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是大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的车牌。清末民初以前,抚顺地区与东北其它地方一样,还没有汽车,铁轮马车成为客运和货运主要运输工具。抚顺是奉天(沈阳)通往兴京(新宾)的要道,还有南通本溪、北至铁岭的干道。当朝对驾车营运进行管理,缴纳一定的捐款后,方可营运,类似于今天的营业许可证和车牌照。
根据记载,清末奉天省列为国家税者26种,地方捐58项。其中抚顺开征的国家税有:田赋、盐厘、契税、矿税、统捐、木税、茧丝税、当税、牙税、斗秤贴税、烟酒税、牲畜税等12种。开征的地方捐有:亩捐、车牌捐、商捐等12项。
抚顺自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10月开征车牌捐。四套牌收捐小银元4元,三套牌及轿车牌收捐2元。抚顺县1910年(宣统二年)征收车牌捐11800元。抚顺自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开征人力车捐,每车每月收捐小银元5角。
(图三)
这是一枚民国元年(1912年)抚顺的骡马车牌。与奉天车牌相比较,这是个圆形铜牌,正面图案文字也有了变化。上端穿孔两侧多了“财政”二字,左右下三面用米字花图案围成的方框內,阳文楷体刻着“民国元年抚顺煤矿区骡马车牌有效期内使用捐一元”字样。也是交一元钱就可以办理马车的营运牌照。抚顺牌的背面没有图案,仅有一串“0251”的数字,应该是流水编号,类似今天车牌号码。图四便是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千金寨“日人街”内营运的 “马车的士”。
(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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