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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考古

浅谈满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3)

2013-11-12 20:35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文钟哲 2005
当前学术界常把先秦时期的肃慎以及后来的挹娄、勿吉、靺鞨、女真等民族称为满族共同体的“先人”或“先世”,我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首先,从生产力发展状况来看,肃慎、挹娄、勿吉人都能织布,使用铜铁制成的生产工具,而明代初期的女真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处在原始社会状态。
  三、满洲复合民族的形成和“八旗制度”促进了民族融合

  后金政建立后,努尔哈赤以“七大恨”为借口,兴兵进攻明边城堡,攻下东州、马根丹、抚顺、抚安、花豹冲等,严重威胁了明朝统治。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努尔哈赤挫败了杨镐为首的明、朝联军,乘胜攻下沈阳、辽阳等70余城堡,掠夺了大量财富和人口。

  明天启六年(1626)皇太极继位后,他不仅继续对明朝发动进攻,而且对蒙古、朝鲜加紧攻势,以解除后顾之忧。明崇祯八年(1635)皇太极废除女真旧号,定族名为“满洲”,“我国原有满洲、哈达、乌拉、叶赫、辉发等名,向者无知之人往往称为诸申,夫诸申旧号,乃席北超墨尔根之裔,实与我国无涉。我国建号满洲,统绪绵远,相传奕世,自今以后,一切人等,止称我国原名,不得仍前妄称”〔8〕,并于明崇祯九年(1636)去“汗”号,称皇帝,定国号为“清”。

  皇太极废“女真”旧称,定族名为“满洲”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是皇太极十分清楚女真旧号已不适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日益密切,而民族成分日益复杂的“国人”。然而,推翻明朝统治,夺取政权,只靠女真族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汉、蒙、锡伯、朝鲜等民族的协助,因此为了笼络所有归附和顺从他的“国人”而推出了新的族名。这就是说,客观上满洲复合民族已经形成,它是以女真族为核心的包括汉、蒙、朝、锡伯等单一民族的人们共同体。“观其所聚者,六镇藩胡、忽温、汝汗、于知介蒙古、唐人,皆是乌合,而无不结为心腹,此必奴酋有笼络之术也”〔9〕。

  这正如斯大林指出的:“最先形成的将不是一个一切民族共同的具有一种共同语言的世界经济中心,而是几个各自包括一批民族的,具有这一批民族的共同语言的区域经济中心”〔10〕。在满洲复合民族中,女真、汉、蒙古、锡伯、朝鲜等民族,长期共同生活,经历了漫长的融合过程。其中“八旗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八旗”是努尔哈赤创建,皇太极进一步完善的具有行政、军事、生产三方面职能的组织形式。它分为满洲八旗、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八旗”是组织形式,而不是民族的划分,也就是说,满洲八旗中不一定都是女真人,蒙古八旗中也不一定都是蒙古人,汉军八旗也不例外。尤其是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驻防旗军,无论骑兵步兵,无论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都是合编为营的,它是由军事、行政、生产三方面的需要决定的。“八旗制度”是清统治者为旗人制订的规章制度。“八旗制度”规定,在户籍、住址、田产、营生、挑兵、选官、诉讼等方面,旗人与民人之间有不可逾越的界限。

  旗民不交产,旗民不通婚、旗民不同刑等长达200多年, 使旗人与民人具有了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进而产生了与民人不同的心理,但旗人内部则无论满洲、蒙古、汉军都可以相互通婚,相互交产。早在努尔哈赤时代,由于政治、军事等方面的需要,努尔哈赤推行联姻政策,把大量的女真族妇女嫁给归附加入旗籍的蒙古、汉军旗人,又娶大量的蒙古、汉军旗人女子为妻。据《满文老档》记载,努尔哈赤在明万历四十年(1612)曾娶蒙古明安贝勒之女为妻,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又娶蒙古科尔沁孔果尔之女。其次,努尔哈赤的儿子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德格类、阿济格、多尔衮等都曾娶蒙古之女为妻。到了皇太极时代,旗人之间通婚,更为平常。

  据《清太宗实录》记载:“凡一品官,以诸贝勒女妻之,二品官以国中大臣女妻之,……复察各牛录下寡妇,给配各官。”另外,陈佳华先生分析《正红旗满洲瓜尔佳氏家谱》明确指出:满洲哈达瓜尔佳氏娶蒙古旗人妇女为妻者11人,嫁汉军旗人者1人,旗人之间的通婚有力地促进了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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