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在抚顺买1个鸡蛋要花5万元
2013-11-17 08:31 《抚顺市志》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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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3月2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抚顺后,由于投机商人乘社会混乱之机,囤积居奇,投机倒把,造成物价暴涨。3月29日,国民党抚顺市政府召开评定物价委员会议。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对主要商品规定最高限价:每500克大米11元(东北九省流通券),小米5...
疯狂抢购 资料图
1946年3月2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抚顺后,由于投机商人乘社会混乱之机,囤积居奇,投机倒把,造成物价暴涨。3月29日,国民党抚顺市政府召开评定物价委员会议。
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对主要商品规定最高限价:每500克大米11元(东北九省流通券),小米5元,高粱米和苞米面各4元,大豆3元;猪、牛肉28元,豆油22元,盐8元;葱5元,白菜3.50元,大萝卜2元,豆腐2.50元。同时决定派员密查,发现囤积大宗物品立即全部没收。
此后,物价继续上涨,9月30日的物价和4月1日的限价相比,每500克大米上涨59元,小米上涨15元,高粱米和玉米面各上涨11元,豆腐上涨4.50元,猪、牛肉上涨62元,粗盐上涨5元。
上街买菜需带这些现金 资料图
鉴于这种情况,1947年1月26日,国民党抚顺市政府再次限制物价,规定每500克大米50元,小米17元,高梁米16元,苞米面13元,面粉63元。2月17日,罗永年给社会科长下达手令:“近日粮价日涨,着由该科派要员调查,是否有从事操纵之粮行,并将事实查明严惩之。”同时决定每日公布粮价。2月28日又组成以市政府社会科长为主任委员,各机关和商业法团的负责人参加的物价平抑委员会。委员会负责评议主要民生日用品的售价,划一各同业公会的物价,协助检举违反评价之行为,调查存货,以防囤积。3月初,国民党抚顺市政府制定《抚顺市评议物价办法(草案)》并公布实施。
罗永年
1947年3月抚顺市并人抚顺县后,抚顺的物价仍然暴涨。为平抑物价,国民党抚顺县政府根据省政府的指示成立县物价评议委员会,并制定了物价评议办法和办事细则。5月20日将粮食议价标准提高为每500克高梁米72-82元,小米72-82元,苞米55-60元,大豆65-75元。6月4日又发布布告,限商店按居民每人每日1公斤计,留出至8月份口粮外,其余存粮限7日内上报,违者没收并按经济紧急措施办法处罚。尽管如此,物价仍然猛涨。同年7月,每度电由12.48元涨至44元。每吨原煤由32000元调整为68000元。同年10月,自来水由每立方米20元涨至150元。1948年1月末,每500克大米、面粉、高粱米、粗盐、分别涨至5000元、8000元、4000元、l800元。到8月20日,每500克高梁米、面粉、豆腐分别涨至39万元、80万元、12万元,一个鸡蛋涨至5万元。到同年10月5日,抚顺市场物价比1947年5月上涨约5万倍,一袋子钞票买不到一袋子高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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