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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抚顺

明代初期建州女真的社会形态(3)

2013-10-01 09:18 满族研究 蒋维忠 3186
建州女真在元代居住在今黑龙江依兰县,是沿松花江和牡丹江的女真人斡朵里部和胡里改部。元末,两部分别南迁。明初,明廷先后在胡里改设置建州卫,在斡朵里部设置建州左卫。其后,两部迁徙纷繁,到明正统五年(1440年),都迁到浑河上游同住。正统七年,明朝政府从建州左卫中分立出来建州右卫,这就...

  十五世纪中叶的建州女真正处于这种状态。关于建州女真的村落密集情况,《李朝实录》记载颇多。密集的村落,排除了“彼此由广大边境地带隔离开来”[(9)]的状态。建州女真社会氏族制度的三级组织,更处于悄悄地但又是激烈的变革之中,一方面保存着氏族制度的外壳,另一方面,血缘关系的姓和族的联系在瓦解、消失着。建州女真的这一变革过程,也正是由“野蛮”进入“文明”的过程。

  二、建州女真的奴隶占有形态

  “生产关系的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10)]。在已经产生阶级对立的社会里,生产关系中起着决定性质作用的是阶级关系,即不同阶级的成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什么样的联系,对立着的具体特点是什么。这种特殊性规定着其社会的特殊性。

  明代初期,在建州女真的社会里,存在着大量的掳掠来的汉人奴隶和朝鲜人奴隶。《李朝实录》中记载:斡木河,婆猪江等外地面散住野人等类,与叛人杨木答兀结为群党,掳掠辽东开元等处军民男妇及本国边民为奴使唤,前头被掠人口等,不胜艰苦[(11)]。建州女真掳掠汉人(或称唐人)和朝鲜人为奴隶的情况,是十分惊人的。据《李朝实录》记载,自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十年间,汉人奴隶自建州女真逃来朝鲜,被朝鲜政府送还辽东都司的有“五百六十六名”[(12)]。至景泰三年(1452年)20年间“在先人口陆续逃来转解辽东共该八百三十四名,又于近年辽东等处被掠人口,或逃来小国边邑,或野人带来遂为边将收夺,节次解送共计一百六十九名”[(13)]一千零三人。此外,明朝政府派遣官员直接从建州左卫讨还被掳为奴的汉人为566人[(14)],总计1500多人。此后,这种从建州女真逃来朝鲜的汉人奴隶,在《李朝实录》上,一直不绝于书。

  建州女真当时的人口,估计约为一万五、六千人[(15)],逃亡的汉人奴隶和建州女真人口的比例是1∶10,而得以逃脱的只能是少数,绝大部分仍处于被奴役地位。由此可知,建州女真社会中,仅掳来的奴隶,就占有很大的数量。

  建州女真社会的另一个重要奴隶来源,是买卖奴隶[(16)]。猛哥帖木儿曾对朝鲜官员说:“管下人将牛马衣服买得人物,逋入庆源、镜城之境,则以杨木答兀管下人例论,专不送还,管下人痛心欲掳掠庆源龙城人物,以偿所亡”[(17)]。凡察曾多次向朝鲜政府提出“抗议”,抗议将其逃跑的买来的汉人奴隶解送辽东,杨言“将掠庆源、城镜、甲山、闾延之人为奴使唤”[(18)]。对待这件事朝鲜政府十分为难,曾准备“实属凡察所买者,勿受,送还”[(19)]。凡是女真奴主持有买卖文书(“文券”)为证据的”[(20)],都还给女真奴主,可是怕明朝政府谴责。如果照例解送辽东,又怕引起边衅。如果给以偿价,收买下来再送辽东,还怕“野人若见我买被掳汉人,谋利之徒,争来买(卖)之……援例求偿”,“必将所掳,不论老幼,事必卖之,则边将难支矣”[(21)],朝鲜政府受不了。

  建州女真社会不仅有汉人奴隶和朝鲜人奴隶,其本族人也有沦为奴隶的。正统七年(1442年)朝鲜政府给明朝政府的报告说:“凡遇中国军民,自辽东逃来人,不拣汉人、女真人……随到随解”[(22)]。《李朝实录》上从来是记载逃来的奴隶的族别的、如汉人、唐人、本国民、本国边民。

  建州女真社会大量奴隶,是用于农业生产。“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23)]。建州女真社会也是如此,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之有无,关系到女真奴隶主的生存。《李朝实录》记载:凡察与土官金得渊说道:我的使唤人口,虽系上国人民,既已作妾为奴,如今农忙月被夺转解,深以为闷[(24)]。江界满浦口子相对:彼土皇城(今集安县附近)住兀良哈张三甫,与镇抚安有谦说:我等奴婢,汝节制使节送京师,使我等不得存接。故……乘隙渡江,剽掠江边农民,可以偿吾所亡[(25)]……”唐女三之,莫只,被掳野人,转卖于柳尚冬哈,逃来锺城。尚冬哈来言曰:我以牛马购奴婢,若不及还,亲操耒耜必矣。乞还之[(26)]。

  不仅建州女真使用奴隶耕作,海西女真也是如此。《明实录》有所记载:锦州卫指挥佥事吴良奏:臣奉命使海西,此女真野人家多中国人,驱使耕作,询之有为掳去者,有避差操罪犯逃窜者,久陷胡地,无不怀乡[(27)]。

  从上面史料可知,所谓“使唤人口”“奴婢”等,不可误认为不事耕耘,仅供家内使用的家用奴隶。恰恰相反,主要是“驱使耕作”,“操耒耜”的农业生产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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