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老档:创建民国抚顺中华女子青年协会的呈文
王懿寰等为组织女子青年协会(档案封皮)
一份组建民国抚顺中华女子青年协会的呈文
高 群
在民国抚顺县公署第11883卷中有一份民国十九年四月八日王懿寰呈县政府“为组织女子青年协会恳请立案由”的文件,抚顺青华实业工厂经理王懿寰作为具呈人,本可以成为抚顺最早妇女组织的创始者,由于未获县政府批准,最终留下遗憾。张克湘县长在文件中这样批示:“呈悉,查青年会原以陶冶高尚性情、指导正当娱乐为宗旨,详阅简章多涉及范围以外之事,殊属不合,应不照准。此批”。
那么,呈文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文中写到:“自民国以来,男女平权,女子亦准参加政治,并立社会,所以近来各省女界同胞提倡平等,创造女子职业,经济独立,相继设立女子青年会,而我抚邑女界同胞尚未创办,实属缺如,是以民等联络女同志遵照国民党党纲对内政策第十二条‘男女平等之原则’,拟在本埠组织女子青年协会,藉资提倡女子职业,发展教育,而便促进文化补助社会之精神”。可见,王懿寰呈请创立抚顺女子青年协会,既有法律依据,又有先例可循,是适应形势、合理合法、合乎妇女利益的正当之举。
在呈文后附有《辽宁抚顺中华女子青年协会简章》,计三章二十一条。第一章《总则》,包括协会的名称、地址和创办宗旨等内容;第二章《会员》,包括入会条件、会员义务、入会金额等内容;第三章《组织》,包括法律依据、组织制度、组织架构、职员构成、会议制度、委员构成及职权等内容。其中,创办宗旨是:提高女权,使智识平等、经济独立、实行三民主义,振兴女子职业,普及妇女教育,促进文化,补助社会之精神。入会条件为:凡中华妇女年龄在十五岁以上者,有本会会员二人之介绍,经执行委员会审查认可后,得为会员。本会会员入会时交纳会金大洋一元。
在组织方面规定:遵照委员制由会员中推选执行委员九名、监察委员五名、后补委员五名。正副主席由执行委员中推选,各部部长及职员开委员会再行公推之。设立总务部,负责会计、庶务、文牍;设立工业部,负责工艺、贩卖、机械;设立干事部,负责调查、交际、参事;设立教育部,负责教授、讲演、宣传。本会之职员有名誉职员、义务职员、常务职员,名誉职员、义务职员等均不支薪,惟常务职员如文牍、庶务等职员按月支薪,由执行委员会提议规定之。本会常年经费由会金项下开支,倘有不足得由会员等劝募补助之。规定执行委员的职权为:
(作者:抚顺档案局副局长 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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