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解放前的警察机构
2013-11-06 20:33 《清原县志》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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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4至17年(1925-1928)县设警甲所,后改为警察所,所长白受采、邓冠军。下设8个警区,每警区设区官、巡官和巡警若干人。一区区官赵吉英,巡官阎秀峰。二区区官赵克斌,巡官赵殿武。三区区官杨秀峰,巡官杨桂生。四区区官白连禄,巡官张鹤龄。五区...
伪满时期的警察(资料图)
民国14至17年(1925-1928)县设警甲所,后改为警察所,所长白受采、邓冠军。下设8个警区,每警区设区官、巡官和巡警若干人。一区区官赵吉英,巡官阎秀峰。二区区官赵克斌,巡官赵殿武。三区区官杨秀峰,巡官杨桂生。四区区官白连禄,巡官张鹤龄。五区区官武殿英,巡官徐尚琏。六区区官李玉岭,巡官金永禄。七区区官陈孟樵,巡官张士文。八区区官白春芳,巡官张玉宸。全县警察编制335名。其中警察所长1名,巡行教练专员1名,股员3名,书记长1名,雇员7名,队长1名,分队长3名,区官8名,巡官9名,巡记长8名,马巡长3名,马警17名,步巡长44名,步警224名,夫役5名。
东北沦陷以后,伪县公署设公安局。伪大同元年(1932),公安局改称警务局。日本人担任指导官,操纵一切警务大权。下设8个分局:第一分局驻清原街,第二分局英额门,第三分局南山城,第四分局草市,第五分局大孤家,第六分局夏家堡,第七分局苍石,第八分局海阳。全县警察762名。
伪康德元年,警务分局改称警察署。伪大同元年至康德4年,县警务局长先后由文殿甲、王明鳌、王立廷担任。日本人高荷万太郎、伊藤太郎先后担任首席指导官。田崎真一、田口胜次先后担任行政警务指导官。县警务局内设警务股、司法股、特务股。下辖8个警察署,13个分所。即县街警察署辖一分所、二分所;英额门警察署辖小城子分所;南山城警察署辖杨树崴、甘井子分所;白银河警察署辖土口子分所;大孤家警察署辖兴隆台、崔庄子分所;夏家堡警察署辖金窝棚、红土庙分所;苍石警察署辖南杂木分所;海阳警察署辖北三家、黑牛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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