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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全:客观评价历史人物也谈李永芳

2014-03-22 20:58 《抚顺历史杂潭》 曹德全 1166
李永芳是明朝任命的最后一位抚顺城守,也是第一位投降努尔哈赤后金政权的汉族官员。他投降以后,受到了努尔哈赤的厚待,并为努尔哈赤征服辽沈地区做出过很大贡献。但是,作为降将,在努尔哈赤看来,他只能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或者说是一个地位较高级的奴才...
  客观评价历史人物也谈李永芳


  李永芳是明朝任命的最后一位抚顺城守,也是第一位投降努尔哈赤后金政权的汉族官员。他投降以后,受到了努尔哈赤的厚待,并为努尔哈赤征服辽沈地区做出过很大贡献。但是,作为降将,在努尔哈赤看来,他只能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或者说是一个地位较高级的奴才,因此,他难免“时遭疑忌”,平时不得不忍气吞声,心情十分郁闷,在这种处境中,他生活了16年,一直到皇太极的天聪八年(1634)方才死去。

  由于李永芳是第一个降清(后金)的明朝官吏,对他的历史评价必然要涉及到怎样看待抗清和降清的问题,必然要涉及到怎样看待少数民族的英雄人物与中华民族的关系问题。否则,就会出现这样的怪事:一方面高度评价努尔哈赤,说他统一女真、举兵抗明之举是正义的,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另一方面又把投降他的人说成是“不能饶恕的罪人”。

  这种把满族(女真)和汉族对立起来的看法,恰恰忽略了满族人所建立的后金和大清朝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正统王朝,有着强烈的不可替代的中国标记。满族和汉族都是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所谓国内某个民族的英雄人物或者罪人,只能在国内的正义民族战争和非正义民族战争中产生。而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与明朝之间的战争性质,应该是两个敌对集团争夺国家最高统治权的斗争。不能简单的把它看成是民族战争。再说,满族本身也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既然是夺取对中国最高统治权的战争,其结果,必然是新兴的、有朝气的、符合历史发展需要的一方取胜,那么,另一方中的汉人向这一方投降,有什么必要一定要称他为“不能饶恕的罪人”呢?何况满族本来就是一个包括大量汉民的民族共同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李永芳投降努尔哈赤并不足以构成十恶不赦之罪。李永芳与吴三桂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吴三桂在帮助清朝统一中国以后,竟在云贵地区掀起了分裂祖国的三藩之乱。他称王割据,反对祖国的统一,理应是历史的罪人。

  由努尔哈赤、皇太极奠基的大清王朝,最终统一了全国,这种统一是有功于祖国的。在这种基本认识的前提下,对明、清之争中的“降清”和“抗清”两种行为该怎么看呢?我认为,根据清朝最终取得胜利并统一了中国的事实,就简单的称赞一切降清的人物是不对的。一些著名的抗清人物,如袁崇焕、史可法等,还是值得我们给予充分肯定的。问题的关键是要从他们的历史作用去分析,不能简单的仅从“降”和“抗”的行为本身去下结论。

  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要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来进行具体分析。但是,这种分析必须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既不能有大汉族主义,也不能掺杂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偏见。明清之争时,明朝已是政权腐败,不得人心,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明朝的灭亡已是大势所趋。清朝(后金)在政治上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朝气的新兴势力,但是,它在经济和文化方面又是一个落后的群体。从社会性质的角度看,努尔哈赤所建立的后金政权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他们代表的是落后的生产关系,这一点已为史学界的大多数学者所公认。如果它不改变自身的落后状态,就不可能完成统一中国的大业。


该文章所属专题:曹德全专栏

曹德全先生

  曹德全(1946-2021),吉林通化人,1964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1969年分配到辽宁省桓仁县新华机械厂工作,1980年调入抚顺纺织局。曾任抚顺市经委处长、露天区(今东洲区)副区长、电子工业局副局长、抚顺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工作之余,他积极研究东北民族史以及抚顺地方史。取得许多重大学术成果。先后出版了《抚顺史研究》(合著)《抚顺通史》(合著)《抚顺编年史》(合著)《抚顺百科大事典》(合著)《抚顺历史的误区》《抚顺历史之谜》《高句丽史探微》等专著,并撰写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各级报刊上,特别是在高句丽历史和清前史研究领域建树颇深,在东北史学界有较大影响力。
  曹德全先生的研究,主要从历史文献出发,有理有据,逻辑清晰。他论述的“高句丽名称辨疑”“高句丽与高丽”“论高夷”等许多重大学术问题,在学界引起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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