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李成梁墓”闹乌龙
2018-09-03 14:05 辽宁日报 傅淞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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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晟南辽宁省档案馆科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清末民国历史。 广宁分司城巡按衙门前的门照壁。 上世纪80年代的李成梁石坊。 “发现李成梁墓葬事件”档案复印件。 李成梁与北镇 明朝在北部边疆设置了...
贾晟南 辽宁省档案馆科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清末民国历史。
广宁分司城巡按衙门前的门照壁。
上世纪80年代的李成梁石坊。
“发现李成梁墓葬事件”档案复印件。
明朝在北部边疆设置了九个镇,以辽东镇为众镇之首,京师左臂。辽东镇最初设在辽阳。
明朝隆庆四年(1570年),李成梁代理辽东总兵后,就从辽阳迁至广宁(今北镇市),此时的广宁虽称为“分司”,却是真正的总镇。当时辽东面临蒙古兀良哈三卫中的泰宁卫的威胁。泰宁卫的首领为速巴亥,经常侵入明朝领地,辽东边民深受其害。
万历十年(1582年),速巴亥率大军侵犯义州镇夷堡(今义县东北三十公里处),李成梁领兵迎敌,几经酣战,李成梁义子李平胡射中速巴亥肋部,速巴亥坠落马下被斩首,其弟炒花儿大哭后逃遁。李成梁剿灭了为害辽东二十载的速巴亥,对蒙古各部的震动极大。
据《北镇县志》记载,李成梁第一次镇守辽东的22年中,“先后奏大捷者十,边帅武功之盛罕与伦比。”万历八年(1580年),朝廷为表彰李成梁镇守辽东的功绩,命辽东巡抚周咏等人在广宁为李成梁修建石牌坊。石牌坊高9米,宽13米,四柱五楼,饰有浮雕,刻有“世爵”“镇守辽东总兵官太保兼太子太保宁远伯李成梁”等字。该石坊一直留存至今。
此外,从明中叶到清朝康熙末年,李成梁家族入品官员达百余人,在北镇一带有持续影响。1902年4月,清末著名学者章太炎在起草革命宣言时曾写道:“愿吾辽人,毋忘李成梁”,亦让李成梁再度引起世人的关注和敬慕。
那么,李成梁的墓葬究竟在哪儿呢?《明史·李成梁传》并无记载。贾晟南说,李成梁死后葬于北京仰山。时至今日,李成梁墓尚未发现,只在其出生地铁岭存有衣冠冢,李成梁究竟葬于何处,一直是谜。
北镇李成梁墓纯属子虚乌有
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着一份有意思的档案。事情发生在1929年,当时一家创办于大连的报纸在报道中称:在北镇县(今北镇市)城东五里兴隆山附近发现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墓葬,墓内有碑匾、盔甲等物,发现人阎某用墓中发现物品以及两块巨石建造了一个小庙祭奠总兵李成梁。
“明代辽东总兵李成梁曾将府邸设在北镇县,李成梁在北镇驻守了多年,加上新闻报道绘声绘色,煞有介事,因而报道一出,读者信以为真,引发社会关注,纷纷要求对墓葬进行保护,这引起了官方的高度重视。”辽宁省档案馆研究人员贾晟南说。
记者在省档案馆查阅了编号为JC10-1-23190的档案,该档案保存着当时的省政府于1929年6月30日下发的训令,写道:“令北镇县:据《满洲报》载,北镇县城东五里兴隆山地方阎姓住户发现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之坟墓,墓内有碑匾、盔甲等物,阎姓搜罗净尽,建小庙于墓上等语。查保存古物古迹载在法令,该报所载各情是否确实,仰该县长切实查明具报,此令。”
得此训令,北镇县政府官员自然不敢怠慢,立即责成警察局着手调查。贾晟南讲道,接到训令后,北镇县警察局局长路立中颇为恼火,因为这件事已属“旧案”。因为早在此事见报以前,民间即已盛传阎某在北镇县城东门外北汪村耕地中发现了李成梁墓葬。路立中曾将此事上报,并派出督察员张印方前往北汪村查看。
据档案记载,张印方在查访中发现,北汪村确有一户姓阎,叫阎振和。其人确有耕地,位于营盘山。耕地上确有一古冢,从未见人祭扫。至于建小庙的原因,阎振和交代并非为祭奠李成梁,而是为了帮阎家的雇工王兴华祛病驱邪而供奉“狐仙”。
查明建小庙原因后,督察员张印方又到实地勘察,并询问村长等人,发现古坟没有被挖掘的痕迹,也没有看到碑匾、盔甲等物,村长等人也称,没有发现古物这回事。张印方认为此事已经查明,即北镇发现李成梁墓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张印方于是据实回禀局长路立中, 但后来该传闻流传越来越广,“风声甚高”,路立中竟然有些不相信下属的调查结论。他担心张印方图省事,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决定亲自督办此事,命令卫生队队长带警员前去核实,并将有关人员一并带到警察局内询问。
仔细询问后,路立中发现相关人员均证明传言并不属实,与督察员张印方所回禀的内容基本相符,这才放下心来。
道听途说之事如何上了报纸版面
调查至此,事情本该画上句号了,但恰逢此时,北镇县政府收到了省里的训令,为求真实准确,警察局在取得相关人员的“切结”(即证明书)后,又传唤大连那家报纸驻北镇县主任李少庚询问。
但出人意料的是,李少庚称报道不是他写的,而是《新民晚报》登载在先,他随后抄录转载,自己对事情的原委并不知情。贾晟南解释说,此《新民晚报》为1928年9月20日在张学良支持下创办,是辽宁地区的第一张晚报,与后来在上海出版发行的《新民晚报》并非一张报纸。
于是,路立中又传讯《新民晚报》驻北镇县主任丁御风。
面对询问,丁御风则说,稿件也不是他写的,而是报社的通讯员向总社投稿,他只是经手登载,没有进行采访、核实与调查,并且由于此事属于谬报,已在当年6月26日的报纸上对错误报道进行了更正。北镇县警察局查证,《新民晚报》在当年6月26日第6版确实以“时任《新民晚报》分管主任约签,鄙人阎振和谨咨”的名义更正过此事。
一段夸大其词的民间传闻,怎么就毫无阻拦地登上新闻版面了呢?贾晟南曾做过认真分析研究,她认为那时南京国民政府刚刚成立,全国政权分散在各军阀手中,社会混乱,交通不便。各媒体在各县设立通讯社,通讯社可以接收电报投稿,加上核实不便,才出现这种假新闻浑水摸鱼的现象。
尽管事实已经得到澄清,北镇县依然不敢贸然上报。当年7月31日,北镇县县长李万里会同农商教育各会长及财政局局长赴实地调查,查看阎振和耕地上的古冢到底是不是李成梁墓。
李成梁的墓葬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呢?贾晟南为此查阅大量资料。
明朝万历六年(1578年)李成梁被加封为宁远伯,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李成梁被加封为太傅,位列三公。由于明代封爵泛滥,嘉靖之后开始控制封爵数量,又因为武将地位比文官低,封爵更加困难。据统计,从嘉靖元年开始,一直到崇祯十六年(1643年)百余年间,大臣以军功封爵的,仅辽东总兵李成梁一人。
被授予这样的功勋,李成梁的墓葬必有一定规制。《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三》记载:公侯茔地周围一百步(约合163米)、坟高二丈(约合6米),围墙高一丈(约合3米)。公侯石碑、螭首高三尺二寸。碑身高九尺、阔三尺六寸。龟趺高三尺八寸,石人二、石马二、石羊二、石虎二、石望柱二。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是李成梁墓葬,至少墓园占地0.2公顷,坟高6米,还要有相应的碑碣石兽。
那么,北镇县县长李万里一行看到了什么呢?据档案记载,他们发现坟茔“全面积不过半亩”,看似寻常,也没有发现石羊、石马等物。不过因年代久远,石兽也有丢失的可能。由于之前上报中说看到巨石,一行人认为有可能是石兽风化后形成的,但经过考证,两块“巨石”应是原来坟前用于祭祀的石桌。狐疑之间,一行人又在两块巨石处选取一坟动工开挖,如果是贵族,应该有朱(红)棺椁保存遗体,但破土二尺后,仅见到一具朽棺,并没有椁,一行人鉴定后,方确认这不过是古代寻常百姓的坟墓。
8月6日,北镇县政府回复省政府,将前因后果详细上报,复文不光附上了北汪村阎振和、村长、报社主任的押供,还附有更正消息的报纸,当时共同勘察的商农教育各会长及财政局局长也联名出具证明书用以佐证。8月20日,省政府方面回复“据呈已悉,附件存,此令”,至此,“发现李成梁墓葬”事件尘埃落定。
贾晟南告诉记者,从当时的档案原件中可以看到,北镇县政府对此事可谓如临大敌,北镇县警察局先后派遣督察员和卫生队队长现场查看了两次,之后又将涉事人员传唤到政府录取口供,画押担保,并附上早已更正过的报纸,这些还不够,北镇县县长最后还带人亲自去实地查看,历时1个月方才确信发现李成梁墓只是一个漏洞百出的谣言。
这种反常的现象一方面折射出北镇县政府对此次谣言的重视,另外也可以看出当时国民政府已经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
古代名人墓葬涉及文物保护,当时的省政府给北镇的训令中也提到“查保存古物古迹载在法令”,这指的是1928年9月由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发的《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民国初期,因社会动荡不安,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又没有有效的法律保护,中国文物被许多外国团体以“探险队”“考察团”等名义贩卖出国,1913年12月,税务机关在给内务部的公函中表达了这种担忧:“长期漫无限制,深恐一二年后,所有中国之金石书画,一切古董,悉为外国所吸收。”
在有识之士的大力推动下,文物保护的法律才慢慢完善,遍及全国的文物调查工作也在此时展开,这是北镇县政府反复核实李成梁墓葬传言的重要原因。“北镇县对此事的调查慎之又慎,唯恐遗漏了古迹文物而担失职之责,也担心因行事不周招致省里的问责。”贾晟南说。(辽宁省档案馆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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