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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老档:民国时期抚顺县发布的春节禁令

2018-02-15 21:28 抚顺市档案馆 高群 2895
民国时期的春节禁令中华民国建立后推行阳历(公元纪年,又称公历、国历),将每年1月1日确定为新年,拟废除阴历(旧历)新年。袁世凯当上大总统后,在保留阳历新年的同时,考虑民间仍过阴历年的习俗,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规定全国例行放假。在1929年1月1日,新的民国政府以革命的名义再...

抚顺老档:民国时期抚顺县发布的春节禁令 图1

春节期间抚顺街头舞龙  (1940年) 


    中华民国建立后推行阳历(公元纪年,又称公历、国历),将每年1月1日确定为新年,拟废除阴历(旧历)新年。袁世凯当上大总统后,在保留阳历新年的同时,考虑民间仍过阴历年的习俗,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规定全国例行放假。在1929年1月1日,新的民国政府以革命的名义再度颁布政令,全国使用公历,同时废除旧历和禁止过旧历新年。

 

    据民国抚顺县公署档案记载,民国十九年六月国民政府行政院曾下令“将旧历节日改为国历”。其中规定:“旧历节日一律改用国历月日计算,即以国历一月一日为元旦,十五日为上元,三月三日期为禊辰,五月五日为重五,七月十五日为中元,九月九日为重九,十二月八日为腊八,中秋则改用最近秋分之望日。凡民间于沿用旧历时所有之观灯、修禊、竞渡、祀宜、赏月、登高等娱乐及休息之风俗,均得依照国历随时举行,俾民间过度劳动,得资调节。”

 

   民国政府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结束后的一个新政体,它的除旧布新、移风易俗的意识较为强烈,尤其是民国政府里那些留过洋的新派人士,在学习和推行西方生活方式方面可以称得上称得上是雷厉风行。于是,推行使用公历和废除旧历和春节,也就成了民国政府要做的一件大事。为了让推行使用公历、废除旧历和春节的政令得到全面实施,国民政府除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外,还电令各级地方政府派人到乡村严加检查和督导,制裁那些重“旧历”轻“新历”的行为。诸如,查封一批制售旧历书、老黄历的商家,对那些按照以往惯例在旧历年节放假的学校校长进行处罚,并对在旧历年节期间关门歇业的商店、粮站老板从严查处,就连市场上一些兜售春联、门神、祭品的小商小贩们也被驱赶,或抓进警局进行短期禁闭。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干脆采取暴力,强行禁止春节中的一切民间庆祝游乐活动,各家挂起来的节日彩灯也全被强行没收。

 

    在民国抚顺县公署档案中,可以看到民国政府“废旧立新、移风易俗”的影子。

 

    不得歇业。民国十九年十二月,辽宁省政府奉国民政府行政院电令,向抚顺县政府下发训令,称“国历新年改为休假五天自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一月四日止,旧历新年一律不得休业。”

 

    禁止赌耍。民国十八年二月,抚顺县商会奉县监督指示,下发一则通知,称“旧历年关,各商号之习惯放假休息,各柜伙于休息期间在本号不无斗牌娱乐之事,原无不可,惟聚伙赌耍,大干例禁。如彼号有赌,此号伙友去耍,设赌抽头,利已害人,殊深发指。由正月初一日为始,如甲号柜伙在乙号犯赌被获者,暨局东一并按寻常赌犯加重处罚,决不姑息。”

 

    禁燃鞭炮。民国十七年一月,抚顺县商会奉县监督指示,下发一则通知,称“现在多事之秋,冬防吃紧之际,旧历年关禁止燃放鞭炮以及太平歌、龙灯、高跷、杂耍等项一律禁止,如有违者,倘被该管警所拿获惩办,勿谓本会言之不早也,相应传知各商号,一体遵照勿违。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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