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
实行“经济统制”
伪满政权成立初期,对一般工商业主要从计量、特许权、商标权、输入检查等方面进行控制。后来,在流通领域里建立若干特殊公司,对物资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实行全面“统制”。1936年8月,伪满当局公布《贸易紧急统制法》。以后又抛出《米谷管理法》、《劳动统制法》、《原棉、棉制品统制法》、《主要粮谷统制法》、《物价物资统制法》等诸多“经济统制法令”。
1941年7月又发布《七二五禁止令》,明文规定价格以1941年7月25日为准,一律不准上涨。在抚顺,日伪当局为贯彻这些“统制”法令,建立了专门机构,在伪市公署设经济科,在市警务处设经济保安科。这两个专门机构会同商工会、小卖联盟、棉布组合等单位强制推行“经济统制”和物价政策,对违犯者一律按“经济犯”治罪。
由于日伪当局推行“经济统制”,抚顺的民族工商业遭到严重摧残。“九一八”事变后一直占抚顺工商业首位的油坊业出现严重危机,千金寨的油坊由1931年的17家减至1937年的7家,其余倒闭。由于推行《七二五禁止令》,一些大商店的棉布、棉毛纺织品,很快被抢购一空。一些大商号如福远东、三盛东、新发东、恒兴茂、恒兴成等相继处于半倒闭状态,一月之间有85.7%的店员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