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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庆:旧社会的婚姻究竟是怎回事(4)

2014-03-02 08:44 抚顺七千年 雅典 2049
时值“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翻开线书,问女人旧时命运几何,阅之惨然。她们祖辈是从泪里生,血里来。新旧社会的妇女地位底确是两重天。旧社会的婚姻究竟是怎回事?先说这个”婚”字,原本是黄昏”昏”字,昏者夜晚也。《白虎通义·婚嫁篇...


  俗话说:“嫁人做妾,为的权势产业。”在这种婚姻关系里,男子贪图女子美丽,女子贪图男家有钱有势,两家的要求虽然有所不同,但却能互相适应,洽以满足,这就是讨妾做妾双方的目。妾既然出身贫贱,所以嫁至夫家之后,地位是十分低下的。小夫人和大夫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在大夫人眼里,小夫人不过是奴仆而己。小夫人整日里提心吊胆,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谨小慎微过日子。她们被轻视,受凌辱,遭践踏,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在丈夫、家族长辈、亲属亲戚面前,都只能以大夫人的仆从身份出现,决不能去领取别人给与丈夫正配夫人所应该享受的尊敬和荣誉,更无资格去和大夫人争面子。环境和条件把她们训诫得唯唯诺诺。在丈夫眼里,小夫人只不过是玩物,是消遣品,是泄欲的工具。与丈夫的房事权,不仅操纵在丈夫手中,还要受大夫人的干预。所谓“男儿宠新妇”,也只不过是宠爱蜜月而己。此后争宠吃醋的斗争,小夫人是当然的牺牲品。

  很早以前,曾经出现过一种特殊的婚姻方式,那就是服务婚。在正式结婚之前,未婚女婿要到未来的岳父家进行劳役服务,数年之后才能把女儿嫁给他。据《古代社会》载,当一个少年爱上其他村落的一位少女的时候,这位少年就要移住到那个村落,为少女家服务,然后才能得到妻子。

  嫁殇婚,就是亡男亡女的结婚,也有叫冥婚的。当婚姻许定之后,没等成婚,婚姻当事人便死了。为了两家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便用结婚仪式完成婚姻关系,

  在我国这种婚姻恶习出现较早。《周礼·媒氏》说:“禁迁葬与嫁殇者”。这说明在周朝时就有了这种风俗。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当时曹冲还没有结婚。于是曹操下令让已死的美女甄虹做曹冲的妻子,把他(她)们合葬在一起,并举行了规模宏大的结婚仪式。《三国志》还载有曹操以其已死之女与邴原已死之子举行冥婚礼。在唐代有韦皇后之弟与肖至忠之女行冥婚合葬的事。

  按照封建礼俗,把闺女嫁给死去的未婚夫是理所当然的。这种礼教认为,一旦聘定之后,女子就是男家的人了,即使男子死了,为了给自己的家族争光,父母也愿意把女儿嫁过去,由女儿抱着亡夫的灵牌当着亲族的面举行成亲典礼。过些年头,公婆再从亡夫最亲近兄或弟那里去找个儿子让她抚养。数年之后,便给她修建一个贞节牌坊,目的是鼓励她终生守节。儿子虽然死了,但是做父母的仍然给他娶了妻,抚了子,使他这一房人有了继嗣,尽到了父母的职责,满足了儿子的遗愿。然而那个受苦最深的处女却成了牺牲品。按照当时的贞操观念,她就应该终生当寡妇,给自己的丈夫守灵位。人们就是这样制造了处女守寡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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