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东三路副食品商店职工决心抵制不正之风
原文来自《人民日报》1981-07-18 第3版 调查报告
“关系户”剖析
抚顺市东三路副食品商店职工决心抵制不正之风
编者按:这篇调查报告反映的情况,是流通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但在各行各业中带有某种普遍性。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某些部门和个人为了满足一己的私利,利用工作或职权之便,或恫吓要挟,或乘人之危,敲诈勒索,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这篇调查报告也提出了一些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在某些商品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做好供应工作,既定的分配政策和规章制度怎样保证贯彻执行?作为协作单位的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德风貌,等等,正确地回答这些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领导干部中有人带头走后门,拉“关系”,搞特权,支持甚至指使亲戚朋友搞投机倒把的事,能把我们的国家搞好吗?我们党内如果是非不分,歪风邪气得不到抵制,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能树立起来吗?
当然,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也是由于多年来在“左”的指导思想下,人为地把经济搞死了,商品流通渠道堵塞了。纠正不正之风,除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之外,重要的是把经济搞活,使渠道畅通。生产发展了,商品增多了,渠道通畅了,各种不正常的关系就会大大减少。
我们商店是辽宁省抚顺市副食系统大型商店之一。在工作中涉及的关系单位有22个。在贯彻《准则》中,我们检查剖析了由于十年内乱,不正之风的影响,正常的协作关系变成了以紧缺商品为交换条件的“关系户”。本店职工把这些“关系户”归纳为惹不起,离不开,顶不住,抹不开四种情况。
惹不起 商店从动力到照明都要用电,负责供电部门的某些人,就成了商店惹不起的“关系户”。1978年春节前几天,负责商店供电的动力班两位同志找商店电工要弄点好烟、名酒。当时,电工亲自从商店拿了四瓶抚顺大曲和两条前门、两条生产烟送去。可是其中一位很不满意地说:“这不是好烟好酒,我不要!”另一位说:“你不要,我全留下。”虽然收了烟酒,但商店仍然受到了“惩罚”。就在腊月二十八、二十九这两天,这两位同志突然来到商店北部肉组检查切肉机。当时他们明明看到切肉机不停地运转还满足不了供应,却勒令马上停止使用,理由是切肉机型号同马达不对路,耗电量大。当时,我们再三解释和求情也不行,最后不得不去找电力部门党委负责同志反映了这个问题。党委责成那两位电工作了检查,原数退回了烟酒,并以这个典型事例向本单位职工进行了教育。又如,某医院是我们商店的医疗合同单位,去年春节年三十,一位营业员的胳膊被切肉机挤成骨折。商店立即送往某医院抢救。照完透视片后,商店要求尽快看结果,以便请医生确定治疗方案。这时主管照相的人员却提出,如卖给他四个肘子,过20分钟就可以看片,否则要等四个小时。商店只好答应了。
离不开 每逢年节,商品运输量增大,商店汽油不足,只有向供油部门求援。从去年12月份到今年4月,先后批给了我们商店三吨汽油。为了保持这个“关系户”不断线,今年春节,商店主动把好烟好酒送上门去。商店的扩建和维修项目,自己无力解决,基本上是由建筑部门承建。对这样的“关系户”,商店在副食供应上列为一等照顾户。猪肉定量供应时,市政建筑公司的食堂可以优先照顾,要啥有啥,随来随取。这种关系一直保持了十几年。
顶不住 今年春节,猪肘子是快货,上级局一位科长批了条子,要20个肘子。当时因商店脱销,没给解决,这位科长就用电话质问经理说:“我批的条子为什么不好使?”经理只得连忙答应一定想办法解决。春节前,商店从外地采购了95箱“谷酒”,酒还没有到,上级领导机关的个别领导人就打电话提前“订货”,有的一个人就要四、五箱。
抹不开 老上级、老同志,也有的是亲戚朋友,逢年过节或者婚丧嫁娶找上门来,要点好烟好酒等紧缺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觉得情面难却,不好拒绝,都尽可能给解决一点。有时商店进点快货,在销售时留点“机动”,也是为了应酬这类“关系户”。
作为一个基层商店,在目前要彻底解决这些“关系户”问题,虽然有很多难处,但我们还是决心从我做起,认真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解决那种认为“不正之风人人有,大家都有不算丑”,“你搞我不搞,有事办不了”的错误认识。要旗帜鲜明地提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反对拉关系,以权谋私;提倡坚持原则,敢于抵制不正之风,要形成一种舆论,为纠正不正之风打下一个好的思想基础。
必须强调领导带头,端正党风。要求商店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端正党风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群众不做的,领导带头不做;规定商店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乱批条子,不搞特殊化,不收礼、送礼,不请吃请喝;要求广大群众和党员监督执行。
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监督制度。有些紧缺商品进货以后,由经理召集商品部主任、实物负责人和居民代表进行磋商,实行“三公开”(品种公开、数量公开、分配方案公开)的办法,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开后门的,商品要追回,一个月内发生一次的,当事人作检查;发生两次以上的,要扣发奖金。
对现有的“关系户”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是对“惹不起”单位,不能迁就姑息,要向主管部门反映,取得领导支持;二是对商店大力支援的“离不开”的单位,对其所提出的商品要求,今后只能在不违反商品供应政策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照顾;三是建议主管局和公司的领导同志,要带头纠正不正之风,为基层单位做出表率;四是老上级、老同志以及亲友找上门来要紧缺商品的,要耐心宣传解释,婉言谢绝。
抚顺市东三路副食品商店党支部(附图片)
“关系户” 方成
免责声明:本网站是公益网站,一部分文章、图片、视频来源于其它媒介,文章内容属于原作者的观点表达,不一定代表本网站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任何侵犯个人权益和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 上一篇:1980:抚顺煤矿待业青年办代销店
- 下一篇:1968:抚顺煤矿革命生产形势大好
相关文章
-
08-211958年9月28日邓小平同志视察抚顺
-
10-01“一五”时期抚顺的八项国家重点工程
-
01-23高凤林:我参加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灾的故事
-
01-23我参加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灾的故事(续)
-
12-27拥有千年历史的窑地变迁与发展
-
11-08抚顺旧时的土地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