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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全:再论李成梁不曾收养努尔哈赤(2)

2016-12-28 19:07 抚顺七千年 曹德全 13428
努尔哈赤的实力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作为长期担任辽东总兵的李成梁来说是有一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但是,这种责任决不能跟“努尔哈赤曾被李成梁收于帐下,培养、收养”的传说混为一谈。


  其次,是努尔哈赤“请死”的结果不同。

  该学者引用熊廷弼的《答友人【查勘辽地】》书牍后,认为努尔哈赤“请死”的结果是“李成梁不但不杀努尔哈赤,还收留培养他”。我觉得从熊廷弼的书牍中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实在令人吃惊和难以理解。因为熊廷弼在书牍中不但没有表达出一点点李成梁曾要“收留”或“培养”努尔哈赤的意思,而且他在文中把努尔哈赤“请死”的结果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即:“奴酋请死,宁远顾思各家敕书无所属,悉以与奴酋”。这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所言:“遂还其(祖、父)尸,仍与敕书三十道、马三十匹,复给都督敕书。”③内容大体相似。也就是说,当时,努尔哈赤“请死”,以死要挟李成梁必须对其祖、父之死有个合理的解释和交代时,李成梁自知理亏,且当时的建州女真也需要一个新的头领掌控,遂将“各家敕书”“悉以与奴酋”。这个结果在得到朝廷的默许后,也得到了努尔哈赤的认可,并为其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另外,根据熊廷弼在书牍中指责李成梁的话:“当奴酋之请死也,覆巢之卵可一指掐也,孰生其羽毛,而长其爪距,纵其飞扬,而成其跋扈。宁远不得而辞其过也”,该作者就肯定地说:是李成梁“收留培养”了努尔哈赤,也是毫无道理的。熊廷弼在这里指责李成梁让努尔哈赤“生其羽毛,而长其爪距,纵其飞扬,而成其跋扈”,主要说的是李成梁错误地放弃了宽甸六堡,助长了努尔哈赤势力的发展壮大。至于“当奴酋之请死也,覆巢之卵可一指掐也”,说的应是当年努尔哈赤为报祖、父之仇,以死要挟李成梁时,其势单力薄,李成梁完全可以像掐死一个覆巢之卵一样杀死他,不该给其“敕书”,助其成长。

  其实,在事过二十五六年后,熊廷弼的这种说法完全是“事后的诸葛亮”,除了警戒后人,已经没有多大意义。记得多年前,有人问我:如果当年孙中山没让蒋介石当黄埔军校的校长,中国的形势会怎样发展哪?我说:对这种毫无意义的“如果”,我是没法估计的。

  熊廷弼在文中虽然说了李成梁当年不该给其“敕书”,助其成长,但这里边根本没有一点点李成梁收养了努尔哈赤的意思。其实,明朝要杀死努尔哈赤的机会,又何止在他兴起之初“请死”时的这一次。努尔哈赤统领建州女真之后,表面上一直忠于朝廷,曾七次进京朝贡,朝廷如果真想要杀死他的话,哪一次都会有机会的。事实上,努尔哈赤每次进京朝贡,不仅没有受到半点责难,还得到朝廷的宴赏,满载而归。就在李成梁放弃了宽甸六堡、令建州扩地展边之后,先是李成梁在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六月被免职解任,同年十二月,努尔哈赤就同其弟舒尔哈赤第六次进京朝贡,不是同样受到朝廷的宴赏吗!要说让努尔哈赤“生其羽毛,而长其爪距,纵其飞扬,而成其跋扈。宁远不得而辞其过”的话,朝廷不也同样难辞其过吗?但是,这些同样都跟“收养努尔哈赤”毫无关系。

  可见,根据熊廷弼一篇《答友人【查勘辽地】》,就认定:“李成梁曾收养努尔哈赤”的传说不是在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国的1616年之后才见诸史料的,而是早在“1609年就出现了”的观点,是源自对熊廷弼《答友人【查勘辽地】》一文的误解,完全是毫无根据的个人主观臆断。

  “李成梁曾收养努尔哈赤”的传说”是在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国之后,才出现在明人的野史笔记中,并被逐渐扩展放大的。这应该是不争的历史实事。

  所谓努尔哈赤“报成梁马足请死”,“李成梁不但不杀努尔哈赤,还收留培养他”的说法,完全是对熊廷弼《答友人【查勘辽地】》文中“奴酋请死,宁远顾思各家敕书无所属,悉以与奴酋”一句话违背原意的主观篡改。时至今日,《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一文还用它来证明早在“1609年就出现了”就有了“李成梁曾收养努尔哈赤”的传说”实在不可取。

  2、 熊廷弼在《勘覆地界疏》中为什么没有提到李成梁曾经“收养”过努尔哈赤一事?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末,李成梁放弃了宽甸六堡边外800多里的土地,驱逐了六万四千多汉民之后,扩展了努尔哈赤统率的建州女真的领地,引起朝野怒斥。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六月,辽东总兵李成梁解任回乡。随后,皇帝派熊廷弼巡抚辽东,勘察地界,了解李成梁放弃六堡事件的原委。熊廷弼赴辽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调查,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二月,将勘察结果写成《勘覆地界疏》呈报给了皇帝。《疏》中写道:“抚臣赵揖、镇臣李成梁,弃与夷界者,宽甸等六城堡,延袤八百里”,“奴酋既安坐而得数百里之疆”,李成梁之所为“谓之献地,不止弃地;谓之通虏,不止啗虏。揖与成梁之罪,可胜诛耶?”④


该文章所属专题:曹德全专栏

曹德全先生

  曹德全(1946-2021),吉林通化人,1964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1969年分配到辽宁省桓仁县新华机械厂工作,1980年调入抚顺纺织局。曾任抚顺市经委处长、露天区(今东洲区)副区长、电子工业局副局长、抚顺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工作之余,他积极研究东北民族史以及抚顺地方史。取得许多重大学术成果。先后出版了《抚顺史研究》(合著)《抚顺通史》(合著)《抚顺编年史》(合著)《抚顺百科大事典》(合著)《抚顺历史的误区》《抚顺历史之谜》《高句丽史探微》等专著,并撰写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各级报刊上,特别是在高句丽历史和清前史研究领域建树颇深,在东北史学界有较大影响力。
  曹德全先生的研究,主要从历史文献出发,有理有据,逻辑清晰。他论述的“高句丽名称辨疑”“高句丽与高丽”“论高夷”等许多重大学术问题,在学界引起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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