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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

做过周总理警卫的抚顺公安局长李福坤(3)

2012-08-05 12:48 《抚顺公安志》 未知 11084
李福坤,男,汉族,1919年出生河北省任丘县鄚州镇。他自幼家贫,7岁参加田间劳动,12岁上小学;1932年,因家乡遭灾,生活困难,被迫辍学;1934年,随父出外做工,先后在磁县煤矿、天津药店、邯郸怡立公司当矿工和学徒工。1937年,当抗日烽火燃起的时候,李福坤会同几十名工人,携带机器,投奔八路军129师……

  1963年7月至1968年5月,李福坤任抚顺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主管政法、人民防空和外事等项工作,担负起更加繁重的领导任务。

  为搞好政法工作,他顾全大局,从一致对敌这个根本前提出发,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坦荡忠诚的胸怀,讲民主的良好作风和严谨求实处理问题的方法,努力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的关系,团结大家共同完成对敌斗争的使命,赢得了政法战线的尊重,成为广大政法干部由衷敬佩的良师益友。

  在人防工作中,李福坤从战备实际出发,建议市委成立抚顺市人民防空指挥所。1965年,指挥所经市委批准建成后,他从实战出发,先后在301厂、抚顺发电厂、刘山居民区和章党医院,搞了四次规模较大的群众性的防空、救护演习。为提高群众防空意识,他结合备战教育,举办大型防空知识展览会,同时调动各方面力量,实行土洋结合,挖了许多猫耳洞式的掩体,解决了战时群众隐蔽场所问题。省防空委员会为此专程来抚总结经验,向各地推广;沈阳、本溪等市也慕名前来参观学习。李福坤对抚顺人防工作的贡献,有口皆碑,至今还深深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

  1964年,李福坤担任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理事之后,几乎所有的外事活动,市委都指定他出面接见。接见中他高度负责,从维护国家声誉出发,注意国格和人格,介绍情况,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以良好的外事素养,博得了外宾的好评和市委的称赞。为提高外事队伍水平,他言传身教,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教育大家一尘不染。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福坤身陷逆境,挨批挨斗,遭受迫害,他无私无畏,坚贞不屈,为捍卫真理而战,表现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视死如归的高尚的政治气节。

  在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长期折磨下,李福坤于1968年5月20日被残酷迫害致死,终年49岁。1979年2月5日,中共抚顺市委作出为李福坤平反昭雪的决定。1984年6月2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追认李福坤为革命烈士,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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