的这份书牍,是努尔哈赤“请死”一说首次呈现的史料。因此,搞清熊廷弼所谓“奴酋请死”的真相,应该是解决“李成梁是否收养过努尔哈赤”这个问题关键所在。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末,李成梁放弃了开发经营了三十多年的宽甸六堡的边外之地,驱逐了在那里垦荒生活了几十年的汉民,将方圆八百里的土地拱手让给了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建州女真。此事引起朝野哗然,朝臣纷纷上书皇帝,要求派员赴辽调查,治罪李成梁。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皇帝派熊廷弼赴辽勘界。了解李成梁为什么要放弃宽甸六堡,探求李成梁与努尔哈赤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关系?经过近一段时间的调查,熊廷弼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二月给皇帝上奏了《勘覆地界疏》,此后,才写了《答友人【查勘辽地】》之书牍。应该说,此书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熊廷弼查勘辽地的真实情况。其内容基本上是可信的。

  熊廷弼在这封书牍中写道:

  “是时奴酋之祖曰教场、父曰他失。他失者,阿台婿也。其袭阿台也,宁远(代指李成梁)实使诱之。已而城下并杀其父、祖。而奴酋请死,宁远顾思各家敕书无所属,悉以与奴酋……。于是奴酋得以号召东方,尽收各家故地遗民,归于一统,而建州之势合矣。……自诸部之势合,而奴酋始敢与我争地要盟。宁远恐其报父祖仇,计亦不得,出于苟顺,以幸旦夕之无事而付之,无可奈何矣。当奴酋之请死也,覆巢之卵可一指掐也,孰生其羽毛,而长其爪距,纵其飞扬,而成其跋扈。宁远不得而辞其过也。”①

  当我认真地解读了熊廷弼上述书牍的内容以后,根本得不出《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一文所谓的“李成梁不但不杀努尔哈赤,还收留培养他”的结论。分歧的关键就是对努尔哈赤“请死”一事的理解完全不同。

  首先,是努尔哈赤“请死”的时间和目的不同。

  熊廷弼在书牍中说:努尔哈赤“请死”之时间是在李成梁“袭阿台”之役,在“城下并杀其父、祖”之后。也就是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李成梁剿灭阿台的第二次古勒山战役之后。当年努尔哈赤25岁。而该学者在其《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考》一文中坚称“努尔哈赤16岁时(万历二年,1574年)在外祖父王杲家中经历了第一次古勒之战,城破之时……报成梁马足请死。”显然,这个“请死”的真正目的是求生、是“请饶我不死”。而熊廷弼文中所说的努尔哈赤“请死”的时间点根本不是他16岁时的万历二年(1574年),而是他父、祖被杀时的万历十一年(1582年),此时,努尔哈赤“请死”的目的绝不可能是为了求生。我们知道,李成梁第二次攻破古勒城后,城中之人“不分男妇老幼尽屠之”②,就连替他们作向导的努尔哈赤的祖、父都没有放过。这说明,二次古勒之战时,努尔哈赤并不在古勒城中。也就是说,努尔哈赤“请死”之事并不是发生在“城破之时”,而是发生在努尔哈赤得知其祖、父被杀之后,为报祖、父之仇而向明朝、向李成梁讨要个说法的时候。此时的所谓“请死”,是努尔哈赤以死明志,就是说:你李成梁如果不能对杀死我祖、父之事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也不活了,你就把我也杀了吧!


该文章所属专题:曹德全专栏

曹德全先生

  曹德全(1946-2021),吉林通化人,1964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1969年分配到辽宁省桓仁县新华机械厂工作,1980年调入抚顺纺织局。曾任抚顺市经委处长、露天区(今东洲区)副区长、电子工业局副局长、抚顺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工作之余,他积极研究东北民族史以及抚顺地方史。取得许多重大学术成果。先后出版了《抚顺史研究》(合著)《抚顺通史》(合著)《抚顺编年史》(合著)《抚顺百科大事典》(合著)《抚顺历史的误区》《抚顺历史之谜》《高句丽史探微》等专著,并撰写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各级报刊上,特别是在高句丽历史和清前史研究领域建树颇深,在东北史学界有较大影响力。
  曹德全先生的研究,主要从历史文献出发,有理有据,逻辑清晰。他论述的“高句丽名称辨疑”“高句丽与高丽”“论高夷”等许多重大学术问题,在学界引起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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