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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考古

金代东北地区的农业生产与地区开发(2)

2017-02-20 14:00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05期 韩茂莉 1093
金王朝是一个以女真人为主体民族建立的政权,女真人建立金王朝之前,主要活动在今长白山及第二松花江流域。随着部落的强大与金王朝的建立,大约在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其活动区域逐渐向松花江、黑龙江流域...

金代东北地区的农业生产与地区开发 图1
金代铜坐龙


  1.>7500m

  京城

  2.4000~5000m

  路所在地的州府城

  3.2500~3500m

  州城

  4.1500~2500m

  县城或猛安

  5.1000~1750m

  谋克

  6.400~750m 边堡

  若按此分级,106个古城中,除一个规模不清外,六级城20个,五级城57个,四级城8个,三级城15个,二级城2个,一级城1个。若第四级城为县级城址,那么县以下城占总数的75%。这些城镇大多沿江河分布,其中阿什河沿岸有十几座金代城址,间隔相距10~15华里不等,拉林河右岸有17座古城,间距10—20里,呼兰河沿岸有12座古城,间距20—30里,松花江沿岸则排列着40多个大小不等的金代城邑,一直延伸到黑龙江口。[1]

  这些城镇的选址与农业生产具有直接关联。在江河两岸的阶地上,既可利用江河水源进行灌溉,又很少水患之扰;既是建城筑寨的可选之处,又是发展农业的有利之地,故大量村寨都以城市为依托,形成以城镇为中心的插花式农田。最初女真人俗不筑城,城的出现大约在金太宗时期。这时候的城,虽多以政治、军事功能为主,但城址附近,一般都分布大面积遗址,居住在这里的就是以农业为主要生产形式的平民。他们平日在城外从事农业生产,战时则入城参与守城。

  较大面积的农业开垦地是以城邑为依托的插花式农田,这是金代东北地区农田分布形式最主要的特征。许多城址周围都发现了农业生产工具。如兰西县双榆树屯出土的器物中有铁锅、铁犁。[2]位于阿什河附近的成高子一带则有铁铲、铁镰等金代生产工具出土。[3]肇东县八里城遗址出土了犁铧、犁子、耥头、锄、镰、手镰、锹、铡草刀、垛叉、渔叉等农业及渔猎工具五十多件。[4]吉林农安市万金塔乡发现铧、镐,三宝乡宝城村发现铁镰、铧,新阳乡发现铁铧、犁镜等农具。[5]吉林省前郭县发现金代犁铧。[6]吉林省德惠县布海乡发现犁铧、镐、镰,这些农具制作技术大多与中原地区接近。[7]

  上京等路出土的金代农业生产工具种类齐全,有耕翻工具、收获工具,也有中耕除草工具。这些农具中最应注意的是锄,锄的发现表明这一带已有精耕农业的萌芽。

  (二)上京会宁府至今第二松花江沿线主要农业垦殖区的形成

  辽代东北地区主要农业垦殖区基本围绕辽上京临潢府分布在今西拉木伦河流域,金代建都今阿什河流域,临河而建的金上京会宁府不但是金前期的政治中心,也是地区经济中心。辽金两代临潢府与会宁府的特殊地位,不仅使进一步沟通两地的联系,发展金上京会宁府至第二松花江沿线的农业垦殖区,成为金朝初年政治、军事的需要,而且也构成了后来向中原地区发展的通道。

  在上京会宁府至今第二松花江沿线的农业垦殖区内,会宁府以及周围地区是最重要的一处。上京路的城址虽多,但出土各类农业生产工具最多的仍在上京会宁府一带,这里是金源地内农业生产发展程度最高的地区。金前期设都于会宁府,海陵王时虽迁都燕京,但世宗以后,仍视这里为“内地”或“金源地”、“国家兴王之地”[8](《世纪》),在政治、经济上都给予很大重视。为了尽可能维持这一地区农业生产的稳定,朝廷曾针对这里的特点在各类政策上进行了调整,其中令女真人与汉人杂居,农忙时实行互助就是一例。

  上京等路是女真人的“金源地”,因此在民族构成上,女真人保持着相当的优势。金前期居住在这里的“本户”和“汉户”是分地而居的(注:金史:卷四六《食货志》载:“今如分别民户,则女真言本户,汉户及契丹户,余谓之杂户。”

  ),女真人以猛安、谋克为单元聚居在一处,汉人另居一处。大定二十年(1180年)“上京路女真人户,规避物力,自卖其奴婢,至耕田者少,遂以贫乏”[10](《食货志一》)。物力钱是金代杂税之一,其内容是按照民间田园、邸舍、车辆、牧畜、树林的价值和收藏金银的多少征税。遇到临时差役,往往按照所缴物力钱数额排定户等,征派差役。金初对民户三年一籍,金世宗大定四年(1164年)以贫富变更,赋役不均,始行通检。大定二十年,在猛安、谋克人户内也开始进行推排,先自中都路起,然后于二十二年八月向外推行,办法是“集耆老,推贫富,验土地牛具奴婢之数,分为上中下三等”[9](《食货志一》)。由于奴婢数额是确定户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躲避物力钱,上京一带的女真人往往卖掉奴婢,这样就使农业生产失掉大量劳动力,造成土地荒芜,耕地减少。针对这样的现象,朝廷又规定了“猛安、谋克人户,兄弟亲属若各随所分土,与汉人错居,每四五十户结为保聚,农作时令相助济”[10](《食货志一》)。这一规定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各民族分居的现象,促进民族融合以及农业生产的发展。由于各方面的努力,金代上京会宁府及周围地区的农业生产,虽因都城的南迁,一度中衰,但与东北其他地区相比,仍显示出明显的优势。世宗大定三年(1163年),临潢府一带发生饥荒,朝廷诏令“临潢汉民逐食于会宁府、济、信等州”[10](《世宗纪》)。临潢府百姓长途至会宁府等地逐食,说明的正是这里较高的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及稳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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