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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陵南城址(2)

2014-12-01 11:58 抚顺文物 编者 2957
永陵南城址位于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1.5公里,苏子河与二道河交汇处的二道河西岸,是汉代高句丽县县治和玄菟郡第二郡治遗址。1988年12月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陵南城址 图1

永陵南城址出土的陶罐、千秋万岁瓦当

  从地层堆积及出土遗物分析,主体遗存可分四期,分别为两汉时期,魏晋时期,两晋(高句丽)时期,辽金时期。发掘材料证明,永陵南城址为典型的中原汉晋时期遗存。考古材料证明从汉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玄菟郡徙郡治于今新宾永陵南城址,再于东汉安帝初年(约公元107年以后)迁离此地,尔后经公孙度割据时期(公元190-238年)到西晋统一,永陵南城址所在地一直在中原政权控制之下。

  永陵南城址考古文化遗存中存在的髙句丽文化因素亦证明在两晋时期,当中央政权暂退此地后,髙句丽族占有浑河流域地区,与辽西鲜卑慕容氏三燕政权争夺辽东,这与历史上高句丽历经挫折,最后战胜慕容三燕的历史亦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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