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人遣戍与清代东北儒学的演变
2019-09-18 21:17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 李德新 孙国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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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作为清代多民族国家建构的重要因素,历来是学者关注的一个焦点。近年来,随着清代“边区儒学”研究的兴起,学者开始将这一问题置于清王朝“龙兴之地”的东北地区,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可资借鉴的观察视角。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清初东北行政体系有别于内地各省,实行...
儒学作为清代多民族国家建构的重要因素,历来是学者关注的一个焦点。近年来,随着清代“边区儒学”研究的兴起,学者开始将这一问题置于清王朝“龙兴之地”的东北地区,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可资借鉴的观察视角。东北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清初东北行政体系有别于内地各省,实行旗民二重管理体制,分治旗民;同时,修筑柳条边,实行封禁政策,防止外来自由移民进入东北,以维护民族特质。二者构成了清初东北区域政治与社会生活运作的基本空间,东北儒学就是在这个特殊的、相对封闭的空间内传播的。为了维护民族特质,东北官办儒学设置相对滞后,为文化流人传播儒学的活动所补充。
流人,“有罪见流徙者也”,是“东北开发的先驱者”*,他们作为国家的强制移民,自清初直至清末,一直持续、大量地向东北遣戍,几乎未曾中断过。在这个过程中,流人将其所负载的中原地区汉文化带到东北,并整合东北当地民族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流人文化,儒学作为汉文化的核心与精华,无疑是流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流人通过开馆授徒、著书立说等活动,积极在东北地区传播儒学,是东北儒学传播的主要推动力。因此,本文拟立足于龙兴之地,通过探讨清前期流人传播儒学的活动及影响,清晰地勾勒出清前期东北儒学的演变轨迹,并进一步解析清代东北儒学政策。
一、儒学在古代东北的传播
儒学在古代东北的传播与中国传统的华夷观有着密切关联。传统的华夷观是居住于中原的华夏族赖以区分“自我”与“他者”族别的标准。《礼记·王制》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所谓“五方之民”,即指华夏族和居住于华夏族周围的“夷”“蛮”“戎”“狄”,其划分的依据主要是生存方式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文化、生活习俗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而非人种或血缘方面的原因,据此派生出“华夷之辨”的观念和“用夏变夷”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生活、民族关系、文化交流与传播产生了极大影响。
历代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囿于传统的华夷观,积极向东北地区传播儒学,以达到“用夏变夷”之功。如在汉武帝时,汉王朝确立了在东北地区的统治秩序,在东北地区先后设置了辽东、辽西、右北平、沧海、乐浪、玄菟、真番、临屯等八郡,并相继把扶余、高句丽、乌桓、鲜卑等各少数民族地区纳入了汉政权的直接统治之下,大批中原籍官员到东北任职,按汉制在郡国治所均设“高庙”,以政府行为强令推行儒家观念。不过,这种开拓边疆的行为只是一种巩固自己在中原地区统治地位的手段,思想基础还是源出于先秦时期的用夏变夷观念。而且,由于以汉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或在东北地区实行羁縻统治或“统而不治”,或国力衰弱难以控制东北,导致王朝主动推行儒学的行为与效果受到了极大限制。因此,魏晋以后,东北地区少数民族及地方政权对儒学的主动汲取成为儒学在东北传播的主流。
古代东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落后于中原地区,因此,无论是东北地方政权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都积极吸收汉文化,特别是汲取汉文化的核心与精华——儒学,并将之作为立国之基,治国之本,缩小与中原地区的差距。渤海将儒学作为治国之本,多次派遣学生入唐求学,渤海的六部之名,直接冠以忠、仁、义、礼、智、信,并建立了由胄子监主管下的一套完备的儒学管理教育体制和机构,儒家思想在国内占统治地位,处处体现了儒家的社会思想、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故号“海东盛国”;辽、金两朝统一了中国的北方,并做出了一统中国的尝试与努力,为了争夺正统地位,他们在批判、改造传统华夷观的同时,全盘接受儒学,兴科举,选拔饱学儒士,积极向“夏”靠拢,谋求民族平等,“忻慕汉化”成为魏晋以后儒学在东北传播的主要推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历史时期,流寓东北人士通过讲学、授课等方式,传播了儒学。尽管都是处于自然状态的个人行为而非政府行为,但汇聚到一起,却形成了儒学传播的浪潮。如东汉末年,管宁、邴原、王烈、国渊、刘政、太史慈等汉族士大夫避乱于辽东,传播了儒家思想与文化。管宁“遂讲《诗》、《书》,陈俎豆,饰威仪,明礼让……由是度安其贤,民化其德,”[2]教化了当地民众。又如,历代王朝为了巩固边防、充实地方,向东北流放了大量罪犯,起到了“用夏变夷”的作用。明代“辽东军士,多以罪谪戍,”[3]其中就有许多儒士。胡世宁,于正德年间被谪戍沈阳,“侨寓广宁,训诲生徒,学者宗焉”; [4]640黄正色,嘉靖时谪戍辽东铁岭,寓居锦州,“日以课子为业,辽右乡士,咸师事之。”[4]640在流人的努力下,辽东地区已经“煦濡浃深,礼乐文物彬彬然”了。[5]
儒学在古代东北的传播,是“用夏变夷”和“忻慕汉化”合力的结果,促进了东北地区的民族融合与发展,加速了少数民族政权向封建文明迈进的步伐,为清代儒学在东北地区的传播奠定了良好基础。不过,应该指出的是,囿于传统的华夷观,历代以汉族为主体的王朝对东北地区往往采取“羁靡统治”或“统而不治”政策,加之战火的摧残,导致儒学在东北地区的发展不平衡,主要集中于辽东地区,这种状态在清代才有所改观。清代统治者通过对传统华夷观的整肃,采取“因俗而治”的措施,积极进行边疆的开拓与经营,扩大了儒学在边疆地区的传播范围,促进了儒家思想观念在边疆地区的传播,因而清代边疆地区的儒学有了较大发展。但是源于少数民族建立大一统王朝的性质及东北地区“龙兴故地”的地位,东北儒学有着自身独特的发展历程,其传播明显异于其他地区,主要是由文化流人推动的。
二、流人传播儒学的活动与影响
清军入关之初,四海未靖,立国未稳,江南地区的反清浪潮迭起;同时,沙俄侵入东北地区,严重威胁了我国国防安全。因此,清廷将大量罪犯流放东北,为建设后方根据地提供大量的、可控的劳动力,并对其进行改造,“原使之备尝艰苦,长受折磨,”[6]668“令其充当苦差,以磨折其凶狡之性。”[6]163统治者希冀通过这种方式,对流人进行改造,“令匪恶之徒困心衡虑,惟以力田自给,日久化为愿朴良民,”[7]以利于统治的长治久安。随着流人的到来,其负载的汉文化也随之传入东北地区,并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相交融,形成了流人文化,儒学作为汉文化的精华与核心,亦成为流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流人成为清前期东北儒学传播的主要推动力。
文化流人是流人的精英,主要指获罪流放的士与士大夫。“有德而隐曰处,无位而文曰士,”[8]出仕的士则为士大夫,即官僚。虽然二者在社会地位、生存状况方面往往有天壤之别,但是在流放后,相同的社会境遇和同为国家罪犯的政治身份,模糊了二者间的社会等级。特别是他们所曾经共同拥有的“士”的身份,使二者在心理上无比契合,缩小了身份差距,是流人中的精英阶层,往往受到礼遇,社会地位较高。“宁古塔满洲呼有爵而流者曰哈番。哈番者,汉言官也。而遇监生、生员,亦以哈番呼之,盖俗原以文人为贵,”[9]421“职官及缙绅子弟,地方官皆优礼待之,不复视为齐民也。”[10]这部分人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儒学修养很高,在流放地也不甘于寂寞,常常把酒论诗,撰写诗文集等,如吴兆骞著有《秋笳集》,张缙彦著有《宁古塔山水记》等等。其中一些才华出众者,往往受到当地权贵的赏识,吴兆骞“所遇将军、固山,无不怜才,待以殊礼。”[11]257总的来说,文化流人以其社会地位,往往“差徭不以相累,”[11]233有较为充分的自由,得以发挥所长,在东北地区传播儒学。
文化流人为了谋生存,往往采取本业治生的方式,开馆授徒,传播儒学。文化流人在获罪流放前,教授自给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谋生方式,流放后,亦成为文化流人借以谋生的手段,“流人通文墨,类以教书自给。”[12]通过开馆授徒,文化流人可以获取薪酬,维持生计,如流人吴兆骞受聘于将军巴海,“镇守巴将军聘吾父为书记,兼课其二子,长名额生,次名尹生。余及固山乌打哈随学”,巴海“待师之礼甚隆,馆金三十两,可以给薪。”[13]同时,文化流人以导风化俗、造就后进之功,获得了当地军民的礼遇;另外,由于文化流人多受聘于当地各族贵族家庭,也使文化流人密切了与权贵的联系,为其生活境遇的改善、社会地位的提高甚至是返回原籍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如陈梦雷“在塞外十余年,公卿子弟受业者众。”[14]
部分流人非为谋生,而是致力于改变东北文化教育落后的状况。如杨越,因贩参、貂致富,鉴于东北地区文化教育落后、“尚不知礼教”的现状,于是开馆授徒,“(巴海)将军延(请)教其子,将军之子拜牀下,诸少年无不拜者。”[10]225顺治十一年(1654),郝浴谪戍奉天,十五年(1658)至铁岭,创建了清代东北最早的书院,“筑室于银冈之麓,讲学授徒,说礼乐,敦诗书,文化渐开,士知向学。招还后,留其室为书院,名曰银冈”,对儒学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铁岭文化不有公,其谁启之?厥后人文蔚起,科第连绵,或穷经术,或究理学,或攻经济,或擅词章。”[15]
文化流人遣戍东北时,往往携带了大量汉文典籍,从而为东北儒学的传播提供了媒介。 “宁古塔书籍最少,惟余父(杨越)有《五经》、《史记》、《汉书》、《李太白全集》、《昭明文选》、《历代古文选》;周长卿有《杜工部诗》、《字汇》、《盛京通志》;呀思哈阿妈有《纪事本末》;车尔溪阿妈有《大学衍义》、《纲鉴》、白眉《皇明通纪纂》。”[9]467其中不乏儒家经典,例如《五经》《大学衍义》等,改变了东北地区特别是吉林、黑龙江地区书籍缺少的状况,为儒学教育提供了教科书,促进了儒学的传播与发展。
在流人的努力下,东北地区文化教育有了较大发展,“初,开原、铁岭以外,皆故胡地,无读书识字者。宁古塔人知书,由方孝标后裔谪戍者开之;齐齐哈尔人知书,由吕用晦后裔谪戍者开之,至于今用夏变夷之功亦著矣”[16];儒学也得到了发展,“穷边子弟,负耒传经,据鞍弦诵,彬彬乎冰山雪窖之乡,翻成说礼敦诗之国矣。”[11]257文化流人成为儒学传播的主要推动力,填补了清代东北地区儒学教育的空白,其传播儒学之功,值得肯定。
三、清代东北儒学政策
清王朝是由满族建立的政权,清代统治者正是将儒学作为自身新的国家建构的重要因素加以吸收,才缔造了典型的大一统王朝。事实上,早在清太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之初,就“与古圣贤同符默契,”[17]有选择地吸收汉文化,但其晚年时出于对汉人、汉文化的防范,大肆屠杀“明绅衿”;至皇太极时期,“参汉酌金”,重用汉人儒臣,重视吸纳汉文化,实际上开始将儒学作为尚处东北一隅的后金(清)国家建构的重要因素。入关后,出于建构大一统国家的需要,至康熙皇帝时,已然全面接受了儒学。但清政府对儒学并非全盘吸收,特别是在东北龙兴之地,统治者对儒学的发展更是抱以极为审慎的态度,使东北儒学的发展呈现出异于他处的特质。
第一,清前期儒学传播主要由文化流人推动。文化流人的政治身份很特殊,是国家惩治的罪犯。但通过在流放地的思想改造,文化流人普遍认可清王朝的统治,“普天皆王土,万里犹比邻。狂言不加诛,蒙恩为戍民,”[18]积极进行反省。其中,部分文化流人还参与了官修东北志书的撰修。如流人董国祥主修了《铁岭县志》,罗继谟、左玮生、左昕生亦参与了修撰;陈梦雷等人参修了《盛京通志》。他们通过参与官修方志,摒弃了古人常常掺杂其中的华夷观念,肯定清朝统治的合法性,这是文化流人得以传播儒学的前提。文化流人输入东北的书籍多为儒家经典,开办蒙学所传播的也是仁义礼智信忠孝等儒家伦理观念,与“国语骑射”满洲习俗并不相悖,是对维护满洲习俗的一种有益补充,与统治者儒学吸收理念相契合,所以文化流人传播儒学之举为统治者所默许,并为东北当地军民所认可。因此,统治者虽并无利用文化流人传播儒学的主观愿望,但客观上文化流人的确成为了儒学传播的主要推动力。
第二,官办儒学设置滞后,且仅限于民治地区,为文化流人传播儒学提供了可能。清初,出于保持民族特质的需要,儒学仅设于盛京、吉林等府州县民治地区,主要是教育汉人子弟,且设置较晚。在盛京地区,清初采用寄学的方式办教育,直到康熙四年(1665),才开始设盛京各府州县儒学,“设奉天府学,照顺天例为京府学,考取生员七名;所属锦县为大学,考取生员七名;辽阳、宁远、海城为中学,考取生员五名;盖平、铁岭、广宁为小学,考取生员二名;锦州府为府学,考取生员四名,”[19]至乾隆年间,共设14所儒学。吉林地区儒学设置较晚,康熙三十二年(1693)始设置宁古塔儒学;雍正四年(1726),设永吉州,泰宁、长宁二县,三城学生由奉天府学兼管,后因路途遥远,“府学教官,实为鞭长不及,”[20]799遂于雍正十二年(1734)单设永吉州学;乾隆十二年(1747年)裁永吉州,改置吉林厅,于是故有州学,改为吉林学。东北官办儒学的发展与汉族人口的分布有密切的关系,在清初行政体系与封禁政策的交互作用下,东北地区汉族人口涌入较少,民治机构设立较晚,官办儒学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为文化流人儒学教育活动所补充,特别在吉林、黑龙江旗属地区,儒学的传播主要是由文化流人推动的。
第三,在旗属地区,统治者对儒学的传播抱着极为审慎的态度,有选择地吸收有益于统治的部分,以维护民族特质。随着儒学的传播,刺激了八旗子弟学习儒学的热情,“志在科第”,引起了统治者的警惕。吴兆骞流放宁古塔后,“其地读书人少,汉槎至,则官吏子弟及土人之志在科第者,皆就之执经问业。”[21]八旗子弟“崇尚文艺”,显然有碍满洲传统习俗。
雍正二年(1724),雍正帝颁布上谕:“文武学业,俱属一体,不得谓孰重孰轻。文武兼通,世鲜其人。我满洲人等,因居汉地,不得已与本习日以相远,惟赖乌喇、宁古塔等处兵丁,不改易满洲本习耳。今若崇尚文艺,则子弟之稍颖悟者,俱专意于读书,不留心于武备矣。即使果能力学,亦岂能及江南汉人,何必舍己之长技而强习所不能耶。我满洲人等,笃于事上,一意竭诚孝于父母。不好货财,虽极贫困窘迫,不行无耻卑鄙之事,此我满洲人之所长也。读书者,亦欲知此而行之耳。徒读书而不能行,转不如不读书而能行也。本朝龙兴,混一区宇,惟恃实行与武略耳,并未尝恃虚文以粉饰,而凡厥政务,悉吻合于古来圣帝明王之徽猷,并无稍有不及之处,观此可知实行之胜于虚文矣。我满洲人等,纯一笃实,忠孝廉节之行,岂不胜于汉人之文艺、蒙古之经典欤。”[20]360-361
雍正帝并非反对“读书”,而是反对读书不能“实行”。在雍正帝看来,读书是为了维护满洲淳朴之风,只要能发挥“我满洲人之所长”,一样可做到“忠孝廉节”,因此,反对读“汉人之文艺、蒙古之经典”,主张吸收有助于统治的儒家忠孝等观念及运行政务所需的汉文知识,核心重点还是维护传统“国语骑射”等满洲习俗,保持本民族特性。
对于清代统治者来说,为了实现对全国的有效统治,必须积极吸收汉文化。但历史上因汉化而丧失本民族特性的例子比比皆是,鉴于“昔日辽、金、元不居其国而入处汉地,易世之后,皆成汉俗”的教训,[22]清王朝在大一统国家建构过程中,奉行“敬天法祖”的政治原则,其重要内容就是保持本民族特质。但是,清王朝并不是消极地抵制汉习,而是有选择地学习、吸收汉文化的有益部分。因此,虽然清代统治者将儒学作为大一统国家建构的重要因素,但与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忻慕汉化”、全盘吸收的政策截然不同,在努力地维护民族特性、维护统治的前提下,努力接受儒学。在龙兴之地,清朝统治者更是牢牢把握“敬天法祖”的原则,从而导致了东北儒学异于他处儒学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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