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辫发渊源考辨
满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古肃慎人,她是我国东北地区最早有文献记载的古老民族之一。她的主体部分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满洲一脉相承,是满族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称谓。满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并在其生产和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民族风俗习惯。随着时代变迁和民族融合,满族的辫发风俗也不断丰富和变化。由于满族及女真人分别建立过金和清两个全国性政权,他们的辫发习俗对全国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肃慎、挹娄、勿吉、靺鞨辫发探究
肃慎是最早与中原地区有联系的东北古代民族之一。舜时就有“息慎氏来朝,贡弓矢”[注]。在周朝建立之初,周武王“十五年,肃慎氏来宾”[注]。成王“九年,肃慎氏来朝,王使荣伯锡肃慎氏命”。[注]《左传》中记载“肃慎﹑燕﹑亳﹐吾北土也”[注]。《国语》中有孔子对肃慎评说的记载:“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注]历代的帝王都十分重视来进贡的“肃慎”族,他们都把“肃慎来贡”作为衡量其文治武功,体现威德及于四海的一个重要指标。在东北各族先民中肃慎人是最早向中原朝贡的民族之一。
战国以后,肃慎人被称为“挹娄”。但是在纳贡等正式场合,挹娄人有时也被称为肃慎。《后汉书》载,“挹娄,古肃慎之国也”[注]。《三国志》中也有相同记载。晋人郭璞在《山海经·大荒北经》中给“有山名不咸,有肃慎氏之国”[注]下注为:“今名之为挹娄国”。
总体来说,由于肃慎地理位置与中原相距遥远,其本身又无任何史料面世。所以,肃慎、挹娄人的相关记载在晋朝以前仅见于中国古代史书的零星载录,其政治、经济、文化等皆无从可考,根本无法形成体系,其服饰、发式更是无法知晓。通过近年的考古发掘可知,肃慎、挹娄应处于氏族社会,使用石器和青铜器。因其所处地域不同,他们有的以农耕为主,更多的则以狩猎为主。
在秦汉(时期),挹娄人中断了对中原的朝贡。至公元3世纪,挹娄又恢复了对中原王朝的朝贡:“至武帝元康初年,复来贡献。元帝中兴,诣又江左,贡其石砮。”[注]通过朝贡,中原王朝对勿吉的了解更加详细了,“肃慎氏一名挹娄,在不咸山北,去夫余可六十日行。东滨大海,西接寇漫汗国,……俗皆编发,以布作襜,径尺余,以蔽前后。将嫁娶,男以毛羽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娉之……”。[注]
“俗皆编发”这是满族祖先的辫发第一次被记载下来。即称之为“俗”,其辫发的历史应该也是很久远了,不是晋时才有。以此推断,在秦汉甚至之前他们就有辫发的习俗。
北朝至隋唐这一时期,肃慎和挹娄后裔的称谓先后被称为“勿吉”和“靺鞨”。《魏书·勿吉传》中对他们的社会生活有如下描述:“头插虎豹尾。善射猎,弓长三尺,箭长尺二寸,以石为镞。”[注]对于辫发问题《魏书·勿吉传》中没有描述,只写了“头插虎豹尾”。从其头饰中我们不难想象,当时的满族祖的头饰是可以插头饰的长发,应该是继承了前代的“其俗编发”,但是具体是哪种辫发风俗尚不可考。
《旧唐书》和《新唐书》对靺鞨人的生活习俗都略记了一二,内容基本相同,可信度比较高。如《旧唐书》载:“靺鞨,盖肃慎之地,后魏谓之勿吉,……俗皆编发,性凶悍,无忧戚,贵壮而贱老。”[注]又如《新唐书》载:“黑水靺鞨居肃慎地,亦曰挹娄,元魏时曰勿吉……俗编发,缀野豕牙,插雉尾为冠饰,自别于诸部。”[注]《新唐书》较《旧唐书》对靺鞨人的辫发习俗写得更详细。如《旧唐书》中对靺鞨辫发习俗只写了“俗皆编发”,而《新唐书》不仅记载其“俗编发”,又将头饰“缀野豕牙,插雉尾为冠饰”写了进去。这与《魏书·勿吉传》中“头插虎豹尾”的描述相呼应。更能说明其辫发习俗的连续性。
勿吉、靺鞨人的编发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史料中没有明确记载,但1993年3月,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朝阳市博物馆在辽宁省朝阳市黄河路发掘了一座大型唐墓。在甬道壁龛内发现一男、一女两件靺鞨辫发石俑。[注]唐墓中随葬石俑极为罕见,而辫发石俑更是第一次发现。两个石俑保存完好,编发清晰可见。男俑头发从前向后梳拢至后颈下,从颈下合成一条辫子垂于背后。女俑头发左右各梳一辫,并在头顶两侧结成发髻。两辫在后颈上部合在一起结辫下垂于后背。由此考古挖掘成果来看,此时的靺鞨人男女辫发,不剃光额头的头发。男女都留发,并编发结辫于身后。男女辫发有差异,即女子在头顶留发髻,而男子不留。由于唐朝与南北朝时期相距时间比较短,所以,南北朝时期的勿吉人的发式与靺鞨人变化也不会太大。《新唐书》在载其“俗编发,缀野豕牙,插雉尾为冠饰”后,又载其“别于诸部”。那么黑水靺鞨的发式与粟末靺鞨的辫发样式上也有可能有区别,有可能还有披发、剃发的发式,出土文物所见只是其中一种发式。
勿吉、靺鞨人辫发的习俗从其后裔赫哲族的风俗中也可以看到遗存。赫哲族世代居住在三江地区,民族比较纯正,保留了千年的遗风。赫哲族在清朝时期被称为黑斤。他们当时的发式就是“留发梳髻,耳垂大环四、五对,鼻穿小银环。”[注]他们与清代满族人的剃发不同,应该是保留了先世靺鞨人的传统。
二、女真辫发探究
契丹人称靺鞨人为女真。从此,满族的祖先由肃慎、挹娄、勿吉和靺鞨转称为女真。女真的称呼从辽开始,经历了宋朝、元朝和明朝共四个朝代。这一时期的女真族不断发展,不断崛起,与汉族人的差距越来越小。但是,女真人辫发的习俗没有改变,反倒在其建立的金政权下被强化,被政治化。
(一)金代女真辫发样式
女真之前的肃慎、挹娄、勿吉和靺鞨都是辫发,但是到底是怎么个样式,各种史籍都未有详细记载。辽天庆四年(1114),女真完颜部首领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第二年正月,阿骨打建国称帝,国号大金,改元收国,定都会宁(今黑龙江省阿城南白城),这标志着女真族的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金朝先后灭辽亡宋,占领中原地区。从公元12世纪中叶开始,为了加强对今华北等中原地区的军事控制,同时达到削弱东北地区原有女真部落势力的目的,金朝开始将东北及上京等地的猛安谋克大批迁往今北京、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区。仅金宣宗时,迁往河南的猛安谋克就有42万人。[注]经过迁徙后,东北地区有99个猛安,中原的猛安达到了70个。[注]日本三上次男所著的《金代女真研究》中则认为经过金代的大迁徙,“上京路有九十余万口,长城以北各路有五六十万口,河北各路有一百余万口,河南有六七十万口”[注]。契丹人、汉族等外族加入猛安谋克,金代的多次人口大迁徙加速了女真族同其他少数民族及中原地区汉族人民的融合。这一时期,女真人的辫发习俗也引起了汉人的注意,关于他们辫发的记载越来越多,越来越详尽。
在元朝编修的《金史》中,没有关于女真辫发习俗的记载。较早详细记载女真人辫发的是《三朝北盟会编》:“妇人辫发盘髻,男子辫发垂后,耳垂金环,留脑后发,以色丝系之,富者以珠玉为饰。”[注]《北风扬沙录》中也称“(女真)人皆辫发,与契丹异,留颅后发以色丝系之,富人用珠玉为饰”[注]。在宇文懋昭的《大金国志校证》中也有与上面基本相同的一段关于辫发的记载:“辫发垂肩,与契丹异。垂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富人用珠饰。妇人辫发盘髻,亦无冠。”[注]按编写时间来看,《大金国志校证》应该是参阅了《三朝北盟会编》《北风扬沙录》关于女真辫发习俗记载。宋人刘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也有类似的记述,“是夕天,欲雨电光所烛,见辫发者歼之甚众”[注]。宋人汤璹所著《建炎德安守御录》:“至(建炎)三年正月初七日,贼至黄州,皆剃头辫发,作金人装束”[注]。《宋会要辑稿》卷一百七十九也载:“绍兴元年十一月末间,贼犯通太,贼船五十余艘,编发露顶。”[注]
综上,《三朝北盟会编》《建炎德安守御录》《宋会要辑稿》《北风扬沙录》等对女真发式的记载有:编发、辫发、剃发。女真出于黑水靺鞨,满族出于女真,都属于一个民族,所以,虽然有编发、辫发等的不同称呼,但是其样式应该是同一种发式。“对于发式的考证,不能单纯从名称上予以判别,而须考察其实际样式。这些不同的名称,实是从不同角度描述了同一种发式。即薙去前额头发,留蓄颅后长发,将其编为辫子垂于后背。”[注]直到满族才开始称这种发式为“剃发”。由此可以推测,黑水靺鞨就是这种前髡后辫的发式,与朝阳出土的石俑发式也有所不同。
“辫发”“露顶”“剃发”“戴环”是女真人辫发的特点。那么金代女真人的辫子是像靺鞨或者是清代满族人那样的一条辫子还是两条辫子或者更多?根据《三朝北盟会编》卷三载:“男子辫发垂后”,这里没有提及辫发数量。而《大金国志》卷三十九又载:“辫发垂肩,与契丹分,乖金环,留颅后发,系以色丝。”“辫发垂肩”说明金代女真人应该有两条辫子,分别垂于两侧肩膀之后。
在金朝内府做官的张瑀所画的《文姬归汉图》恰恰印证了“双辫垂肩”。该画中两名没有戴帽子的女真服装的男子头顶及两鬓稍加剃剪,并将脑后所留头发梳成左右两条辫子,通过双肩垂落在背后。与之相印证的是1973年在河南焦作出土的金代墓葬中的砖俑。这次考古发掘出的男俑发式清晰,其侧后头发结辫与胸前,长约一尺多。[注]由此可见,金代女真人有结双辫的习俗。从其前世靺鞨人和后世满族人结单辫的习俗来看,金代女真人应该有结单辫和双辫并存的风俗。结双辫是金代女真人与清代满族人的一大区别。金代女真人除有编双辫子的习俗之外,还耳戴金银环,这也是有别于清代满族人的特点。此外,“露顶”“剃发”则是他们共同的特点之一。
(二)金朝强制推行辫发
从金太宗天会五年(1127),金灭北宋至金熙宗皇统元年(1141)金与南宋划淮河议和的十余年间,金朝在其占领区内使用武力推行女真人的辫发制度。
为了强化对统治,让投降者表明诚心,金朝起初只是针对一些北宋投降的官员和军队推行改服易发,对原北宋统治区内汉人并未强制推行这一政策。天会三年(1125),金军首次南下,宋朝奉命使金的副使武汉英投降金朝,并髡发易服,“燕山路清州则有我文臣贺允中、副使武汉英适至清州,……武汉英者,武将,颇黠。斡离不爱之,因得髡而左衽,常在左右,谓此南朝第一降人也”[注]。又如,天眷二年(1139)夏,“除李邺为翰林承旨,冯长宁为东京户部使,命日下,各髡发、左衽赴任。邺与长宁昔尝献土于金,后复助豫为虐……”[注]对于不肯髡发受降官员,金朝大多处以他们极刑。天会四年(1126)闰十一月二十九日,金军攻下北宋首都汴梁城。并对投降和被俘的宋朝官员强令髡发,并将他们发配北方。天会五年(1127)二月初六日夜,金人令被俘的宋朝皇帝易服,遭到了侍郎李若水的激烈反抗,“敌击之面目为伤,若水气结扑地。”[注]宋朝被俘的其他官员“虽争而不骂,乃髡之。”[注]天会七年(1129)秋,“青州观察使李邈故为真定帅。城陷入燕,留金三年,金欲以邈知沧州,笑而不答。及髡发令下,邈愤而诋之。金人以挝击,其舌流血,复吮血噀之。翼日,自祝发为浮屠。金人大怒,命击杀之。邈将死,颜色不变。谓行刑者曰,愿容我辞南朝皇帝,拜讫南向,端坐就戮。燕山之人,皆为之流涕”[注]。
天会四年(1126)十一月,也就是金军进入中原一年之后,金朝才谕令黄河以北新割州府,遵从女真风俗,“黄河以内州府民人并归朝廷,再念彼民以其易主,宁无顾恋之心……今随处既归本朝,宜同风俗,亦仰削去头发,短巾左衽,敢有违犯,即是犹怀旧国,当正典刑,不得错失,付逐处准此”[注]。金朝同时派人前往各处交割州府,张贴告示宣布。宋金虽然达成了割地协议,但是一些虽在割地范围之内但尚未被金朝占领的城市民众自发地守城,拒不承认宋金签订的割地协议。对金朝下达的“削发”令更是不予理睬。一些金朝占领区的汉族人更是以起义和逃亡的形式反抗金朝下达的髡发政策。各族人民的强烈反抗使得金朝的“削发”令并没有在两路地区全面得以实行。
北宋灭亡后,两河地区的北宋州府相继投降金朝或被攻陷,“削发”令作为既定政策开始在金朝统治区逐步推行起来,并再一次引发了北宋汉人的激烈反抗。天会七年(1129),金在中原汉地最高统治机构元帅府开始在两河地区下达了新一轮最大规模、也是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髡发令,“元帅府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法者死。”[注]对于敢于反抗的百姓,金朝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刘陶知代州执一军人于市,验之顶发稍长,大小且不如式,斩之。”[注]甚至一些原本被扣留金国的南宋国使、随从,此时也被强令髡发投降,改作金国官吏。有的汉人为了免于髡发就向宋地逃亡,被抓后又为金朝所杀,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载:“为逻者所获,西京留守高庆裔义而释之,进逃遁至三,乃见杀。”[注]也有汉人被髡发后愤怒而死的,如“保义郎李舟者,被拘髡其首,舟愤懑一夕死。”[注]奉使金国的宋廷官吏,除一些“髡而降”者外,大多不肯髡发做金朝的官员。金朝将这部分人安置在气候寒冷的东北的不毛之地。他们大多数人因不服东北水土而病死,最后幸存下来者寥寥无几。
南宋地区的军民来说,经过几年的战事接触,髡发已成为金人的象征,汉人髡发则是投降金人的标志。天会七年(1129)十二月,“金人陷临安府。初,完颜宗弼即围城,遣前知和州李俦入城招谕,俦与权知州刘诲善。至是,削发左衽而来,二人执手而言。”[注]临安府军民见刘诲与髡发左衽的李俦相见,以为李俦是金人来劝降,攻打周署,刘诲以此招来杀身之祸,“军民因杀诲”[注]。为了补充兵源,金朝大量征集两河地区的汉人攻打南宋,这些汉人也都髡发易服,从外表看不出与金军有什么区别。如前所述,在金天眷三年(1140)南宋副都承旨刘锜顺昌大捷,“是夕,天欲雨,电光四起,见辫发者辄歼之”[注]。这里所说的辫发者即有金人女真兵也有被征来的汉兵,但他们一律都是辫发。所以,在宋军与金朝作战时,往往用所得首级是否有金环或者是银环来验证杀的是否是女真兵,辫发已经不是区别他们的唯一标准。
到绍兴十一年(1141),南宋与金达成《绍兴和议》,两国关系以南宋的让步而得到缓和。在金朝倾向于汉化的官吏相继掌权,严令对“河南”[注]汉人髡发的提议被搁置。到喜好汉俗的金海陵王上台后的海陵王绍兴二十年(1150),诏“河南民,衣冠许从其便”[注]。这样弱化髡发易服的政策正式得以确立。
虽然髡发令逐渐弱化,但是在金朝统治区的中原地区女真辫发左衽制度依旧是其“国俗”的主流。“河南”地区的汉人在数十年女真、汉族文化风俗的融合下,也多有辫发左衽者。据南宋使金使者范成大所写的《揽辔录》中即可见一斑。金世宗大定十年(1170)闰五月,范成大使金途经北宋故都汴京,见“民亦久习胡俗,态度嗜好与之俱化。男子髡顶,月辄三四髡,不然,亦闷痒。余发作椎髻于顶上,包以罗巾,号曰蹋鸱,可支数月或几年……自过淮已北皆然,而京师尤甚。”[注]作为北宋曾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开封居民都已是“胡服尤甚”,且“过淮已北皆然”说明北方汉人髡发、胡服已经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平民百姓辫发比过去戴巾束发更为方便。贴身的胡服比过去的宽衣大袖更便于劳动。近些年在山西的考古工作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左衽的汉人石刻。削发左衽也是个别南宋叛将表忠心的工具。金泰和七年(1207),自称蜀王的南宋叛将吴曦就曾计划在蜀地“议行削发左衽之令”[注]。
金朝中后期,中原地区女真、契丹、汉族人辫发左衽已经成为一种共同的风俗。这或许也是元灭金后,将人种分为四等时将以上民族皆列为“汉人”,而降南宋汉人列为第四等“南人”的原因之一。
金朝的髡发令虽然没有继续严格地执行下去,但是金朝官员在正式场合还是要求髡发胡服。“章政事张万公谓拜礼各便所习,不须改也,司空完颜襄曰:‘今诸人衽发皆从本朝之制,宜从本朝拜礼,松言是也。’上乃命公裳则朝拜,诸色人便服则皆用本朝拜。”[注]章宗也命“服公裳者拜礼仍旧,诸便服者并用女直拜”。[注]
尽管金朝强制推行女真习俗,但是中原女真人却出现了汉化的现象。大量的女真人穿汉服、说汉话、改汉姓。
三、满族辫发探究
金朝灭亡之后,其相关历史记载不多,关于其辫发的记载更是少之又少。明末,有了朝鲜使臣对建州女真辫发比较详细的记载。至清朝,关于辫发的记载比较丰富,而且欧洲人和日本人也留下了清朝的辫发绘画作品,这使得我们对清朝辫发的变化有了更直观的依据。清末民初的辫发资料更加丰富,本文将不再赘述。
(一)明末与后金的辫发
宋端平元年(1234),在蒙古军和南宋军队的夹攻下,金朝最后据守的蔡州陷落,金朝灭亡。一大部分久居中原的女真人此时已经完全融入了中原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之中。元朝时,远在东北的女真人远离元政府的统治,加之人烟稀少,所以保持了原有的风俗习惯,他们被元朝称为水达达女真。其生活习俗史籍记载不多,从《元史·地理志》中可见零星记载。“海(合)兰府硕达勒达(水达达)等路,土地旷阔,人民散居。元初设军民万户府五,抚镇北边。……其居民皆硕达勒达、女直奚人,各仍旧俗,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注]这里的女真人过着比较原始的部落生活“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各仍旧俗”应指其仍处于黑水靺鞨时期未开化的状态。其辫发习俗与靺鞨时期应该大抵相近,没有什么变化。
到明朝,女真人被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此间,女真人辫发为何样式,明朝史籍中没有任何记载。在朝鲜李朝实录中仅有一两处记有女真“披发”,且语焉不详。
十六世纪末,努尔哈赤起兵之后,朝鲜与其联系渐密,他们对女真辫发有了最为详尽的描述。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十二月,朝鲜派使臣申忠一赴赫图阿拉城向努尔哈赤修书示好。次年正月,申忠一回国。他将一路所经,绘制纪程图长卷二幅,并将会谈经过以及闻见所及,分条进行了记述。在他的图记中有这样的记述:“胡俗皆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两条,结辫以垂。口髭亦留左右十余茎,余皆镊去。”[注]这段描述应该是对女真发式最早的详实记述。它明确了女真人的发式:剃发、辫发。剃发的范围比较大,剃到只留脑后少许的头发。但是他没有具体说清少许到底少到什么程度。但在这里申忠一明确提出了,建州女真人有“上下两条”辫子。这与金朝女真人关于两条辫子的记载相近,但是辫子的位置又有所不同。但它又与清军入关后的一条辫发又相去甚远。
在申忠一之后二十多年,朝鲜人李民对女真辫发粗细又有了更详细的记述。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至四十八年(1620),被囚禁在后金的李民回国后所撰的《建州闻见录》对女真人的发式有如下记录:“男胡皆拔须剪发,顶后存发,如小指许,编而垂之左。女人之髻,如我国女之围髻,插以金银珠玉为饰。”[注]李民再次明确了建州女真人辫发细如“小指许”,但又未提及两条辫发。“编而垂之左”说明辫发只有一条。由此可以推断,女真辫发由两条变为一条,其时间应该是在努尔哈赤起兵后至后金建立(1616年)期间。从李民在向朝鲜皇帝进献《建州闻见录》所言:“负罪臣民,惶恐伏地,冒死谨启……凡有所闻,必尽诚无隐”[注]可见李民所言为亲眼所见,且值得信任。
(二)清代满族辫发的变化
顺治元年(1644),清军挥师入关。同金、元一样,清朝同样对关内汉族地区实行了剃发政策。所以,剃发令后的整个清朝,满族、汉族等各民族男子辫发是清政府规定的发式。其发式经历了从“金钱鼠尾”“猪尾”到“牛尾”的变化历程。他们的辫发都为单辫,朝鲜使臣申忠一所记的“上下两条”的双辫发式再没有出现。
清初的发式各种史料中多有记载,如七峰樵道人在其《海角遗编》中记述了顺治初年的发式:“及至八九月间,清朝剃发之令新行,不许戴网巾,俱要留金钱小顶,从满洲装束。”[注]清初著名官吏汉军旗人秦世祯在其所著的《抚浙檄草》中也有“小顶辫发”[注]的记载。海外散人所写流传下来的手抄本《榕城纪闻》中载:“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注]该事记载的是顺治三年十二月的事情。由此也可证明,清初清军入关后推行剃发令后的发式和后金时期的发式类似,也是大如铜钱,细如鼠尾的金钱鼠尾辫。在《清稗类钞》中也有“金钱鼠尾”的相关描述:“当朝重剃发,式当如金钱,请脱帽验之。”[注]该文未注明出处,也未注明事件发生的时间。但其可信度较高,事件发生时间应该为清初年间推行剃发令期间。金钱鼠尾发式的标准就是必须剃光头顶周围的头发,不留死角,否则就是违式,按规要杀头。要保持脑袋干净无鬓发,必须十天一剃头,五天一打辫。因为辫子小,所以跟剃光没多大差别,明朝人甚至就认为女真人是剃发如僧,奇丑无比。这也是明朝人为了留头发誓死不降的原因之一。
至乾隆年间清代男子的发式还是金钱鼠尾式。乾隆五十七年(1792),英国画家威廉·亚历山大将中国所见画了多幅反映中国风土人情的画,其中一幅“弹棉花的人”清晰地画出了当时清人的辫发。该幅画中,工匠躬身面对操作台,头顶只留少许头发,结成细辫盘在头顶一圈。
所谓金钱鼠尾式就是剃去头上四周的头发,只留头顶铜钱大小的一片头发。将此块剩余的头发编成辫子让其自然后垂。因其细且短,故称为鼠尾。金钱鼠尾也被称为“乃新朝之雅制”[注]。
随着满汉文化的长期交流融合,“顶后存发,如小指许”的金钱鼠尾的发式出现了细微的变化。从嘉庆四年(1799)中川忠英辑著的《清俗纪闻》中可见在嘉庆年间清人的发式变化一斑:该书第4册(卷七)中一位教书先生背手侧立于书堂,他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将近达到腰间,辫尾系有发带结。[注]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的部位和前世比没有变,但留发的面积已大大增加,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足有五六个铜钱大,基本相当于大半个掌心的面积。在该书6册图书中有多幅成人清人辫发的图片,但除可见该教书先生头顶头发外,其他图片人物都戴着帽子,无法看见头顶留发,但是其辫子长度基本都是二尺有余,下垂快及腰间。可见,此时的清人辫发从留发面积到辫发长度、粗度都有了变化,从金钱鼠尾变成了更长、更粗的“猪尾”。
随着时间的推移,至清朝中后期清人剃发面积逐渐缩小,留发面积逐渐增大,辫子变得更粗更长。但是总体来说,剃发面积还是远远要大于留发面积。《大清帝国城市印象》[注]《剃头》《北京灯笼店》《放风筝》《卖猫的商人》《婚礼队伍》《没落的南京》《广州帽庄》等绘画作品给予了佐证。
至清朝末,清人留发面积更大,留发面积和剃发面积各占一半:“剃发云者,盖于额角引一直线,依此直线剃去直线以外之发。辫发云者,则将脑后之发,交织成股,织股而成辫也。”[注]也就是现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阴阳头”,或称为“牛尾式”。国内外摄影家留下了诸多清末关于清人辫发的照片,本文不再赘述。
综上,近四百多年来,满族发式经历了四种样式:第一种是十六世纪末朝鲜使臣申忠一所记的建州女真的两条细辫样式;第二种是从后金时期到乾隆年间一条小辫的金钱鼠尾样式;第三种是清朝中期辫发变粗、变长的“猪尾”样式;第四种是清末剃半发,留半发的“牛尾”样式。清朝的辫发改变已经不是满族人所独有的发式,它已经成为自下而上,不分民族、不分身份等级中国的中国社会风俗。
(三)剃发令与满族民族共同体的形成
与金朝在中原推行髡发易服政策一样,早在满族入关之前,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就在东北推行剃发易服的政策。满族统治者想通过剃发易服的形式保持满族的风俗,同时同化汉族,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随着清军入关,该政策也被推广到了全国,并伴随着中国社会近300年的历史。
清朝的剃发令可以追溯到天命六年(1621)。后金攻下辽阳后,“生擒御史张铨,其余官民皆剃发降”[注]。而此前,努尔哈赤虽于天命元年(1616)建立大金政权,并称汗,但其实力毕竟有限,尚未在统治区内大规模强制实行剃发易服政策。即使在天命三年(1618),努尔哈赤“率步骑兵二万征明,临行书七大恨告天”[注]。在历数明朝的对其种种加害之后,他还又嘱咐诸贝勒、大臣“此兵吾非乐举也……凡俘获之人,勿去衣服,勿淫妇女,勿离异其匹偶。拒战而死者听其死,若归顺者,慎勿轻加诛戮,严谕毕”[注]。可见此时的努尔哈赤起兵反明对明朝百姓采取的还是不奸淫,不抢夺,不屠戮的政策,谈不上强制汉族百姓剃发易服。同年,后金军攻占抚顺城,努尔哈赤下令“城中人诫令勿杀并抚辑之”[注]。在毁抚顺城之后,“谕将士功行赏,以俘获人三十万分给之,其归降者人民编为一千户”[注]。同时,将“抚顺被虏军丁八百余人,又尽髡为夷”[注]。可见,当时只是对投降后金军的军丁要求髡发易服。明朝投降的军丁也被编入八旗,是八旗军的一部分,剃不剃发成了他们是否真心归顺的标志。所以在努尔哈赤起兵之初的剃发政策是“剃兵不剃民”。随着时间的推移,后金实力逐步增强,“剃兵不剃民”的政策逐步发展,普通百姓也被要求剃发,但是又不是全部,即“剃少不剃老”。如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攻占广宁城时传令“剃发时,老年人可以不剃,其他的年轻人必须剃”。[注]
皇太极继位之后,其军事实力比努尔哈赤时期大大增强。他虽然采取了一些缓和满汉矛盾的政策,但剃发政策并没有改变,是否剃发依旧是是否真心归顺满洲。他对于不肯剃发的汉人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措施。如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帅军攻占汉儿庄,“招降汉儿庄官民,俱令剃发归顺。”[注]天聪四年(1630)正月,皇太极帅军攻破永平,[注]“上命……于城上遍谕官军百姓,俱令剃发。”[注]之后,“大贝勒阿敏示谕永平官民等曰……有不剃者,察出处死。”[注]永平城通判张尔云抗命未进行剃发,被“枭首示众”[注]。天聪五年(1631),皇太极“谕大凌河归降将士人等剃发”[注]并对归降人员进行了赏赐,“赐张春貂鼠、猞狸猻裘、貂帽。副将参将羊狐皮裘、貂帽。游击千总缎衣、貂帽。”[注]《李朝实录》对此也有记载,到天聪九年(1635)时清国“获有汉人,俱令剃发”[注]。皇太极在继续推行剃发政策的同时要求归降汉人行满族的衣着习俗。崇德三年(1638),皇太极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也。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注]
随着大量汉人剃发归降,原有的八旗体制已经无法满足清国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天聪七年(1633),明朝叛将孔有德、耿仲明剃发降金。随之降金的有“精壮官兵三千六百四十三人”[注]。这3600多名精兵不但带去了大量火炮等先进武器,而且他们还曾受教于葡籍军事顾问完整的西式火炮训练。后来,清军火炮技术胜过明军,很大程度上恰恰得益于此。皇太极对孔有德、耿仲明的归附极为重视,“……赏大帅,余马付有德等,按品级散给各官。”[注]六月初三日,“上率诸贝勒出德胜门十里,至浑河岸,中设黄幄。”[注]皇太极还不顾诸贝勒的反对,以满族最隆重的礼仪——抱见礼对他们进行接见。皇太极还给予了二人极高的评价:“朕惟任贤使能,崇功尚德,乃国家之大典。”[注]不久,皇太极又对明朝驻广鹿岛的副将尚可喜进行了招降:“将军与诸将可速为筹度,即来归我。傥荷天佑,大事克成。功名富贵,皆可图也。”[注]几个月后,尚可喜带着四千多人降金。
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所率部众近两万人。这不仅给后金带来了大量的人口,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给后金带来了富有战斗力的炮兵和水兵,这恰恰是后金军的短板。皇太极保留了三人所领部队的原有编制,并给予他们各种优待。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三人分别被封为恭顺王、怀顺王、智顺王。孔有德、耿仲明和尚可喜三人分管两支由汉人组成的部队,获得了和其他旗主一样的权利,他们也是后来汉八旗的中坚力量。
在孔有德、耿仲明剃发归附后组建了一旗汉军。并由汉族官员马光远统领。这是建立的第一支汉军旗。至崇德七年(1642)六月完成了汉八旗的建立。加上天聪九年(1635)编立完成的八旗蒙古,由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组成的八旗军最终形成。
结 语
清顺治元年(1644),清军大量入关,剃发制度大规模在关内推广。清政府采取了软硬兼施的政策,“如有抗拒不遵,一到玉石不分,尽行屠戮”[注]。顺治二年(1645),清军迅速南下,江南陷落。清廷为了避免夺取明朝江山后,明朝臣民思念故国,再举事造反。六月,清廷向全国颁布剃发令,“向来薙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注]以此来达到让其他各族人民废自己的风俗而从满俗,接受满族统治的目的。但是,剃发令遭到了江南人民的强烈反抗,发生了学界颇有争议的“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等历史事件。
在清军强大的军事攻势下,很快江南民众也不得不接受了“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注]的现实。随着清王朝的逐步统一,各族男子的发式被强迫改造成为统一的剃发蓄辫样式,中国多民族辫发的差异在表面被淡化,并随着疆土的统一而统一了样式。如果有人没有按照清朝规定的规范去修理头发,“那么他就会被以叛国罪论处”[注]。
清朝在强制中国其他民族剃发,依从满族风俗的同时,又“采用了汉族的法律、风俗和宗教,这两个民族不久后就成一个民族了。”[注]这一个观点同样被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所认同,他认为满族人“袭用原来的官阶等级,在首都仍设六部,和明朝的体制一脉相承。现在,中国和鞑靼融为一体了”[注]。努尔哈赤在起兵之初就大量吸收汉人,而皇太极更是吸收了汉族、蒙古族、朝鲜族等多个民族,并组建了八旗汉军、八旗蒙古。强制其他民族剃发是满族强调民族自我意识的一种表现,同时汉文化对满族的影响和满族对汉文化的吸收也逐渐加深,满汉民族之间的双向交流与交融也有助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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