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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庆:旧社会的婚姻究竟是怎回事(2)

2014-03-02 08:44 抚顺七千年 雅典 2049
时值“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翻开线书,问女人旧时命运几何,阅之惨然。她们祖辈是从泪里生,血里来。新旧社会的妇女地位底确是两重天。旧社会的婚姻究竟是怎回事?先说这个”婚”字,原本是黄昏”昏”字,昏者夜晚也。《白虎通义·婚嫁篇...


  旧社会的婚姻构成,逐步形成六种步骤,叫做“六礼之婚”。在民俗中,凡解决婚姻中的纠纷问题,都以是否具备了这六种步骤为依据。

  “六礼之婚”的第一步叫纳采,媒人拿了男家礼物到女家求婚。第二步叫问名,女家接受纳采后,由媒人通告男方的姓名和出生。第三步叫纳吉,男家卜得吉兆,说明此种婚姻为命中注定。第四步叫纳征,男家派人送去聘礼,一旦女家接受了聘礼,就算聘定,此后便不得轻易更改。第五步叫请期,男家告诉女家选好了吉祥的成亲日期,征求女家同意。第六步叫亲迎,男子亲自到女家去迎接女子到男家成婚。这种“六礼之婚”,以男家付给女家身价钱(聘金)为主要特征。

  那时,人们把初婚叫做童子结发,完全由父母请媒人经办,它的联姻过程,是由媒人从中斡旋的一场经济交易。婚姻成功与否,经济实力是基础,媒人的手腕是关键,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上的命运是由他人决定的。这种“六礼之婚”是以经济利益为重,家庭利益为重,婚姻当事人的个人利益须服从家庭的政治经济利益。拜堂成亲对婚姻当事人来说不是主观情趣,而是客观义务;不是个人的需要,而是为了家庭的生存。

  由于成亲以后妻子要加入丈夫的家庭,所以又对妇女订下了“三从四德”的规矩。所谓“三从”即“未嫁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子”;所谓“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其中的“妇德”是: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为有耻,动静有法。“妇言”是:择词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妇容”是: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妇功”是:专心纺织,不好戏笑,诘齐酒食,以奉宾客。此四者,是谓女人之大德也。这种“德”,对妇女来说又是“法”。谁违反了“四德”,谁就违反了法,是打,是休,甚至是杀,都是合法的。据《大载札记·本命》记载,在贵族官吏那里,又制订了“五不娶”的规矩。即不娶逆家女,不娶乱伦家女,不娶罪人家女,不娶有残病家女,不娶父死母嫁家女。

  “六礼之婚”最讲究的是门第的高低和家族的根基。除“门当户对”之外,最讲究的是“才貌相配”。因为那时男子是社会的主人,家中的家长。家庭的经济条件、社会地位是靠男子的才干获得的,而女子是男子的消费品,是供丈夫取乐的,所以“郎才女貌”一直是最重要的对等条件。甚至有人认为女性的肉体价值是女人诸种美德中最重要标准。风俗要求女人对统治她的丈夫要恭敬、顺从、忠诚、贤惠、谦让乃至逆来顺受,否则便算作缺乏家教,不能算作贤妻良母。那时,男子以娶淑女为满足,女子以嫁君子为荣耀。但是往往事以愿违,“骏马驮着痴呆汉,巧妇伴着拙夫眠”和“美貌淑女嫁浪子,贤德丈夫娶丑妻”的现象是常见的事。而君子与淑女相配是比较少见的。在那种社会制度下,男女幸福只能是昙花一现。

  在旧社会,把妇女当做男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买卖人口成为合理合法的事。在人市上,贫穷人家有卖女的,卖妹的,卖妻的,卖儿媳的。有权势有钱人家,可以直截了当地到人市上去买妇女做妻做妾或为奴。

  妇女是重要的拍卖对象,把妻女拿到集市上去卖是正常现象。买卖时按照被卖者的年龄、体格、长相论价钱。一般说来,俊俏女子的身价要比同等年龄的拙女价格要高一些。为了抬高身价,吸引买主,卖主往往要将被卖的人打扮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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