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政权臭名昭著的《保安矫正法》
2012-03-15 09:43 看中国 Show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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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2月27日公布的《治安维持法》,是伪满政府颁布的一系列镇压反满抗日运动法令的集大成者。其突出特点是把镇压范围扩大到思想领域,对在思想上有抵触日伪政权、冒犯“战时法令”者均列入羁捕、关押甚至屠杀之列...
1941年12月27日公布的《治安维持法》,是伪满政府颁布的一系列镇压反满抗日运动法令的集大成者。其突出特点是把镇压范围扩大到思想领域,对在思想上有抵触日伪政权、冒犯“战时法令”者均列入羁捕、关押甚至屠杀之列。
1943年9月18日,伪满政权发布《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两个反动法令。
“矫正法”的特点,不只是针对违反殖民统治法令的“犯罪”者,而是着重处理在保安和思想方面“有犯罪之虞者”,对其实施所谓预防拘禁,驱使承担繁重的劳役。
《保安矫正法》所列矫正对象:一为被处刑终了后仍有可能“犯罪者”;二为社会中的“流浪(失业无业人员)”和“劳动嫌忌人”中有可能“犯罪者”。
《思想矫正法》所列,只要被认为在行动上和思想上有“犯罪”可能,或“有使成辅导之必要”,均可加以“预防拘禁”。镇压对象扩大到毫无限制的程度。
《时局特别刑法》,1944年6月12日公布,共74条。其间列举的罪名达50余种,进一步扩大了伪军警的权限和捕人的范围,其中“思想犯”、“经济犯”及“国事犯”等罪名都极为宽泛,又有很大的随意性。该法使伪满成为一座大监狱,广大人民处于白色恐怖的威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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