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菟明月网(原抚顺七千年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   > 历史考古

历史考古

王冬芳:地缘集团——忽刺温即乌拉部

2019-02-26 21:48 《东北史地》2010.4 王冬芳 1858
海西女真人是否只有四部,是值得疑问的。在《李朝实录》中看到与海西四部同时生活在松花江流域的女真人还有一些部落,比如同样强大和活跃的“老土”部落,在《清太祖实录》中却只字不提,而且“老土”还与努尔哈赤联系密切,有儿女姻亲联系等。《清实录》为什么不记载“老土”部落昵?当然在《李朝实录》的...
  「内容提要]海西女真人是否只有四部,是值得疑问的。在《李朝实录》中看到与海西四部同时生活在松花江流域的女真人还有一些部落,比如同样强大和活跃的“老土”部落,在《清太祖实录》中却只字不提,而且“老土”还与努尔哈赤联系密切,有儿女姻亲联系等。《清实录》为什么不记载“老土”部落昵?当然在《李朝实录》的记载中,靠近李朝边境的许多部落很活跃,有的也很强大,他们在《清实录》中也只是一次次接收而已,那样软弱和被动。只有在《李朝实录》中看到他们一部分跳跃的身影。这一切证明《清实录》只能看成努尔哈赤的武功录,而不能当作明末女真社会的实录。

  明朝在女真地区先后设立了300余个卫所,其中海西人口与卫所数量最多,到了万历中期以后,基本上兼并重聚成强大的四大块:即哈达部、叶赫部、乌拉部和辉发部。这是见于《清实录》的记载。就是说,四大部的首领将周围明朝所设的卫所,女真人称谓的城寨村屯兼并为自己的属众。这四大部即四个都很强大的邦国,见于明朝对“哈达部”“叶赫部”两部记载较多,因为该两部由于离明辽东近打交道多,而同样强大的乌拉部由于距辽东远,打交道少,所以相关记载非常少。明朝之所以对乌拉部记载少,还因为该部与明朝隔着建州和哈达、叶赫,所以较少发生直接的军事接触。而与李朝虽道路较远但中间没有强大部落为障碍,所以乌垃部将其矛头指向李朝,李朝称其为“忽剌温”“忽酋”。

  首先査阅《清实录》对乌拉部历史的记载:“兀喇国本名胡笼,姓纳喇,后因居兀喇河岸,故名兀喇。始祖名纳奇卜禄,生上江朵里和气上江朵里和气生加麻哈芍朱户,加麻哈芍朱户生瑞吞,瑞吞生杜儿机,杜儿机生二子,长名克世纳都督,次名库堆朱颜,克世纳都督生辄辄木,辄辄木生万(后为哈达国汗),库堆朱颜生太栾,太栾生补烟,尽收兀喇诸部,率众于于兀喇河洪尼处筑城称王。补烟卒其子补干继之,补干继之,补干卒其子满太继之”[1]。《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的记载与该书记载基本相同,只是人名等名词用字有所不同而已。

  根据清朝人记载乌拉部的名称因居住乌拉河而得名,是扩充组合成邦国的名称,此后没有再迁居地的记载,所以“乌拉河洪尼处”就是乌拉部的居址。该址于今仍有遗迹,即今吉林省吉林市乌拉古城,乌拉部所临的大河就是松花江,在第二松花江右岸的冲积平原上。

  乌拉部搬迁到这里的时间也可以推断,清朝人说完成这样一件大事的人是“补烟”,补烟是哈达部万汗的伯兄弟,即万的爷爷是补烟的爷爷的哥哥,他们的爷爷是亲兄弟,他们当然是伯兄弟,因此他们当是活跃于同一时期的人。万活动于嘉靖末年至万历初年,补烟也当活动于这个时期,在洪尼处筑城也当在这个时期,或不晚于这个时期。

  哈达部的万汗之所以离开乌拉部,应该说在他离开大家族时,因为该家族当时还没有迁到乌拉河,就是说还不称为乌拉部,也是说万汗离开的是纳拉姓的家族,他离开的原因是爷爷“克习纳都督为族人巴代达尔汉所害”,他与叔叔都逃离出来。当时他的叔叔“旺住外兰奔哈达,主其部落”[2]。旺住外兰作为哈达部首领被明朝封赐姓名为王中,王中是从哈达部原首领速黑忒手中接受的职务,则速黑忒去世的时间就应该是王中任职的时间。“賜故塔山前卫左都督速黑忒、考郎兀卫都督同知章失、建州左卫都督佥事撒哈等祭”。[3]这一年是嘉靖十三年。

  应该说速黑忒是与王中的父亲克习纳同时期的人物,那么速黑忒的社会活动起于何时呢?弘治十五年,“塔山前等卫女真都指挥速黑忒等各来贡,赐宴并彩缎、衣服等物有差”[4]。就是说克世纳的社会活动年代当在弘治年间到嘉靖初年,他进入社会活动时当在壮年,又有了两个儿子又占据首领地位当在40岁左右.就以40岁为克习纳于弘治末年的假设年龄,他的父亲比他长20或30岁,以上各代父亲均比儿子长20或30岁为假设间隔,克世纳是始祖的第五世孙,按照上限间隔30岁,始祖当生于克世纳去世时的190年前,这一年是元至正四年;如果按照下限间隔20岁,始祖当生于克世纳去世的140年前,这一年是明洪武二十七年,就是说乌拉部的始祖当生于元末明初。

  乌拉部始祖比努尔哈赤家族的始祖、叶赫逞家奴家族的始祖都早数十年,相当于猛哥帖木儿和阿哈出或其父的年龄段。再加之其纳拉这个姓氏占据了海西四部的统治地位,这是个庞大而且有地位有影响力非常强大的姓氏应该说乌拉部的先祖崛起,后世子孙是当时强大而且有较稳定地位的人物。

  关于乌拉部应当是明朝所封哪个卫,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的作者们这样认为:“据孟森考证,明晚期扈伦四部是从呼兰河等处兀者、塔山等卫女真人南下而形成的,日人和田清在《明初的满洲经略》文中指出:"塔山与塔鲁木卫即后之乌拉部及叶赫部的前身,”(见该书第244页)据此,乌拉部应当包括兀者卫。

  如此言之还不够,因为海西女真被明朝封敕200多个卫,叶赫部与哈达部之间有1000份敕书争来夺去,其中包含着多少个卫呢,现在难以査清。原因在于女真社会的激烈竞争完全打乱了各姓氏集团及人人关系的旧有秩序,自正德年间以后,明朝封敕女真首领的标准变了,不严格追究被封敕者的家族世系,为了安抚女真人谁拥有部众

  与实力,就封职于谁。通过前文看到“哈达部”与“叶赫部”,该两部最高首领都不是原设卫首领的嫡传子孙,且在该部的旗帜下包含着多个卫所。该部名均形成于嘉靖前后。他们持有的塔鲁木卫与塔山前卫只是该部嘉靖之前最高首领与明朝交往时执有的旗号而已。到了万历年间,明朝也随着女真社会的习惯称呼部名如:万历三十四年五月,“海西卫夷忽剌温与建州卫夷努尔哈赤结为婚姻屡谋侵犯朝鲜”[5]。以此可以推断乌拉部不仅包括兀者。

  明朝晚期在女真社会通行的各部名称是他们因居地名称而命名的本部的名称,如同叶赫部因住在叶赫河而称叶赫部,乌拉部因居住在乌拉河畔而定名,哈达部因居住在哈达河而得名。因为他们打破了明初以来各卫的界限,不断地兼并使海西女真进行了大规模的整合,传统形成的不同姓氏之间的排斥习惯早已悄然消失。敕书都集中到最高首领那里,形式上独立的卫分不存在了,人们还何必抱着卫名不放呢。以此观之,庞大的乌拉部的确不属于明朝早期所封的哪个卫。或者从所居地迁徙情况可以寻找该部早期包容卫分的状态。

  永乐元年十二月,“忽剌温等处女真野人头目西阳哈、锁失哈等来朝贡马三十匹,置兀者卫,以西阳哈为指挥使,锁失哈为指挥同知,吉里纳等六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卫镇抚、千户、百户、所镇抚。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有差”。[6]这是兀者卫设立之始,此条资料还能看到兀者卫是建立在忽剌温这个地方。根据明朝以地名为卫名的习惯,兀者与忽剌温两个地名是什么关系呢?即谁包含谁?从后面记载来看忽剌温地方大。

  永乐二年二月,“忽剌温等处女真野人头目把刺答哈来朝,置奴儿干卫,以把剌答哈、阿剌孙等四人为指挥同知”。此条证明,兀者卫所包含的仅是忽剌温地面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属于奴儿干卫,奴儿干的位置在今天的黑龙江下游,所以忽剌温地面在黑龙江畔包括其下游地区。[7]

  虽然兀者卫只包含了忽剌温的一部分,但再往下看又有资料证明兀者的地面也很大。永乐二年二月,“兀者卫头目脱脱哈等53人来朝,别设兀者左卫以脱脱哈为指挥同知,未合赤吉等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赐诰印、冠带、袭衣及钞币有差”。永乐二年四月,“托温江女真野人头目甫鲁胡等来朝,授以兀者百户等官,仍加賜赍”。同年十月,“兀者头目那海、久不扎尼等来朝,设兀者右卫,以那海为指挥同知。设兀者后卫,以义不扎尼为指挥同知……”“兀者托温女真野人头目唤弟等来朝,设兀者托温千户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置兀者托温千户所流官吏目一员,永乐三年三月,“设兀者稳勉赤千户所”。八月“命设兀者揆野木千户所”。

  明朝自永乐元年设置兀者卫之后,又从该地面中分置了兀者左卫、右卫后卫和兀者百户所、兀者托温千户所、兀者稳勉赤千户所、兀者揆野木千户所等共计4个卫1个百户3个千户,其地面不仅包括忽剌温的一部分,而且还占有托温地面等,足见其地面广大人口众多。[8]

  査阅《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兀者卫设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流域即绥化市及哈尔滨市北部地域;兀者左卫初设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中上游即伊春市地域;兀者右卫初设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西北通肯河流域,即绥化市西北地域;兀者后卫初设在今黑龙江省呼兰河以北小兴安岭以南地区,即黑河市、齐齐哈尔市与绥化市相交地区;兀者托温千户所初设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即伊春市地域;兀者稳勉赤千户所初设在今黑龙江省松花江中游南北之地。(见该书第241页、第277页),总之,冠以兀者的卫所分布在黑龙江中游的南岸广大地区,跨越今天行政区的五个市的广大地域。

  兀者卫首任指挥使西阳哈于永乐三年二月之前死去,因为该年二月是由副手率队进京朝贡的,“升兀者卫指挥同知锁失哈为指挥使赐之彩币”。永乐十一年九月,“兀者卫指挥使锁失哈率部属来朝,上嘉之,升为都指挥同知仍掌兀者卫事,赐赍甚厚”[9]。此条资料证明,原为副首领的锁失哈升为正首领,而且受到明朝的嘉奖升任都指挥同知。在其前后其他卫所的首领朝贡没有嘉奖只有赏物,所以这个锁失哈一定有贡献并且兀者卫在明朝眼里和女真社会中已经树起了核心地位。人口众多地位显赫的兀者属众被明朝分割成各级各个行政单位,兀者之称此后成为行政单位的名词。

  忽剌温作为女真社会中的一个常用词仍出现在明朝的记载中。永乐四年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野人头目吉里结纳、者哥难等来朝,置双城、撒剌儿、亦马剌、脱伦、卜颜五卫……”,明朝在此忽剌温中的三角等地就设置了双城等五卫[10]。这五卫地址在今黑龙江省及俄罗斯地区:双城卫在今俄罗斯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城,即绥芬河流域;亦马剌卫在今黑龙江省巴彦县以西及北野马山,属于哈尔滨市辖区;脱伦卫在今黑龙江省桦川县对岸都鲁河流域,即鹤岗市区域;卜颜卫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即哈尔滨市辖区,在巴彦县东。这些卫在今属于哈尔滨市、牡丹江市、鹤岗市。

  忽剌温就其所跨地域在黑龙江中下游地区,几乎嚢括了今黑龙江的大部分地区。永乐三年三月,明朝“赐女真及奴儿干、黑龙江、忽剌温之地野人女真把剌答、环球西洋暹罗使臣三吾良亶等宴于会馆”。根据永乐二年的记载,奴儿干卫是属于忽剌温地面的一部分,黑龙江下游特林地区,在此处奴儿干与忽剌温分为两地称呼,则提升了奴儿干的地位,忽剌温之地似乎就变得小了,其实不然,是名词的专有化的结果。永乐五年十二月,“木兴河、忽剌温、松花江、忽吉里、秃儿河、阮都山、黑龙江等处女真野人头目沈红纳儿等来朝,赐之袭衣”[11]。此两处出现的忽剌温都是以地名出现的,原来受职的西阳哈、那海都是在没有设卫的时候称作“忽剌温等处女真野人头目西阳哈”“赐辽东忽剌温头目女真指挥那海等宴”[12]。因此,在明朝人眼里,忽刺温是地,是除已经设卫的地面,成为专有的地域。

  从以上探讨看,兀者是冠在明朝所建的行政衙署前的名称,忽剌温是黑龙江中下游地区的地名。地名和行政建制名称从所包含的地域与人员来说有重合,但当“忽剌温之地野人”出现就将这块地域缩小变成一部分女真人的专有领域。

  兀者卫一直是该地区的大卫,在《明实录》中追踪该卫最高首领的世系继承,从锁失哈到他的曾孙察安察,察安察到弘治十一年还朝贡,“海西兀者等卫及建州左卫女真都督等官察安察等各来贡……”,以后就见不到他的名字了。在此之前,弘治十年出现了“兀者等卫女真都督……歌老童等各来贡”。在此之后,即弘治十二年又有“海西兀者等卫……女真都督等官斡黑能……”弘治十八年又出现了“海西兀者等卫女真都督赤卜革之等……各来贡”,3个兀者卫的都督,谁是锁失哈的血统子孙。明朝既不究其世系,今天无法将他们同锁失哈的血缘判别清楚,彼时已经进入了突破血缘局限的时期。但是,1个卫内3个最高首领说明不仅血缘问题,而是该卫的分裂与衰弱。[13]

  正德八年还有“海西兀者等卫野人女真都督斡黑能等”朝贡的记载,嘉靖元年“賜海西兀者卫都督斡黑能喻祭”,如此祭喻可否理解为今称“唁电”,就这样淡泊的关怀还是“从其孙头克循例请乞也”,可见斡黑能已经没有了势力,对明朝无大用处。[14]嘉靖五年四月,明朝“命兀者卫都督佥事斡黑能孙男忒古革……,各袭祖父原职”。忒古革袭职很勉强,因为此后再没有他率众赴京朝贡的记载,与之同时就兀者卫职的“海西兀者等卫女真都督歹出等贡马及方物,宴赍如例”。歹出受到了以兀者卫正宗的接待,但此后再也没有出现,不仅歹出连兀者卫都没有出现在明朝的记载中。兀者卫消失了。[15]

  待万历三十四年以后,忽剌温出现了“海西卫夷忽剌温与建州卫夷努尔哈赤结为婚姻”。“海西忽剌温纠众犯抢朝鲜”。此时的忽剌温不是以地名而是以人名出现的。万历三十六年,明朝干脆称呼“忽酋,“忽酋侵及诸胡,胡方求救于奴”,“乃忽酋犹肆抢掠”[16]。其实无论忽剌温还是忽酋都不是一个首领的本名,而是对一方势力的称呼,是强大首领的代名词。那么其势力冠以忽剌温之名就应该与忽刺温有联系,应该是前述专有忽剌温的那部分女真人。同时兀者各卫的消失证明这个忽酋兼并了兀者各卫所和忽剌温地区的各卫所,成为地方霸主。

  李朝将女真人分成斡多里、兀良哈、兀狄哈三个部分,前两部分即明朝所称的建州各卫、毛怜卫。而兀狄哈又分成不同地区,其中忽剌温兀狄哈最活跃,李朝对此记载颇多。早期的忽剌温分成许多个姓,但以忽剌温名称出现较多,他们面刺花纹,与人搏斗时十分勇猛,因此而著名。李朝称的忽剌温就是《清实录》中所称的“扈伦”,“初乌拉国本名扈伦”,扈伦就是忽剌温。乌拉部是由扈伦音转成的新称呼。为什么改称呼,见于清人的记载“布颜尽服乌拉诸部,筑城于乌拉河岸洪尼地,自称为贝勒”[17],布颜兼并了各部,就是不仅包括扈伦还有其他部族,这样沿用旧名就不恰当了,以域名作为新的政治集团的名称是必然的。就是说乌拉部的出现是布颜家族强大的标志。而李朝仍然按照旧名称为忽剌温。

  在李朝咸吉北道各边城周围居住着所谓的“藩胡”,就是依托李朝边城下的各部女真人,成为为李朝阻挡远处女真进犯的屏障。这些藩胡成为后期女真各霸主们争夺的对象,在不得安宁不断侵犯的情况下,他们要么自强,要么并于强大部落,只有这两种选择。他们不可能有第三种选择,因为李朝只是利用他们作保护自己的挡箭牌,决不会在他们受到侵犯时反过来保护他们。所以,当他们领教了远处各部女真特别强大时,只有归附。

  万历二十二年十月,永建堡下“鸺崖部落移居叛酋伊罗大,腹心巨酋易水,于其所居部落之北,石峰斗起,高可百丈,三面如削,一面仅得接足之地,高筑石城,为贼渊薮。虏中最强如忽剌温,都叱洞、尼舍隐等处亏知介等,虽以百倍之兵攻围,累日而不能陷入,每见败退。故据有此窟以来益肆凶谋,自为雄长,不复归化者积有年纪。水上下生熟女真莫不畏威承风”。虽是固若金汤的坚城也怕“饥谨疾疫”,此时解决的办法就是抢掠李朝。“叛贼余孽投入煽乱,易水遽生匪茹之心,与伊罗大中外缔结,啸聚远近诸种,至于接连忽剌温之贼。潼关守护农民连续抢掠,永建、美钱相继围城,各境胡酋无不相随而动”,“易水上中下三部落一时围抱,则易水自知罪犯,女胡与老弱则预为移入石城,壮胡据穴待变,及闻军马之声令角聚众,一时入城坚壁据守”。

  对于李朝军队临到城下,“易水以胡语大唱曰:请兵于忽剌温,今即五日,任汝血战,我当寓目。凡所唱说极口骂辱,树旗于两门,发矢投石,莫敢谁何”。[18]忽剌温是这些叛逆藩胡的大靠山,一些部落有坚城护身,又有忽剌温的后援,就安枕无忧了。当然,忽剌温绝不是为保护藩胡,而是兼并藩胡。在李朝的边界地带,展开着各强大部落对藩胡及李朝边民的掠夺,藩胡与来侵者的对抗,藩胡中叛逆者们与忽剌温等的勾结构成了开原、抚顺以外的另一个逐鹿疆场。

  万历三十五年二月,藩胡等为忽酋所侵,无有纪极,到今尤甚,不胜其苦,相继涣散,投入老土处者颇多”[19]。同时李朝边地农民、牲畜、财富成为掳掠的对象。向来对女真人吆三暍四的李朝完全丧失了自卫能力。忽酋大军在咸镜北道各城之间尽行杀掠,藩胡无法抵抗,李朝不敢接触只图自保。但是忽酋虽然获胜并不满意不肯罢兵,万历三十三年,直接把兵锋指向李朝。

  四月十四日三更时分,忽剌温进围潼关城“贼徒多竖长梯,蚁附登城,佥使与土兵咸聚西门与贼搏战,东西两面随而空虚,顷刻陷没。佥使逢箭死于西门,城内外积尸相枕”。“贼胡无数渡江,自未爽围城,相战逾时,贼矢雨下,城上人不能抵挡,贼乱着长梯,从东西逾城以入……,贼尽杀控弦,据战之人僵尸枕籍,流血满地”,。“焚烧杀掠之后余存者,衙舍仓廨,民家无户,仓谷太半散失,军器则一簇不遗,城四门,门则尽数撞破”。李朝遭到如此惨败也不甘心,为了雪国耻扬国威,发动了对女真聚居“件退”的突然袭击,但是长途行军饥疲未解就被“忽酋”女真杀个大败,“金宗得六月兴师全军覆没”。[20]

  李朝没有办法,迎合忽酋的心理授给忽酋“职帖”,即授官供禄的凭证一百张,职帖当然不仅是一张纸,那是忽酋向李朝领取禄俸的凭条,每次可得“俸木”3500匹。李朝备边司启:“旧胡之向国授职者皆是积年效劳者,而赏职等级授禄高下皆有定规,而乱后则以二十匹为准,今此忽胡禄俸不可无功乱给,一依旧胡之例皆以二十匹为定矣”。虽对忽胡开特例,但出不得已“忽胡以禄俸准给与否为叛服之计”。尽管如此,不能遏止忽酋的袭击。万历三十四年七月,“忽贼大军来围县城诸处藩部,横行焚荡所见痛愤”,其目的“忽贼剪除藩胡,侵掠朝鲜”[21]。

  就在忽酋日益紧逼,李朝几代大王苦心培育的城底藩胡渐被掳掠,李朝军队不敌,行赏又无效的时候,接到努儿哈赤的信函,表示要替李朝惩治忽酋。实际上各强酋都视藩胡为肥肉,是他们竟相争夺的最后“无主地盘”,努尔哈赤当然不能落后。

  忽剌温在兼并藩胡的过程中强大起来,忽剌温即扈伦,更改部族名称为乌拉,其意义非同小可,不再是姓氏联盟体,而是以地域命名并且打破姓氏界限的地缘势力。其实不止乌拉部、哈达部、叶赫部,包括辉发部都是这样的地缘集团,就是努尔哈赤称王的建州也如此。关于满洲的来历并非继承父祖,而是孑然一身的努尔哈赤组成新势力的自我命名,关于此一名称的意义,笔者认为来自女真人世代传诵的李满住。“满洲”虽然不属于地名,但也属于打破了血缘界限的政治集团。(作者简介:王冬芳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辽宁沈阳)

  [注释]

  [1]《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1.

  [2]《清太祖实录》卷3.

  [3]《明世宗实录》卷161乙酉条.

  [4]《明孝宗实录》卷193壬辰条.

  [5]《明神宗实录》卷421癸已条.

  [6]《明成祖实录》卷26辛巳条.

  [7]《明成祖实录》卷28癸酉条.

  [8]《明成祖实录》卷28丙戍条、卷30庚辰条、卷35辛未条、癸未条、庚寅条、卷40丁酉条、卷45丙子条.

  [9]《明成祖实录》卷39丁卯条、卷143丁丑条.

  [10]《明成祖实录》卷57甲戍条.

  [11]《明成祖实录》卷40癸亥条、卷74癸卯条.

  [12]《明成祖实录》卷26辛巳条、卷34甲寅条.

  [13]《明孝宗实录》卷145癸卯条、卷132壬辰条、卷157庚戍条、卷220己酉条.

  [14]《明武宗实录》卷101甲寅条.

  [15]《明世宗实录》卷63丙辰条、卷196丙午条.

  [16]《明神宗实录》卷421癸已条、卷422壬子条.

  [17]《清太祖实录》卷4.

  [18]《李朝宣祖实录》卷56乙卯条.

  [19]《李朝宣祖实录》卷208己亥条.

  [20]《李朝宣祖实录》卷186庚申条2、癸酉条、壬子条、卷193丁亥条2.

  [21]《李朝宣祖实录》卷199丙子条、卷201甲戍条、卷209甲申条.

免责声明本网站是公益网站,一部分文章、图片、视频来源于其它媒介,文章内容属于原作者的观点表达,不一定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任何侵犯个人权益和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标签:忽刺温  乌拉部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