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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史研究

孙相适:琐谈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问题

2017-10-12 15:20 抚顺七千年 孙相适 1764
2016年12月28日,曹德全先生在《抚顺七千年网》发表文章《努尔哈赤“请死”的真相及相关问题考——再论李成梁不曾收养努尔哈赤》(以下简称《再论》)。文章开头写道:“最近,有位好友从网上下载打印了几篇文章给我,都是引经据典、反复考证李成梁确实收养过努尔哈赤的。如:孙...
琐谈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问题

——与曹德全先生商榷  

  2016年12月28日,曹德全先生在《抚顺七千年网》发表文章《努尔哈赤“请死”的真相及相关问题考——再论李成梁不曾收养努尔哈赤》(以下简称《再论》)。文章开头写道:“最近,有位好友从网上下载打印了几篇文章给我,都是引经据典、反复考证李成梁确实收养过努尔哈赤的。如:孙相适先生的《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考》、《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张德玉先生的《努尔哈赤从军李成梁帐下史事再探》等。尽管他们的考证结论与我的观点完全相悖,但我还是非常认真仔细地读完这些文章,且反复推敲他们的论据和考证结论之间的关系,最终,我还是得不出跟他们同样的观点。”

  这是曹先生继《一个传说的缘起与演变》⑴文章之后第二次指名道姓批驳我的李成梁曾经收养努尔哈赤观点。针对我的两篇文章:《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考》⑵、《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⑶,还针对张德玉先生的文章《努尔哈赤从军李成梁帐下史事再探》⑷。本文就《再论》提出的一些问题与曹先生商榷。本文不是系统论述,所以叫做“琐谈”。文中所谈错讹之处尚祈读者教正。

  一、关于努尔哈赤“请死”

  拙文《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有一段话:“熊廷弼在调查中得知当年李成梁将城寨攻破时,努尔哈赤‘请死’之事。他在信中对朋友说:‘当奴酋之请死也,覆巢之卵可一指掐也,孰生其羽毛,而长其爪距,纵其飞扬,而成其跋扈,宁远不得而辞其过也。’这分明是说李成梁不但不杀努尔哈赤,还收留培养他,遗留祸患,李成梁难辞其咎。”

  这里先说明一点:1574年秋,李成梁统兵攻打王杲的红力寨,称作红力寨之战,或者叫打王杲之战;在过去,人们认为王杲的城寨叫古勒寨,所以称作第一次古勒之战。1583年春,李成梁统兵攻打王杲之子阿台的古勒寨,称作古勒寨之战,或者叫打阿台之战;过去称作第二次古勒之战。拙文认为努尔哈赤“请死”之事发生在1574年的红力寨之战。

  《再论》针对这段话反驳道:“我们知道,李成梁第二次攻破古勒城后,城中之人‘不分男妇老幼尽屠之’,就连替他们作向导的努尔哈赤的祖、父都没有放过。这说明,二次古勒之战时,努尔哈赤并不在古勒城中。也就是说,努尔哈赤‘请死’之事并不是发生在‘城破之时’,而是发生在努尔哈赤得知其祖、父被杀之后,为报祖、父之仇而向明朝、向李成梁讨要个说法的时候。此时的所谓‘请死’,是努尔哈赤以死明志,就是说:你李成梁如果不能对杀死我祖、父之事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也不活了,你就把我也杀了吧!”“当时,努尔哈赤‘请死’,以死要挟李成梁必须对其祖、父之死有个合理的解释和交代时,李成梁自知理亏,且当时的建州女真也需要一个新的头领掌控,遂将‘各家敕书’‘悉以与奴酋’。”

  我们来回顾一下1583年的古勒之战(即所谓的第二次古勒之战)的历史,看看这时候努尔哈赤用不用“请死”。

  王杲是觉昌安的亲家、塔克世的岳父、努尔哈赤的外祖父。王杲长子阿台既是塔克世的内弟,又是塔克世的侄女婿(阿台妻是觉昌安的孙女)。

  因王杲杀死抚顺关备御裴承祖及其三百兵卒,朝廷派辽东总兵李成梁统领六万大军征剿王杲。此时的塔克世做什么呢?

  马晋允的《明通纪辑要》载:“初王杲不道,歼我疆吏,李成梁因他失(塔克世)为响导,遂枭王杲于藁街。他失者,叫场(觉昌安)之子,杲之外婿也”⑸。

  黄道周的《博物典汇》之《四夷•奴酋附》载:“先是奴酋父他失有胆略,为建州都督王杲部将。杲屡为边患,是时李宁远(李成梁封宁远伯)为总镇,诱降酋父,为宁远响导讨杲,出奇兵,往返八日而擒杲。”⑹ 

  塔克世给官军当向导征剿他的岳父王杲。

  九年后,李成梁统兵征剿阿台,此时的觉昌安、塔克世又一次给官军效力。

  王在晋的《三朝辽事实录》之《建夷》记:“先是李宁远捣阿台,夷其巢,奴儿哈赤祖叫场、父塔失,并从征,为向导。” ⑺ 

  《东夷考略》之《女直》记:“初,奴儿哈赤祖叫场、父塔失,并从征阿台,为向导,死兵火。”⑻

  《山中闻见录》之《建州》记:“初,宁远伯李成梁诛阿台也……教场子塔失并从征阿台,死于兵。”⑼

  万历十七年(1589年),努尔哈赤向朝廷递交一份报告请求封赏,其理由除了斩献来投的木扎河部女真族首领“克五十”之外,再就是他的祖父、父亲当年曾经参与图谋王杲、阿台,有殉国之忠。

  《东夷老略》之《建州》记:“有住牧木扎河部夷克五十等掠柴河堡,射追骑,杀指挥刘斧,走建州。宣谕奴酋,即斩克五十以献,乞升赏。又因(义托付)贡人马三非,述祖、父与图王杲、阿台,有殉国忠,今复身率三十二酋保塞,且黔束建州、毛怜等卫,验马起贡,请得升职长东夷。时开原参政成逊、辽海参政栗在庭,会查本夷领敕二十道,系都指挥。伊祖、父为向导剿王杲后并死兵火,良然。今奴儿哈赤屡还汉人口,且斩克五十有功,得升都督,制东夷便。总督侍郎张国彦以闻,报可。是时万历十七年九月也。” ⑽

  当王杲之子阿台大难临头之际,觉昌安、塔克世不是伸出援助之手,而是置亲属之情于不顾,再一次给官军带路,为征剿亲属效力。

  对于李成梁来说,觉昌安、塔克世是有功之人。然而,父子俩竟在战斗中被官军杀死。

  为什么将有功之人杀害呢?官方解释是“误杀”。然而,明代有人就认为李成梁是有意借机将二人除掉:“酋(塔克世)既负不赏之功,宁远相其为人有异状,惎(念忌,怨毒,极度怨恨)之,以火攻,阴设反机以焚之。”⑾日本学者鸳渊一分析:李成梁“于阿台之难中杀掉努尔哈赤之父祖二人,恐李成梁出于虑彼后患而采取之策略”。⑿

  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李成梁将两个有功之人杀了。李成梁没有推卸责任,承认是“误杀”,即承认是官军杀的,不该杀,杀错了,或者没加小心杀了。既然承认是误杀,人死了不能再生,那就补偿吧。估计或者李成梁临撤走时对地方官员交待过如何补偿,或者在研究努尔哈赤所提要求时作出补偿决定,这都在情理之中。李成梁不是黑社会无赖,不会说:“杀了,怎么的?爱咋咋的!”

  当努尔哈赤得知噩耗诘问地方官时,《清太祖高皇帝实录》这样记载其经过:“上闻之大恸,勃然震怒,往诘明边吏曰:‘我祖、父何故被害?汝等乃我不共戴天之仇也,汝何辞?’明遣使谢曰:‘非有意也,误耳。’乃归二祖丧,与敕三十道,马三十匹,复给都督敕书。”

  在这个过程当中,能不能有努尔哈赤以死要挟:若不补偿,我也不活了,你就把我也杀了吧!边吏无奈,才给予补偿这样的情节?我认为,不会有这样的情节。人被误杀,给予补偿,情理之中,“李成梁自知理亏”。当然,即使有理也得争取,努尔哈赤前往交涉。但是用不着“以死要挟”。边吏能怕努尔哈赤要挟吗?假如官方下决心蛮横不讲理,古勒城、沙济城二千二百多人杀了;阿台、阿海杀了;觉昌安、塔克世杀了;还怕再杀你一个努尔哈赤吗?努尔哈赤此时就是一个普通的女真人,没有要挟别人的资本,边吏不会怕他要挟。

  努尔哈赤“请死”的情节不会出现在打阿台之战这场风波之中。

  熊廷弼在调查中听说了“请死”之事,但由于他将两次战役搞混,又用比喻的手法介绍请死这件事,所以,说的比较含糊。

  因为熊廷弼说的比较含糊,所以《再论》予以否定。那么,下面的记载说的非常具体,《再论》是否能予以肯定呢?

  二、关于“均没有到过辽东”

  我们来看明代的几条记载:

  姚希孟疏《建夷授官始末》:“时奴儿哈赤年十五六,抱成梁马足请死,成梁怜之,不杀,留帐下卵翼如养子,出入京师,每挟奴儿哈赤与俱。”⒀

  管葛山人撰《山中闻见录》之《一、建州》:“初,宁远伯李成梁之诛阿台(原注:右卫指挥使王杲子也),王台(原注:左都督加龙虎将军)所属建州部教场、子塔失并从征阿台,死于兵。塔失有二子,长即太祖,次速儿哈赤,俱幼,李成梁抚之。太祖即长,身长八尺,智力过人,隶成梁标下。每战必先登,屡立功,成梁厚待之。太祖亦尽死力,成梁俾为都指挥,领祖父遗众。”⒁

  《山中闻见录》之《二、列传•李成梁》:“初,清太祖赞画成梁军务在幕中。成梁使长建州,既,以斩叛夷,加都督,与南关埒。”⒂

  马晋允增订《皇明通纪辑要》:“初,王杲不道,歼我疆吏。李成梁因他失为向导,遂枭王杲于藁街……他失之子四人,惟奴儿哈赤、速儿哈赤在耳。奴与速同为俘虏,给事于成梁家。奴乃佯谨其身,以自媚于成梁。”⒃ 

  这些文章都记载一个基本史实:李成梁收养过努尔哈赤。

  对待这些记载,《再论》写道:“通览明末清初记载‘李成梁收养过努尔哈赤’传说的野史资料有几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所有的作者均没有到过辽东、在辽东任职的经历……那些野史人根据熊廷弼在《答友人【查勘辽地】》书牍中说的一句‘奴酋请死’,就不顾原文的真意,凭主观猜测编造出来了:努尔哈赤‘抱成梁马足请死’,李成梁不仅不杀努尔哈赤。还收养了他,并经常带他出入京师;努尔哈赤在李成梁军中效力‘师出必捷,威振绝域’;甚至把满族民间一些风俗习惯的源头都加在了努尔哈赤和李成梁的小妾头上……等一些虚假的传说。”

  按照《再论》的逻辑,那些野史资料的作者“均没到过辽东,在辽东任职的经历”,因而他们写辽东的事情就是“凭主观猜测编造出来”的。

  我们知道,知识的获得,有三种渠道:一来自古人;二来自他人;三来自自己。自身的调查实践固然重要,但不能排除前两种渠道,不然我们还研究历史、看书学习干什么。

  举个例子。据《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和《汉书》卷62《司马迁传第三十二》所记,司马迁出生于陕西省韩城东北的龙门,二十岁南游江淮,到过浙江省的会稽、湖南省的九嶷山、沅水、湘水、山东省的汶水、临淄、曲阜、邹县、膝县、江苏省的泗水、徐州、河南省的商丘。之后做官,曾奉使西征重庆市、四川省成都。攻取四川省峨眉山一带、贵州省安顺市一带(昆明)。

  根据两部史书的记载,司马迁没到过辽东,没到过匈奴,也没到过朝鲜。然而,司马迁在《史记》中写了辽东。卷6《秦始皇本纪第六》记:“二十一年,燕王东收辽东而王之。”“二十五年,大兴兵,使王贲将,攻燕辽东,得燕王喜。”卷110,写了一整卷《匈奴列传第五十》。卷115,写了一整卷《朝鲜列传第五十五》。

  司马迁没到过辽东,却写了辽东;没到过匈奴,却写了匈奴;没到过朝鲜,却写了朝鲜。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定司马迁是“主观猜测编造”。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以“均没有到过辽东,在辽东任职的经历”为由全盘否定明代那些记载。

  因此,以“没有到过辽东”为由来否定明代那些记载,是站不住脚的。

  三、关于断章取义

  《再论》有这样两段话:

  “那么,熊廷弼在给皇帝的《勘覆地界疏》中为什么没有说到此事呢?请看《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一文是怎样解释的:‘熊廷弼没写收养一事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份奏章没涉及另一个罪名养虎遗患;’‘李成梁放弃宽甸六堡与他收养努尔哈赤没有多大关系’,‘熊廷弼在《勘覆地界疏》里阐述四略……四略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说完了又说一件没有多大关系的事,其结果只能是既冲淡主题,又容易引起皇帝反感。’”

  “《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一文中说‘熊廷弼在《勘覆地界疏》里阐述的四略’,‘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这话听起来可真让人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李成梁在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六月已经解任回家,颐养天年,而皇帝看了熊廷弼的《勘覆地界疏》后并没有斩杀这位身负‘重罪’、且已削职为民的李成梁。那么,所谓‘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不就是作者自以为是的主观臆断吗!”

  这两段文字是说:“四略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是作者自以为是的主观臆断”。以此“主观臆断”为前提所说的“说完了又说一件没有多大关系的事,其结果只能是既冲淡主题,又容易引起皇帝反感”就是让人“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的荒谬之言。

  然而,这不是拙文的原意。

  拙文《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这段话原文是:

  “现在,假设熊廷弼将这件事也写进奏章里了,我们设想一下会起到什么作用。打个比方说:控告一个人杀了人,这已是死罪了,又控告他偷过谁谁家的小鸡,多余不?熊廷弼在《勘覆地界疏》里阐述‘四略’之后明确认定:‘臣谓楫与成梁当斩也。’(原注28:《熊廷弼集》卷2《巡按奏疏第二》,页53)‘四略’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说完了又说一件没有多大关系的事,其结果只能是既冲淡主题,又容易引起皇帝反感。”⒄

  《再论》在第一次引用这段原文时,将熊廷弼明确认定的“臣谓楫与成梁当斩也”这句话用“……”隐去,在第二次引用时,干脆将这句话取消。这样,“‘四略’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由熊廷弼说的变成了我说的。那么,我又凭什么这样说呢?于是,文章写到:“这话听起来可真让人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得出结论:“所谓‘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不就是作者自以为是的主观臆断吗?”既然“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属于“主观臆断”,那么后边连带的“说完了又说一件没有多大关系的事,其结果只能是既冲淡主题,又容易引起皇帝反感”,就不成立了。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不妨将熊廷弼奏章里“臣谓楫与成梁当斩也”前面的相关内容也展示出来,看看熊廷弼到底对皇帝说了什么(出处见原注28)。

  《勘覆地界疏》在详细写了“弃地之大略”、“驱回人口之大略”、“界碑之大略”、“抚赏之大略”之后写道:

  “以上四略,臣绝不做一风闻影响语,皆翻阅卷案而总括之,可按而覆者。科臣之以弃地啗虏论楫等也……是谓献地不止弃地,是谓通虏不止啗虏,而楫与成梁之罪可胜数也。

  身为抚、镇,不能开疆拓土,而反挈数百里膏腴土地拱手奉夷,削陛下之边疆。其罪一。不徙民实塞下,而反劫归塞下六万余人,以至于殍死,杀陛下之生灵。其罪二。以车价买贡不得,复以疆界买贡,长夷酋之桀骜,损陛下之威灵。其罪三。中国与属夷歃血盟誓,从古未有,况镌夷碑,悖语诟词传丑万世,使陛下受城下之辱。其罪四。边地弃,即以内地为寨,刊山凿道,开门揖寇,以贼遗陛下东顾之忧。其罪五。遣人教夷索我土地,逐我人民,辜陛下之恩,而外向夷狄。其罪六。向也,地属我而不赏,今则地入虏而赏之;向也,虏修贡而不赏,今则虏阻贡而赏之;向也,以时诎而不赏,今则时愈诎而赏之,盗陛下之府库以赂夷狄。其罪七。不胜一念贪功之私,遂致丧地辱国,而犹内外通同,务为欺罔,以冒陛下之秩荫。其罪八。

  夫人臣有一于此者,法无赦。臣谓楫与成梁当斩也。”

  在拙文中,笔者用“‘四略’各条都是重罪,加起来当斩”来概括上面这些话,没有什么不妥。然而,“臣谓楫与成梁当斩也”这句核心论点被引用者用“……”隐去了。

  将原文割断,剔除于己不利的部分,保留于己有利的部分,从而使原意发生改变,变为自己所需要的意思。这种手法叫“断章取义”。

  《再论》开头表明:“尽管他们的考证结论与我的观点完全相悖,但我还是非常认真仔细地读完这些文章,且反复推敲他们的论据和考证结论之间的关系”。既然作者是“非常认真仔细地读完这些文章,且反复推敲”,那么,用“……”遮盖熊廷弼那句话就不是一时的疏忽。

  断章取义手法的效果只能适得其反。熊廷弼在给皇帝的奏章里没提李成梁曾经收养努尔哈赤这件事,自有他的道理。

  四、关于偷换议题

  《再论》写道:“有的学者为了证明‘李成梁曾经收有养过努尔哈赤’一事的真实性,经常强调‘李成梁对努尔哈赤的培养’与努尔哈赤能够建国立业、成为军事家、政治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明朝的汉人大将李成梁的培养,作为女真人的努尔哈赤是成不了大事的。”

  为了说明问题,必须将我的相关原文完整地展示出来,以便观察。

  拙文《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考》在《结束语》中写道: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讨论的历史也就清晰了。努尔哈赤16岁时(万历二年,1574年)在外祖父王杲家中经历了第一次古勒之战。城破之时,由于他的父亲为李成梁作向导,他本人又机智地抱成梁马足请死,所以李成梁没有杀他,收留在自己帐下。努尔哈赤作了李成梁的书童或者勤务兵。努尔哈赤与李成梁关系很亲密,在外人看来就像李总兵的养子或者家奴。努尔哈赤经常跟随李成梁出入京师,征战杀伐。努尔哈赤19岁时(万历五年,1577年),平和地离开李成梁,回到赫图阿拉结婚。

  笔者认为,努尔哈赤在李成梁身边生活只有这一次,不赞同还有其他时间段的各种说法,因篇幅有限,恕不展开论述。

  这三年的特殊经历在努尔哈赤的人生中非常重要。1、他生活在汉族人群里,居住在高官府第,又多次出入京城,学到了先进的汉族文化,了解到明朝上层统治者的情况,开阔了视野,丰富了阅历,这是非常难得的际遇。2、李成梁是杰出的军事家,努尔哈赤会从他身上学到许多军事本领,自己又勇敢地参加实战,无异于上了三年军校。3、外祖父惨败,自己寄人篱下,他佯谨其身,忍诟自媚,博得李成梁喜欢,两人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对李成梁来说,这三年的亲密关系竟然长期发挥作用。努尔哈赤的韬光养晦策略从这时候就开始了。

  努尔哈赤后来成为彪炳中国史册的军事家、政治家,其优秀素质的形成,应当说,与这段特殊的履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⒅

  拙文《再议李成梁收养努尔哈赤》最后写道:

  “对努尔哈赤来说,居住在高官府第,数次出入京城,了解到上层统治者的情况,开阔了视野,丰富了阅历,学到了先进的汉族文化。李成梁领兵打仗,也带着努尔哈赤,努尔哈赤每战必先登,屡立功,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这都是非常难得的际遇。笔者说,努尔哈赤向李成梁学习的愿望超额实现了。

  努尔哈赤冒着生命危险主动到李成梁身边如饥似渴地学习,体现了他不停进取的精神和海纳百川的胸怀。这种优秀品质在他的子孙身上发扬光大。一个弱小民族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就能发展到主宰全中国,其领导者具备这种优秀品质是必要条件之一。在努尔哈赤的思想里,融合了粗犷的女真文化和先进的汉族文化。一部清前史乃至清初史,就是一部满汉文化融合的历史。在满汉文化融合的历史河流中,努尔哈赤主动到李成梁帐下学习这件事,是一朵美丽的浪花。

  在本文即将结束的时候,笔者想附带说一句:拙文《沈阳爱新觉罗氏 努尔哈赤被李成梁收养考》之《五、结束语》中有一段话:‘笔者认为,努尔哈赤在李成梁身边生活只有这一次,不赞同还有其他时间段的各种说法,因篇幅有限,恕不展开论述。’现在,笔者要修改这段话,重新表述:‘关于努尔哈赤在李成梁身边生活过问题,还有其他时间段的几种说法,因为笔者对此尚未进行深入研究,所以暂不发表看法’。”⒆

  张德玉文《努尔哈赤从军李成梁帐下史亊再探》写道:“李成梁在两次镇辽的三十年军亊征战生涯中,身经百战,是二百年来少有的军亊统帅。努尔哈赤以其为楷模、为师长,随其四处征伐转战,尤如一所高级的军事院校,在实践中历练成长为满洲族的军事家、军事统帅,不能不说这是李成梁的功绩,也是他‘深谋远虑’的最终目的。假如不发生后来的突发事件,努尔哈赤极可能成为朝廷镇辽的高级军官。”

  以上三部分文字概括起来说就是:努尔哈赤在李成梁身边这三年,无异于上了三年军校。但是,这话到了《再论》那里却发生了变化。《再论》在引述了上面三篇文章的相关语句之后写道:

  “上述说法乍看起来似乎有点道理,但只有我们认真思考一下中外那些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的个人经历,就会发现,‘没有汉人大将李成梁的培养,努尔哈赤就不会成长为满洲族的军事家、军事统帅’的说法是多么荒诞。”

  请注意:“没有汉人大将李成梁的培养,努尔哈赤就不会成长为满洲族的军事家、军事统帅”这句话是用“”括起来的,写论文的人都知道,“”里的内容是原文。但是,在我的两篇文章里,在张先生的文章里,没有这句话。这是《再论》作者自己杜撰的。将自己杜撰出来的话,用“”括上,强加给对方,成为对方说的话。写论文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允许的。

  那么,这句话是不是三部分引文的原意呢?不是。请注意这句话的句式,“没有……就不会……”三部分引文不是这种句式。句式的改变使原意发生改变,由正确变为荒谬。

  举个例子。有个人念了三年军校,后来他成了优秀的指挥员,我们说,他这三年军校学习,与他成为优秀的指挥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话没有错,两者当然有关系。但是,你不能将这话改变为:这个人如果没念三年军校,就成不了优秀的指挥员。这是两个议题,原命题与否命题,两个不相同的议题。“他这三年军校学习,与他成为优秀的指挥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原命题,原议题;“如果没念三年军校,就成不了优秀的指挥员”是否命题,另一个议题。我们知道,否命题不一定对,这里的否命题就是错的,有多少优秀的指挥员并没有念过军校。

  在本文里,“努尔哈赤后来成为彪炳中国史册的军事家、政治家,其优秀素质的形成,应当说,与这段特殊的履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原命题;“努尔哈赤以其为楷模、为师长,随其四处征伐转战,尤如一所高级的军事院校。在实践中历练成长为满洲族的军事家、军事统帅”是原命题。“没有汉人大将李成梁的培养,努尔哈赤就不会成长为满洲族的军事家、军事统帅”是否命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明朝的汉人大将李成梁的培养,作为女真人的努尔哈赤是成不了大事的”是否命题。这个否命题是错误的。

  将原命题悄悄地改换成否命题,而且是错误的否命题。将原来的议题偷偷地改换成另一个议题来反驳,这种做法在哲学上叫做“偷换议题”,《再论》在这里犯了一个逻辑错误。

  在逻辑错误前提下接连举出的耶律阿保机、完颜阿骨打、成吉思汗、忽必烈、毛泽东的例子,因为是针对另一个议题的,所以对原议题自然不会产生说服力。

  出现偷换议题这种错误,可能是有意也可能是无意,因为两个议题太相似了。然而我们却不能因为两者相似就混为一谈。

  《再论》还将我的两篇文章和张德玉先生的文章称作是“制造和传播‘努尔哈赤在李成梁的培养或收养下,才最终成长为军事家、政治家’谣言的始作俑者”。这句用引号括上的“努尔哈赤在李成梁的培养或收养下,才最终成长为军事家、政治家”,并不是我们说的话。

  《再论》写道:“没在李成梁帐下当过兵、打过仗,就等于没上过军校,而没上过军校的人,就成不了军事家,这种逻辑是何等荒谬。”上文已述,这不是我们的逻辑。

  笔者觉得,认识事物的方法很重要。只有秉持正确的认识方法才能触摸到事物的真相。讨论认识事物的方法,是学术研究的一个侧面。

  ————————

  注:

  ⑴ 载2015年9月出版的《第四届辽宁史学论坛 后金建国400年与中国历史进程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5年12月9日《抚顺七千年网》转载。

  ⑵ 载2014年4月出版的拙著《走进满族姓氏》。

  ⑶ 载2015年12月出版的第5期《清前史研究》,2016年1月10日《抚顺七千年网》转载。

  ⑷ 载2015年12月14日《抚顺七千年网》。

  ⑸ 高丽活字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卷19。

  ⑹ 崇祯乙亥刻本,卷20,页14。

  ⑺ 崇祯元年六月撰,载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7,李澍田主编《长白丛书》四集之《先清史料•三朝辽事实录》,页8。

  ⑻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1,潘喆、孙方明、李鸿彬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页50。

  ⑼ 《长白丛书》四集之《先清史料•山中闻见录》。

  ⑽ 《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页65。

  ⑾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黄道周:《博物典汇•建夷考》。

  ⑿ 鸳渊一:《海西女真之发展》。

  ⒀ 陈子龙、宋征璧、徐孚远、周立勋选辑《皇明经世文编》,卷501,《姚宫詹文集》。

  ⒁ 《长白丛书》四集之《先清史料•山中闻见录》,页1。

  ⒂ 《长白丛书》四集之《先清史料•山中闻见录》,页94。

  ⒃ 高丽活字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卷19。

  ⒄ 第5期《清前史研究》第85页。

  ⒅ 拙著《走进满族姓氏》第150页。

  ⒆ 第5期《清前史研究》第88页。

该文章所属专题:孙相适专栏

作者简介

    孙相适,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镇人,1941年生,满族,母亲爱新觉罗氏溥字辈闺秀。中学高级教师。退休后,迁居抚顺,专心研究清前史、抚顺地方史和满族姓氏。曾任《清前史研究》刊物执行主编。2014年出版50万字专著《走进满族姓氏》。其散文、诗赋散见于抚顺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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