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荣寰(1890年-1946年),字维东,奉天省抚顺人,民国期间及满洲国律师、政治人物。
生平他早年毕业于奉天省立第一中学、江苏省立法政专科学校。毕业后,他回到奉天省开办律师事务所。此后,他历任奉天律师公会会长、奉天省议会副议长、中东铁路理事长。
1923年(民国12年),他奉奉系领袖张作霖的指示到莫斯科同苏联进行交涉。翌年9月,“中华民国东三省自治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政府之协定”(“奉俄协定”)签订。1927年(民国16年),他任中东铁路督办。此后,因同苏联在中东铁路发生纠纷,张学良的东北军败退,吕丧失其职位。
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后,吕荣寰受土肥原贤二劝诱,参加满洲国建国工作。翌年,他就任哈尔滨市市政筹备所所长。
满洲国成立后的1933年(大同2年)7月,他任哈尔滨特别市市长兼东省特别区公署长官[1]。翌年1月,东省特别区公署改组为北满特别区公署,他任该公署行政长官。翌年11月,他兼任浜江省省长(12月正式就任)。
1935年(康德2年)5月,他升任民政部大臣兼国道会议副议长。翌月,他兼任帝室大典委员会委员。翌年,他兼任恩赏会议议定官。1937年(康德4年)5月,他任实业部大臣。7月,部门改组,他任产业部大臣。1940年(康德7年)5月,他改任民生部大臣。翌年1月,他任满洲国驻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的驻华全权大使,到南京赴任。1944年(康德11年),他回到新京成为待命大使。翌年他辞职。
1945年(民国34年)8月满洲国灭亡后,吕荣寰准备组织新京办理善后事宜的治安维持会。不久他被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
1946年(民国35年)他在西伯利亚病逝。享年5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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