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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抚顺

浅谈清朝对东北实行的封禁政策

2013-02-28 12:59 抚顺市档案馆 张巍巍 17484
“封禁”最早始于努尔哈赤天命年间,范围在威远堡边门外,鸭绿江以西,长白山西南一带,方式是设围场、参山和松子官山。崇德年间,皇太极在原明代辽东边墙东段与鸭绿江之间,设置了一条空旷地带,即东边外闲荒作为禁区,这一禁区主要是禁止朝鲜人为入禁区采猎定居,而践踏“龙脉”设置的。这也是封禁的最早形式。

提到清朝对东北的封禁政策,我们可能会联想到闭关锁国政策,这两种政策联系不大,但影响却有些相似,我们也可以想象,清朝似乎比较热衷于依靠封闭这种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封禁”最早始于努尔哈赤天命年间,范围在威远堡边门外,鸭绿江以西,长白山西南一带,方式是设围场、参山和松子官山。崇德年间,皇太极在原明代辽东边墙东段与鸭绿江之间,设置了一条空旷地带,即东边外闲荒作为禁区,这一禁区主要是禁止朝鲜人为入禁区采猎定居,而践踏“龙脉”设置的。这也是封禁的最早形式。

 

顺治初年开始修筑柳条边,经过顺治、康熙两朝的修筑,形成了以山海关、威远堡、凤凰城和法特哈四个交通要塞为点连成的“人”字形篱笆。柳条边的作用不言而喻,它对所经地方起到了较强的保护与隔离作用,同时也较明显地界定了畜牧区、游牧区及农业经济区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禁止朝鲜人、民人进入关外,以维护其“发祥圣地”的作用。

 

浅谈清朝对东北实行的封禁政策 图1

                             沈阳柳条边遗址

 

清朝对东北的封禁政策最大特点是禁弛交替。清朝统治者最初修筑柳条边是来禁止民人、蒙古人和朝鲜人越过篱笆打猎、放牧、采参的,而在顺治十年(1653年)到康熙六年(1667年)间,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图久远之策,又多次颁布招民出关开垦的法令,这样在柳条边“禁”的基础上又出现了“弛”的现象。随着东北地区流民的增加,荒地得到了开垦,东北大地呈现出了一片热闹的繁华景象,但康熙对这种“繁华景象”却感到忧虑,于是,康熙七年(1668年)下令封禁,民人出关需办理繁琐手续,但是还不是严格禁止。只是到了乾隆和嘉庆年间,才日益加强封禁政策,对东北采取了全面封禁:乾隆十五年(1750年)下令:“奉天沿海地方多拨官兵稽查,不许内地流民再行偷越出口。并行山东、江、浙、闽、广五省督抚,严禁商船夹带闲人。再山海关、喜峰口及九处边门,皆令守边旗员和沿边州县严行禁阻。”在此之前还曾下令驱逐进入东北的流民。乾隆五年(1740年)上谕曰:“盛京为满洲根本之地,所关甚重。今彼处聚集民人甚多,悉将地亩占种……与其徒令伊等占种,孰若令旗人耕种乎?即旗人不得耕种,将地亩空闲,以备操兵围猎,亦无不可。”因此,清政府下令奉天流民必须取保入籍,否则限其10年内迁回原籍。我们看到的影视剧中总会将犯人流放宁古塔,但由于封禁政策流放此地的犯人也逐渐减少了。乾隆元年(1736年)上谕曰:“黑龙江、宁古塔、吉林乌拉等处地方,若概将犯人发遣,由该处聚集匪类多人,恐本处之人渐染恶习,有关风俗。朕意嗣后如满洲有犯法应发遣者,仍发黑龙江等处,其汉人犯发遣之罪者,应改发于各省烟瘴地方。”从此,清政府发往东北的流犯日益减少。吉林、黑龙江地区大部分处于柳条边外,更属禁中之禁,是封禁最严的地区。嘉庆时期封禁更严,关外土地尽在封禁之列,并且从山海关、内蒙古及奉天沿海进入东北的陆海交通线,也被列为封禁之地。东北封禁在地理上不断地扩大,延伸到了柳条边的外围。从此,东北地区在经济、文化、内外交流方面陷入了空前封闭状态。

 

道光、咸丰以来,东北流民私垦日盛,清廷的财政税收日窘,沙俄侵土蚀边日甚。清廷为了实边,不得不部分开放禁荒,直到光绪初年清政府发给汉族移民执照为止,封禁政策结束,彻底开禁。

 

如上所述,道光、咸丰以前的清朝历代皇帝对东北都实行封禁政策,自清朝中期以来,关内人口迅速增长的压力日益严重,面对东北地区的人稀地广、良田沃壤的情况,无地少地的关内农民自然就会想到出关移民垦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汉人移居关外,不但许多荒地可被开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可以充实东北边疆,改变那里人烟稀少的情况,于边界防务也大有好处。那么,清朝统治者何以抛却这些好处,执行封禁东北的政策呢?总结原因有如下几点:独占东北特产,保护满族人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在东北建立一个强悍、纯粹的八旗兵源基地;建立俯视中原的战略态势;实行民族隔离,保障其统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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